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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惊魂记》- 69(科幻小说)

已有 4067 次阅读 2012-7-19 05:26 |个人分类:科幻小说|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第六十九章   野狼活动毒蛇突现

 

硅谷的地方新闻还说,地震那晚,位于马梯达路上的Motel6汽车旅馆里,也发生了一起爆炸意外。一个被半空悬吊在房间角落里的19寸电视机,可能是因为地震的剧烈摇晃而掉了下来,碰击地面发生了爆炸。当晚值班的旅馆服务员说,那天晚上因为发生地震,到处都有些轰隆轰隆的响声,顷刻间又是雷电交加,暴雨随之而袭。她根本没有注意到楼上房间发生的这件事情。第二天早上巡查时才闻到走廊里有电器烧焦的气味。追踪溯源,然后找到烟味是来自于204号房间。进去一看,电视机的外壳已经几乎被烧成灰烬,掉在地下的荧光屏打得粉碎,破碎的玻璃撒了满地,整个房间几乎全被熏成了黑色,地面、桌面和墙面上,也留着厚厚的一层烟灰。

房间中一片狼藉,昨晚住进来的旅客琳达小姐却不见人影。服务员猜测她晚上根本没在这儿住。服务员感叹地对第二天中午来找琳达小姐的一个人说:

“幸亏昨晚琳达小姐没有在房间里,因而没有受到伤害。唉,也所幸爆炸只起了点小火,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就熄灭了,没有引起大火灾啊!否则,我的饭碗可能要保不住的。”

远在华盛顿的菲利普在电话中听见三藩市FBI办公室向他汇报迈克车祸致死以及琳达在Motel6汽车旅馆里失踪这两件事情时,生气地将打电话汇报的人大骂了一顿,命令他们一定要尽快地找到琳达小姐,并确实迈克的死讯。

如果迈克已经死于车祸,从他这里要找出支持恐怖活动的‘大人物’这条线索就断了。不过,这两天纽约来的消息使菲利普的计划又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郑大龙在纽约警察局的态度很好。虽然说话结结巴巴地,但条理和逻辑却很清楚。警察给他看金雪梅所带的那个公文包,他坚决否认是他的,说是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个东西。

金雪梅开始到警察局时,对警方只说这个公文包和其中的帽子都是在旧金山的小摊子上买的,但是后来,被弗朗克逼问得撑不下去了,又被父母之事所烦扰,便照着他诱导的说法交代:说这个公文包是她的未婚夫郑大龙的,而那个帽子呢,则是一个叫迈克的人交给她的,迈克也就是为她来纽约定旅馆的那同一个人,她来纽约就是为迈克办事。然后,又照弗朗克的追问,描述了一下迈克的外貌形象。那段时间,迈克·哈里曼因为负责‘隐身衣’一案,经常去纽约警察局。所以,和弗朗克一起审问的警官听了金雪梅的描述后,对弗朗克说:她所描述的那个迈克,不就像是FBI的那个迈克·哈里曼吗?弗朗克听后点点头,便把此事告诉了菲利普,心想让联邦调查局的人自己去处理解决迈克的问题吧,他何必要越俎代庖呢?

在纽约警察局呆了两天,郑大龙没有见过金雪梅等人,对她父母所遭遇的事情也仍然被蒙在鼓中。不过他已经意识到了,好像金雪梅也同样被拘捕在这儿,对此,郑大龙根本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使他对金雪梅异常气愤的一点是: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莫名其妙地陷害他,硬说那个公文包是他的。

郑大龙还提供了一些警方过去不知道的情况:比如琳达在别墅碰见拉曼的那一晚他所看见的情形。

为此,菲利普亲自去纽约的拘留所,找郑大龙单独谈了一次。原来郑大龙还驾着他的丰田车紧跟着金色沃尔沃车追了好几十分钟哦!因为他以为那车中是琳达和她的男朋友。菲利普在心里捉摸:真有意思,看样子这个结巴书呆子是迷上小琳达啦!菲利普还想起来那天琳达在电话中说到郑大龙被警察带走之事时的急切语气,莫非这个小姑娘也中意这条疯龙?嗯!看起来倒是不错的一对,如果没有突然冒出来的郑大龙的未婚妻对他指控的这件事情的话……

郑大龙的叙述也使菲利普颇感困惑:据琳达那天晚上所见,光临别墅的人是拉曼。而郑大龙也说开车的男人看起来有点像是拉曼。这一点上,两人的说法是一致的。然而,按照郑大龙的说法,琳达好像也在车上,坐在司机右边的座位上。琳达呢,知道有人开来了一辆车,但却没有看见另一个人,并且说是后来拉曼坐那辆车走了。从这两个人的叙述分析起来,至少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天去别墅的,除了拉曼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那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的外形,可能是身材、头发等等,与琳达有相似之处。

这个女人的出现使菲利普记起了不久前收到国外情报部门发来的一个材料,谈到基地的恐怖分子现在大力招募年轻女人充当‘美女人肉弹’之事。有不少人肉弹还是原来就居住在欧洲或美国的白人妇女。

