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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阻碍人体器官捐献的原因探究——基于主要社会学理论视角

已有 5134 次阅读 2012-5-3 16:50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原因, 社会学, 人体器官

管窥阻碍人体器官捐献的原因探究——基于主要社会学理论视角

  王素云

摘要:本文基于主要社会学理论视角探究分析阻碍人体器官捐献的原因,理论主要包括:结构功能论、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等理论。长期以来,器官供体严重不足制约着器官移植的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器官移植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器官紧缺已成为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问题。以期通过本文引起人们的重视与积极参与。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器官捐献、法律环境、传统价值观、文化随距、教育结构

一.引言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

长期以来,人体器官来源不足严重制约着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发展。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已经日益成熟,但器官供体严重不足却成了制约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面对器官供体如此短缺的严酷事实,现代医疗技术显得苍白无力。器官供体匮乏是世界性问题,传统观念束缚囿于观念上的障碍使其在我国问题更为严重。由于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儒家文化影响,很多人对去世后捐献器官难以接受,且我国尚未形成健全的人体器官捐献、分配和管理体系,也制约了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中国,每年有约150万患者等待接受器官移植,却只有1.3万人能有幸实施手术,更多人在无望的等待中死亡。引人不禁发问:究竟是什么在阻碍着人体器官的捐献?器官源稀缺是全国共性问题,究其原因是观念滞后、法规不健全。由于人体器官供应不足,同时因我国内地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立法尚为空白,使为数众多的患者不能及时得到救治。本文基于主要社会学理论视角探究分析阻碍人体器官捐献的原因,理论主要包括:结构功能论、符号互动论、社会交换论等。

二.结构功能论视角分析

结构功能论认为:社会就像生物有机体一样,是有结构的,每一结构都有其功能。社会在人之上,人的行为受社会影响,人只是被动的接受。人们在社会中的行动必定受到情境和规范的制约、形成并维持着。探究阻碍着人体器官的捐献原因主要包括:法律环境、传统价值观、教育结构等。

(一)法律环境

人体器官移植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而我国作为人体器官移植的大国,多年来这方面的法律一直处于缺失状态。卫生部组织制定《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0671日起施行。这条法律实施以后,器官买卖就变成了非法的交易。器官的供给和移植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大多数西方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其中包括如何确定脑死亡,是否同意捐献器官及如何避免买卖器官等。自然人对自身器官的决定权不是任意的,必须受到公共利益的节制。在法律上表现为:法律允许甚至有条件地鼓励器官提供者的捐献行为,但是法律绝对禁止自然人出卖器官的行为。

诚然,公众并不反对法律人体器官不得买卖,但是一条法律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执法环境。建立专职的器官捐献分配机构和网络,此外,有些国家还在尝试通过其他财政手段来鼓励器官捐献的方法,比如给死者家属减免部分治疗及住院费等。这些措施无疑挤压了器官买卖的市场。由于补偿有违捐献的无偿性和公益性。那么,如何突破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除了加强宣传以提升公民的器官捐赠意识外,还应效仿国外的做法,建立完善的法律和规范的捐献使用机制。

器官移植立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通过立法,我们可以进一步规范器官移植行为,严格规定器官捐赠对象,禁止买卖器官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学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全国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逐步建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解决移植器官短缺的根本途径。同时,依法鼓励器官捐赠,可以扩大器官来源,推动器官移植医学的进步,从而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二)传统价值观

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伦理崇尚死者为尊,而且要保留全尸,捐献器官则意味着尸体不完整,“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死后“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在许多人思想中根深蒂固,使遗体捐赠工作在中国面临着重重困难。被用于移植的人体器官除来源于亲人的相互捐赠外,相当部分来源于遗体捐赠。死无完尸的魔咒式丧葬意识,长期负面影响着人们对捐献器官造福于生者的大爱观念。这种传统观念很长时间内将成为器官捐献的拦路虎,我国器官移植的供需矛盾就更为突出。

器官捐献是大事,公民除自己有意愿外,还须征得家人的同意。很多死者生前有将遗体或者器官捐献的意思表示,但死后很多亲属不能按照死者的生前意愿予以捐赠。不外乎心脏移植在某些方面和伦理纲常相违背。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儒家文化影响很深,要珍惜躯体这一来自父母的礼物;另一方面从医学上被判断为脑死亡的人身上取出心脏移植到另一个人身上是不人道的并且这牵涉到人格的问题。从社会学角度看,人格是指“个人的尊严、价值和道德品质的总和,是人在一定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统一。”

