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是抱着超然的态度看待曹先生《这不是道德问题》这篇文章的,因为文中所谓的“文革作风”、“道德制高点”等话均与我无关,尽管隐约着,我能感到曹先生在指桑骂槐,“还有人甚至声称娘家人出于自卑心理,这个世界真是越来越可笑”把我牵扯进来。但是当天在其文后,出现一位匿名读者的留言,我看了曹先生的回复,我有点感觉到,他似乎误以为我是那位匿名读者。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特地退出登录状态,留下我的IP地址,随后立刻登录进去,表明我的态度和立场。之后我再在文后留下了一大段解释性的话,说明我这句话的上下文背景。我承认我的语言能力不济,那个劝架的比喻也很不恰当。但是我想他应该会能理解我的用意的。
可是,曹先生第二天的回复,一如正文的犀利。为此,我只能自嘲为曹先生笔下“寄人篱下的三等公民”,给他提了一点醒之后,离去了。
自思自己也许是有些骄傲了,在自己的博客中写下“自卑自重自强”。
可是今天,当我重访曹先生的文章,观其对他人的留言回复时,才发现,他早已把他无法发泄到那位匿名读者身上的火,一并归于我的头上,将我视为“奴才”了。
诶,奴才就奴才吧。
我对待朋友的原则:有意见当面提,绝不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既然曹先生不敢当面提意见,却不时在背后放冷枪,这种朋友我不敢交。
我可以接受你当面的冷嘲热讽,但我绝对不能容忍这种背后的污辱!
后附我在曹先生文后的留言记录。注:附录一中我对麻先生的观点只是我在四月十二日前的立场,并不代表他在发表“回院士”一文后我的立场的变化。
-------------------- 附录一 -----------
[9]
montec007 2011-4-12 00:34
【7】是我的留言。
我反对麻先生的恐慌杀人说。
我反对麻先生认为药某无罪。
我反对麻先生将火场中的群体恐慌理论应用于药案。
我反对科学网众对待麻先生的文章,只看其道德,不看其科学内涵。
我反对科学网众对麻先生进行动机猜疑。
我反对科学网众对麻先生“痛打落水狗”式的批判。
博主回复(2011-4-12 08:49):
那就看看我补充的麻先生的一段高论吧(袁注:“高论”见附录四) --------------附录二 --------------------
再仔细看了一下那位匿名朋友在“麻。。短信”中的留言,难怪老曹会要以为那些话是我说的了。
为了老曹这篇博文的完整,我再解释一下“娘家人自卑”的说法。我也不另起“雄文”了。
我那篇存世不到三分钟的文章,是想劝大家体谅一下麻先生的拳拳报国之心,即便他的观点有错,也无需痛打落水狗。身在海外的学者,有如嫁出去的女儿。有时总
会忍不住关注娘家的事情。但是嫁到豪门美国的麻先生,也不需要对自己的娘家自觉高人一头,颐指气使;娘家人也不需要面对嫁到豪门的女儿产生自卑心理,一味
排斥女儿的意见。
曹先生在我的文中留言,我就知道误会已经产生,我干脆删了。
我这个人有时会没有原则地同情弱者。在周六你们接手对麻先生的批判后,我基本上就没有再批判他了。可是我也不忍心看到你们这般痛打。他的文章有合理的地
方,老曹和周老师的文章坚持人性和正义,我举双手赞成。但是,杀是不是维护一个社会终极正义的最佳手段,我表示怀疑。这是我最初寻求一点法律解释的原因。
后来有一篇《麻庭光行为分析》的文章,也只是给麻先生看。他后来写了一篇不痛不痒的道歉宣言,我就删了我的文章,因为有留言显示我似乎在取笑于他,但那却
不是我的本意。
其实,这次争论,对大家的Professionalism是一个很大的测试。测试结果如何,各自心里有本帐。我知道我没有及格。
博主回复(2011-4-12 08:40):
你完全没必要删掉,让你们认为有自卑心理的国人们多看看没什么不好。看看有优越感的“美国人”都什么样。
你说得很对,大家心里雪亮着呢 ----------------附录三-------------------
[25]
montec007 2011-4-12 09:57
老曹,我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三等公民”,在你们面前,我除了自卑之外,哪还敢有什么优越感啊?不过,一点好心的建议,正文后补加红的那段文字,还是删了吧,似乎不是麻庭光的原话。愤怒只会迷惑你的眼睛。
博主回复(2011-4-12 10:10):
尊重你的意见,红字删除。(袁注:红字原文见附录四)
博主回复(2011-4-12 10:05):
麻先生可以删除他的博文,但网络是个好东西,你知道有个网络快照吗?你要你的文章在网上存留五分钟以上,就别想彻底删掉,麻先生有没有讲这个话,有他自己来
说吧,至于你说你是否自卑的问题,那是你惹起的话题。我对土鳖与洋龟都没恶感,事实上,我也有不少”假洋鬼子“朋友,还有不少同学在海外,他们的良心与我
们土鳖一样,可不是美国文化熏陶出来的。 ---------------------------附录四----------------
[27]
montec007 2011-4-12 11:26
to [26],你是说下面这句话是麻庭光的原话:“药同学啊,你干嘛用这么把有嫌疑的刀杀人呢?你应该顺手捡起路边的一块板砖把伤者拍死啊!”,在他的哪篇博文中曾经出现过?
------------附录五-------------
注:曹先生《致袁贤讯先生》文中提到我的那篇短命的文章。我删除后没有留底,我下面尽量复原,大部分话在附录二中已经讲了。我记得当初写那篇文章,其中一个最大的动因,是因为有一位博主在收集麻庭光的语录。我劝其不要用我的话,做“墙倒众人推”的事情。因为这点冲动,写下这篇文章,其实我都没有写完,放出来了。后来这位博主马上就删了他的博文,同时看到曹先生在我的文下留言“娘家人出于自卑心理,这个世界真是越来越可笑”云云,我觉得再修改也没有什么意思了,所以就删了。
标题:《麻庭光,请挺住》
这两天,上至院士下至匿名读者,对麻先生进行批判,“痛打落水狗”。
身在海外的学者,有如嫁出去的女儿。有时总会忍不住关注娘家的事情。但是嫁到豪门美国的麻先生,也不需要对自己的娘家自觉高人一头,颐指气使;娘家人也不需要面对嫁到豪门的女儿产生自卑心理,一味排斥女儿的意见。
麻先生挺住!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03568-432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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