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这个学科来说吧,奠基性的文章都是用“信息哲学”,可是出的一部权威性的参考书却用《计算与信息哲学引论》(Guide to Philsophy of Computing and Information)。而这部书的导言也是那篇“什么是信息哲学?”可是,那篇导言却没有放在书中,而是放在网上。耐人寻味吧。另外,荷兰的逻辑学家本瑟姆主编的一部手册,则用了《信息哲学手册》(Handbook of Philosophy of Infomration)。
那么,仅仅靠数理逻辑的路线就行了吗?我们说不行,过于注重技术的人物根本对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不感兴趣,譬如说,维纳认为莱布尼茨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他的普遍语言和逻辑演算。而在罗素那里莱布尼茨的哲学理论却遭到抛弃。他甚至认为,莱布尼茨那些形而上学仅仅是些妄想。然而,从莱布尼茨的哲学来看,普遍语言和逻辑演算只不过是他的哲学体系的工具。罗素很清楚,莱布尼茨的哲学“差不多完全来源于他的逻辑学。”简单地说,莱布尼茨的逻辑学就是主谓项逻辑,也就是说“谓项存在于主项之中”。研究莱布尼茨与儒学的专家孟德卫(David E. Mengello)也认为,“莱布尼茨的主谓逻辑这种特殊形式像古兑拉和罗素坚持认为的那样,不是他哲学的精华部分,也是重要部分。”罗素把莱布尼茨的哲学分成好的哲学和坏的哲学两种,“最好的部分是最抽象的,而最糟糕的部分却是那些同人类生活最为密切的内容。”然而,从莱布尼茨的哲学本身看,普遍语言和逻辑演算只不过是他哲学体系的工具。罗素这样解读莱布尼茨对严肃的学术造成很大伤害。一些美国学者也与我持相同的立场,他们认为有必要反对罗素对莱布尼茨的不负责任的指责。特别应该提醒的是,罗素似乎从未认知研究过莱布尼茨关于中国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