昨天晚上,艾利警官来电话向菲利普报告紧急情况。

这个情况,与辛巴勒在阿比琳娜的邻居约翰家中‘守株待兔’得来的情报有关。那天,艾利警官接到辛巴勒的电话后,开车一直跟踪那辆灰色丰田小卡车,还和他一样,住进了新泽西霍霍塔什镇的一个汽车旅馆。后来,艾利每天监视着拉曼的行踪。艾利说,几天来,拉曼除了到曼哈顿嫖过两次妓女,一直没有什么特别的动静。

昨天,拉曼到一个公用电话亭,与北加州一处打过一个电话,具体通话内容没有完全听清楚,有关对方电话的信息也还没有来得及查出来。艾利从拉曼的话中知道了如下几个情况:第一,拉曼在电话中的口气很得意,好像是向对方表功似的。拉曼他自称‘野狼’,称对方为‘雪豹’,还提到过一个‘毒蛇’的名字。艾利估计这些名词是他们这几个人在基地组织中的代号。第二,拉曼说到,有一台与隐身衣有关的计算机在毒蛇那儿,提到毒蛇时,也提到美国西部。第三,拉曼还说,他自己从一个人那儿得到了一个什么‘接受器’!

这对菲利普来说是个新情况。雪豹是谁呢?他在北加州,难道就是迈克吗?那么,毒蛇呢?不会是那个什么金雪梅吧?不像。但应该就是那个那天晚上出现在别墅的神秘女人。

另外,当艾利警官跟上那辆灰色丰田小卡车后,里面只有拉曼一个人,但是,据辛巴勒向菲利普报告的,所看到去取车的人却不是拉曼,而是三人小组中的布鲁士。

布鲁士那天给拉曼吓坏了,告病回家去休息了两天之后,想想自己就这样躲在家里还是不行的。菲利普是他的老同学,是因为信任他,才让他参加这个三人小组,如果他要半途退出的话,无论如何也得给菲利普一个交代吧。况且那天,布鲁士还把自己那台改装后的探测隐身人脑电波的接受器让拉曼给弄去了,这会对破案工作很不利,那个拉曼有了那台‘接受器’,不就可以找到小虎,抢到隐身衣,完成他的恐怖爆炸任务了么?这件事非同小可,不报告是不行的。不能为了只顾自己的面子,而置国家的安全而不顾啊!并且,搞不好还有可能犯法哦。

菲利普正想给布鲁士打电话验证辛巴勒所报告的情况时,就接到了布鲁士的电话。电话中布鲁士将那天的情形仔仔细细地描述了一遍:他如何在加油站给他的雪佛莱车加油;一个暴徒突然出现(当时他没有认出是拉曼!),暴徒如何从他手上夺走他的电话;又如何从他身上搜出他的那台‘接受器’;又如何用手枪胁迫他去把那辆车开过来;直到最后一刻他才认出,这个暴徒就是一星期之前在纽约偷走他们大的接受器的恐怖分子拉曼!布鲁士不停地向菲利普检讨自己,不停地‘哇哈哇哈’,但最后对菲利普表示,自己实在太胆小了,不适合做这个工作,身上还背负着老婆孩子的千斤重担呢,希望老朋友放他一条生路吧。然后,又接连说了十几个‘哇哈哇哈’。

菲利普没有想到这个大学时代十分捣蛋调皮的老同学变得如此胆小如鼠,觉得有点好笑。不过也不想为难他,便同意他不用再去三人小组了。心想好在拉曼已经被我们控制住。又想,既然布鲁士是这么一个胆小鬼,重要的事情也不能告诉他啦!所以,对布鲁士也就没提迈克、郑大龙以及琳达等等的事情。

看起来,艾利警官报告的有关拉曼搞到一台接收器的事,就是布鲁士的那台手机式接收器喽!于是,菲利普立即给艾利去电话,赞扬他提供的消息太重要了,然后叫他一定要尽快地想办法从拉曼那儿把那台接收器弄回来!

艾利警官在紧急电话中说到的另一个事实重新引起了菲利普对持有隐身衣的男孩的关注:

“有一台与隐身衣有关的计算机在毒蛇那儿,野狼好像说毒蛇正在美国西部,很可能说的是北加州硅谷一带。”

既然现在冒出了一条‘毒蛇’,仅仅控制住‘野狼’的行动就不够了,还得防止‘毒蛇’得到隐身衣!穿着隐身衣的那个‘小虎’,现在不也就在北加州硅谷一带活动吗?从西部的FBI来的报告,这件事情这两天已经在硅谷传得沸沸扬扬了。如此看来,这条‘毒蛇’很可能是得知了隐身人的行踪,而赶到西部去找隐身衣去了。并且,她不是还带着那台‘与隐身衣有关的计算机’吗?

基于这些复杂的新信息,‘追踪隐身衣’再度成为破案的重点。目前,谁是追踪隐身人最适合的人选呢?算起来,好像已经别无选择了!于是,菲利普决定让弗朗克释放郑大龙。

因为他要派郑大龙去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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