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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则报道,大陆有个女作家与某国驻大陆的大使不伦恋纠缠被大使打伤。由于大使有豁免权所以受伤者以及警察法院都无从下手,只好不了了之。这让我想起一部米国电影,说某驻米国大使实出自毒枭世家,以“大使”身份大肆贩毒,缉毒局、警局、法院领导们都告诫执行警察由于其有“外交豁免权”,不要去惹他算了。执行警察出于公仇私恨自行前往,不执行逮捕,直接对其爆头,当然对方也有杀手,于是一场枪战好不精彩。当然,电影是电影,但也给人启发。拿这个女作家来说,也是完全可以自行解决这个大使的,大使虽有豁免权,在没有正当理由下获免权是无法保证其不被斗殴被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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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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