文化随距(Culture Lag),亦称文化滞后或文化落后,指在社会变迁过程中,文化集丛中的一部分落后于其他部分而呈现呆滞的现象。(奥格本)一般而言,物质技术的变化发生在非物质的适应性文化之前。但是,非物质的适应性文化的变化先于物质文化的变化的情况也经常发生。这也是文化堕距的一种表现。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文化决定非物质文化,而非物质文化一旦形成必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因此,文化堕距是社会变迁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器官捐献可以让生命继续发光发热,也许我们必须要改变传统价值观的这一想法。观念慢慢开明、进步转念想,毕竟器官捐献是过世之人能做的最大善事。人体器官捐赠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人体器官移植供体不足的问题,是促进器官移植技术进步,使人类生命得以最大延续的正义之举,体现着人性的光辉和对生命的无上尊重。

(三)教育结构

传统观念束缚囿于观念上的障碍使其在我国问题更为严重,破除陈规是一个系统工程。大学有必要开展《生死学》,这有利于我们破除陈规,推动人们逝世后捐献器官。器官移植是人类的一种自愿互救行为,体现了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

要破陈规,需要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广大社会公众共同推动,广泛宣传、教育和动员,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和相关政策,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强对外交流、对志愿捐献者的人道关爱、对逝者的人文关怀工作。并且对捐赠者及家属给以优厚福利等。比如对捐献器官者立碑塑像,给家人发光荣证等,从而进行倡导。

逐步形成科学、公正、高效及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配备人员,招募组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动员,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拯救生命、捐献光荣的社会氛围。三是建立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体器官捐献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激励机制,促进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符号互动论视角分析

符号互动论认为:社会是由互动着的个人构成的,对于诸种社会现象的解释只能从这种互动中寻找。它强调人在社会之上以及人的联合,关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互动创造社会,人创造社会组织,人是主动的,具有主观能动性。

一般情况下,行动者并不能控制满足自身利益的所有资源,当两个及其以上的行动者交换资源,以此来满足自身各自的利益时,就产生了人际互动。布鲁默指出:“人类的交往是理解与定义的过程”,在此基础上布鲁默提出“共同行动”(Joint- action)的概念,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采取的行动。在共同行动中,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通过各自的解释、定义而相互作用、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当人们对某些事物的定义具有共同认识时就会出现固定模式的行动。

现代工业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之间明显缺乏沟通、互动。器官捐献也需要互动的公益平台,促使供体与受体之间的互动、个人与社会的互动。体系是建一个器官捐献、需求平台:谁捐献器官、谁需要器官,一目了然。这样,捐献者去世后便能及时进行器官移植,因为时间只要稍微耽搁,器官也会丧失移植的可能。即便是生前确定捐献遗体的市民,也有在逝世后因为家人不愿意,最终没有完成捐献的。建立健全红十字会与多部门合作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队伍、信息平台、保障和激励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发现潜在捐献者,耐心做好动员工作,让捐献者及其家人理解人体器官捐献是一种延续生命、奉献大爱的高尚行为,并积极参与和支持捐献。同时使器官捐献者和家属得到应有的尊重,得到心灵的安慰。

尽管“社会我”意义最重要,有些人们也想参与印象管理当中,但角色距离必竟存在,即个人与其假定的角色之间存在着差距。加之现实各方面的原因阻碍。例如捐献器官的手续比较繁琐,不仅需要本人或家属到红十字会填捐献表,还得自己花钱办公证。一些地方对捐献者还有特殊要求如必须有本地户口等等。当然这需要动员社会公众,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改变其传统价值观的束缚,加强社会成员的互动,才能最终改变阻碍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不容乐观的现状。

四.交换论视角分析

“人的欲望的满足主要是通过交换过程实现的,交换会使双方都有利可图,人们进行交换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的满足。”(亚当·斯密)社会交换论认为: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单位是人,对社会现象的合理解释必须以人性的内在心理结构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根本上是一种交换过程,交换过程是人们追求自己最基本的经济需求的表现。

由于自愿捐献的人体器官很少,而等待接受器官移植的人又比较多。患者为了生存,不惜倾家荡产以得到需要移植的器官,刺激了供不应求的市场现象导致价格上升并且滋生了人体器官买卖市场的出现。由此社会需求和传统社会伦理观念的差异,对阻碍人体器官的捐献起着严重的影响。另外,当人体器官或组织的买卖双方都唯利是图时,器官的质量就会被忽视,进而影响受体的健康及生命安全。

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告诉我们:社会学的任务就是解释社会行动系统,即解释社会现象、分析社会事实,而不只是解释个体心理活动。行动者就是经济学中所说的“经济人假设”,理性人都有一定的利益偏好。根据理性选择,人们的行为都是出于权衡利弊、损益风险等考虑因素做出的。人是理性的,人们的行为要么是为获得报酬,要么是为逃避惩罚,这种利益最大化原则是人们交往过程中的基本原则。霍曼斯提出的“六个命题”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也都体现这一原则。

器官捐献者的感人事迹能够净化人们的心灵,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树立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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