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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收入是否应该立法封顶? 精选

已有 11068 次阅读 2017-4-17 08:21 |个人分类:巴西人文|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巴西, 教师收入, 公务员工薪, 宪法封顶

   去年,一位圣保罗大学的同事去上海某著名大学开国际会议,回来后对中国发展感触颇多,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中国人真有钱啊,特别是大学教师! 在该大学停车场里,可看到的光鲜靓车,款式比一些国际车展还多。有些限量跑车在巴西根本就没见过,却在该校里时有进出,算是让这位曾留美的海归长见识了。

   同事是巴西科技委某行业的专家组长,算是牛人了,他自然问起国内大学老师的收入事宜。其实本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总觉得校园一些暴富达人可能是个别现象吧?普通教职员工,特别是青年教师都还在为基本衣食奔波,何来豪车?

   在巴西,政府公务员、大学教师和企业职工,属于中产阶级,工作大半辈子,有车有房,不必为衣食操劳。但在部委大院或高校园区,很少有司长、处长或教授、副教授的开个宝马、奔驰什么的,更不说跑车了。大家都觉得,能开豪车的要么是外交官,要么是私企老板,或他们的家人,是属于社会上那些与众不同的另类。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巴西各级政府公务员,乃至吃国家财政的各类职场人士的收入是有上界的,最高收入不能超过联邦法院大法官的薪酬。

   以联邦机构为例,公务员分司法、国会和政府三大体系,按工资多少排列依次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参众两院议员、总统和各部部长,等等。例如,大法官的税前月薪是33,763.00巴币,相当于7.4万人民币(1巴币相当于2.20个人民币);国会两院议员的月薪本来也是这个数,但由于近年来巴西经济低迷,參众两院自动减薪,收入为26.723.13巴币;总统、副总统和各部部长的薪水也减至27,841.23巴币。所有公务员、退休人员和领抚恤金人员的收入都不能超过大法官的水平。这一点,早在1988年制订的巴西第一部民主宪法,第40款,第15条,就明确规定了。所这个上限,在巴西亦称为“宪法封顶 - Teto constitucional”。多年来,由此衍生了不少联邦、州市具体法令,但基本思想没变。

   巴西联邦大学教师是公务员,走联邦政府的薪金体系。这个职业具有一些特殊性质,但如果要明白大学教师如何执行该款宪法,需要进一步了解教师人事管理的一些基本情况:

1.    教师入职合同。巴西联邦大学教师招聘按公务员考试程序,竞岗入职后,有三年实习期,通过考核,即成为终身职务。工作合同分为三类:一是完全全职合同,政府买断所有工作时间,教师不可领取其它任何薪金性质的报酬;二是全职合同,每周工作40个小时;三是半职合同,每周工作20个小时。95%以上的联邦大学教师,都签署第一类合同。

2.    教师职称分级。巴西联邦大学教师职称分为5: 一是本科毕业生助教;二是硕士毕业生助教,细分为两级;三是博士毕业生助教,细分为四级,每两年可以晋升一级;四是副教授,细分为四级,每两年可以晋升一级;五是教授,主要由四级副教授晋升,极个别特殊人才可以直接招收正教授,但须由教育部特批名额。

3.    教师收入来源。巴西联邦大学教师主要收入来源是基本工资。各级政府基金委给科技成果产出多的教师发放一定科研津贴。20161月份颁布的第13242号《科学技术与创新法》中规定,各类合同的联邦大学教师,每年可以投入一定时间參与科研创新活动,增加补贴,但该项收入不能超过本身税前工资数的70%,总收入不能超过大法官的水平。

   目前联邦大学的刚入职的博士毕业生,税前工资为11,085.51巴币相当于月薪近2.5万人民币; 正教授的税前月工资为18,895.71巴币,相当于4万余人民币。一部分科研产出较高的教师,会收到来自巴西科技委的一份免税津贴,平均每月在11002500巴币间。如果教师参与一些技术创新项目,需要给有关部门签署一份文件,保证各类收总数不超过“宪法封顶”。由此看出,目前巴西大学教师的收入总和不能超过大法官7.4万人民币的月薪水平。

有了“宪法封顶”,各州、市政府和议会衍生出五花八门的“州法封顶”。例如,圣保罗州政府颁发的政令明确指出,所有州政府的员工薪水不能超过州长的标准:税前月薪21,631.05巴币。圣保罗大学系州立大学,教工的薪金也不能超过这个标准。一些资深老教授的工资本来接近3万巴币,但实际领到的工资以州长为界,仅为2万多一点巴币。据统计,该校有5百余教职员工的工薪发放,处于这种状况。有人抱怨说,州长故意不调本人工资,主要目的是限定全州员工调薪,特别是大学教师的工资,减少政府开支。

   巴西国营企业的主管的工资,也往往高于社会期待水平。例如巴西利亚供水公司的一位主管的月薪达5万多巴币,相当于12万余人民币。巴西利亚首都行政区最近开始修理相关本州法令,让州政府下属的这些公营企业主管的工资限定在州法院院长的工资水平以内。

   巴西目前的社会最低工资为937巴币,折合2061人民币。“宪法封顶”的设定,使得巴西公务员最高薪与社会最低薪之比不超过36:1。大学教师工薪的这个比值介于13:123:1间,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一些能力强的老师,做一些项目,收入很快与宪法封顶的工资看齐。同时规章制度也限制了一些不合理的高收入,把社会差异限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空间。

   总的来说,巴西这种“宪法封顶”的做法,深得民心,值得推广。其益处在于,一方面降低了各级政府有限的行政管理资源,限制了一些不合理的高薪高酬。另一方面纾解了工薪矛盾,减轻阶层固化,使得社会公平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就当今时代来说,知识分子是社会发展的先驱,有个公平合理的生存环境,建立良性持续发展的财富分配结构,会带动整个社会走向大同的。

    引用本文资料:李伟钢,公职人员收入是否应设上限,《中国科学报》,2017年5月19日。

      谢谢温新红编辑的精心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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