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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说文化和艺术修养(4)写字

已有 4328 次阅读 2019-6-14 08:26 |个人分类:谈天说地|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书法, 通神, 实用, 审美

杂说文化和艺术修养(4写字

文字的诞生对于人类的文明是一个有里程碑性质的大事。这件事情不但现在这样看待,我们的古人好像就已经认识到了。只是他们认为中国的文字是像仓颉这样的圣人创造的,而仓颉造出文字来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所谓“天雨粟,鬼夜哭”,与现在人们常常说的惊天地、泣鬼神,基本上是一样的意思。

有了文字,人类知识就有了较长时间传递和继承的可能,很多知识的发展,就更可以建立在前人的基础之上。古人认为,这是泄露天机的大事,从此人们开始心明眼亮了,不再是“睁眼瞎”。中国的老天爷和鬼神又没有洋人的一神教主那样有独裁的专权,于是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发泄,天雨粟、鬼夜哭,也就只好如此了。

文字是要书写的。书字的本义就是写字。“書”字的上部,就是用手拿着笔的模样。“”是把草写的“書”楷化的结果,如今把它标准化了,“书”成了规范汉字。

 

现在一般认为,汉字能够向上追溯到的最早的有完整体系的形式是甲骨文。我们看到的甲骨文是契刻在甲骨上占卜所用的文字。可以想象,当有了像用刀刻在甲骨上这样的“通神”所用的文字的时候,也应当有用笔书写在其他物体之上的“通人”即人类之间通信的文字。很难想象,书写在不同地方的文字会有很大的原则性的差别。特殊行业会有它自己的一些特殊的通信方式,例如有些宗教的咒语,黑社会的黑话等等,但是,那只是少数书面或口头的“符号”,难以形成如甲骨文那样有数千字的系统文字。很可惜,到现在为止,人们还没有发现与甲骨文同时的,用于人与人之间交互信息的在其他载体上的大量文字。

周代也有甲骨文,但是,周代的金文似乎更加被前人注意。同样,我相信那时候也应当有书写在其他材料上的文字。当然,镌刻在石头上的石鼓文早就闻名于世。

从文献上看,似乎春秋时期的孔夫子那一代人就不知道有甲骨文这一回事情了,他们所写的文字应当是春秋时各国的文字。到了秦始皇统一文字,似乎成了小篆的一统天下,不过,我相信当时的小篆与各国文字彼此间应当相差不特别大,不然,战国时期那些纵横家们到处上书献策就会很困难甚至不可能实现了。

用小篆写字不很方便,更不要说更早的古文字(例如大篆)了,要写得快,还是要用官吏们抄写公文所产生的隶书。与过去的文字相比较,隶书离开“图画”就更加远了,换句话说,文字更加抽象化、符号化了。

中国文字的变化就是不断地抽象化、符号化。著名文字学家高亨先生说过:“文字之变迁当于篆、隶之间分界。自篆而上,形义无不相合,自隶以下,形义大多相离”(《文字形义学概论》)。从隶书开始,汉字的形和义就大多相离了,后来的草书和楷书就更加如此了。

人们总是希望写文字要快些、更快些,于是在隶书的基础上,发展出来了草书。一堆草,恐怕是很难摆放整齐的,字写得快了,恐怕也是如此。据说最早的草书用于写给君主的奏章,所以称章草。对此,我总是不大相信,写给君主的奏章应当写得清清楚楚、整整齐齐才对,说写奏章所起的草稿还沾一点边。也有人说是汉章帝很喜爱这种草字,故名章草,或许如此吧。不过我更相信人们认为它像一堆乱草,所以叫草书。

草书写的人痛快,看的人吃力。但是写文章的最终目的是要给人看的,为看的人着想,于是就有了楷书,也就是所谓正楷字。这是最有生命力的字,后来的印刷用字,直到如今都还是大同小异。

自古以来,文字就是统治者对老百姓“教化”的工具,各种法令、法规、命令也要用书面形式传达到各地,甚至公之于百姓。古代能够识字写字的人少,所以,字写得好看就是很占便宜的事情。无论汉唐,能够正确而漂亮地写字是做官为君主做事的重要条件。也正因为如此,两千多年来,人们都需要从小就练习写字,这是一个读书人的“脸面”,写不好字是非常没有脸面的事情。

文字不但要“通人”,而且也要“通神”。这是文字两个方面的用处。甲骨文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通神,以后的文字也都有这个功能。从原始宗教到道教,教士们都需要给老天爷写奏章,所以那些相信宗教的大家,更都是钻研写字的大家,都写得一手漂亮的文字。如东汉的蔡邕及其学生和学生的学生们,王羲之及其子孙们,都是写道经的能手。

写经又要给神看,又要给人看,所以都是必须恭恭敬敬,写得整齐。无论是写道经,还是写佛经,都是写得很工整的。这是一个态度问题,态度不端正,神或佛是要发怒的。这个传统直到如今都是如此。

但是,工工整整地写字又是很辛苦的。《世说新语》上说过这样一个故事,魏明帝时,侍中韦诞是有名的写大字能手,宫殿门匾大多由他题写。魏明帝筑陵云殿,没有题字就把匾额订在了宫门上皇帝让韦诞爬上去悬空题战战兢兢地完后,韦诞须发都快白了当然是夸张回家告子弟,不要学写大字

所以,历史上做官的虽然很多人字写得好,他们一般并不对此感到骄傲,不认为有什么了不起的。写字毕竟是苦差使,对于让他们去写字,反倒认为是看不起他们,是干工匠们的工作。谢安让王献之写匾额,王献之不愿意,把匾额扔在一边,他还举上面说过的韦诞的例子,说因为魏明帝这样对待大臣,所以他的朝代短命。

也正因为如此,在过去的两千多年里,并没有“书法家”这一称号,没有“书法”这个名词,也基本上没有如现在这样以书法为职业的人(过去替书商抄书或街上代写书信的倒一直是有的,但他们与“书法家”相距甚远)。书法是近几十年才有的新名词,过去把写得好的字,称为“法帖”或“法书”,就是可以作为楷模的作品(法是模范、标准的意思)。如今,有专长的“知识分子”都要称家,专业从事科学研究的称科学家、专业从事音乐的称音乐家、专业画画的称画家,写字的称书家不大好听也容易误会,人们不知道这“书家”到底是写书的还是出书、卖书的,于是就想出来“书法家”这个称呼。也顺便派生出来了“书法”这个如今脍炙人口的名词。

现在,人们写字越来越少了。除了中小学生还要成天写字,其他的人真不大写字了。大学生上课都极少有记笔记的了(也不大会记笔记了)。要写字的人都基本上做到电脑前面去“打字”,打出来的字又清楚又漂亮。这样,很多人都不大会写字了,一方面是提笔忘字,不知道该怎么写,另一方面是写出来的字不象样子,难看得很。

写字的实用功能在减退,剩下的审美功能就相对多了。字写得好了,确实是很好看的,令人看着舒服。由于字是人人都会写的,自己写的不如别人写得好看,写不出来别人的那个模样,于是就佩服和欣赏。所谓欣赏艺术大概多多少少都是这个道理。对自己一无所知的事物是很难去欣赏的。

书法艺术是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之上的,可以欣赏的人就很多,特别是楷书、行书及隶书,可以看懂人很多,写得略有一点问题,也容易被看出毛病。现在认识草书的人很少了,展览上写草书的人却多了,看展览的人看得懂草书的人少,看不懂的人多,批评也就少。而且据说写草书最可以“发挥作者的心意”,“最有艺术性”。写楷书则反之,据说是束缚人的思想,吃力不讨好。于是大家都去写草书了。不过,当大家不去欣赏的时候,一门艺术也就快走到头了。

幸而,书法艺术现在还没有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大量的老年人退休之后用学写字来修心养性、锻炼身体、消磨时光,这给写字的队伍增添了一批又一批的新生力量。

如今国家的经济状况还不错,搞艺术品收藏的也很吃香,这给书法增加了市场。许多书法家也吃香起来了,不论什么人,不管写得怎么样,只要是有点名气的人,其“墨宝”都好像“值钱”了。有些人很有权力,也会写几个字,于是,他们也就成了书法家,他们的字也就“值钱”了,不过,买他们的字不过是给他们送钱的一种方式。当这些人走下权力的神坛甚至落入牢狱之时,他们的所谓艺术品也就成了人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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