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安全博客 Behavioral Safety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Greg66 行为安全-用科学方法长效地解决“违章行为”

博文

Safety I and Safety II - 事前研究和事后研究及研究对象

已有 4274 次阅读 2016-4-5 00:47 |个人分类:3|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研究对象

Safety I and Safety II - 事前研究和事后研究-研究对象

 

Eric Hollnagel领导的课题组出了一本白皮书,叫做From Safety-I to Safety-II: A White Paper,,由欧洲航空安全组织(EUROCONTROL)出版做参考。

粗略观察:Safety-I是通过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找到事故的原因(错误),然后告诉人们尽可能少犯或者不犯这些错误,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而Safety-II是通过事前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来保证运行正确,从而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看法:这两者不完全一样,从事故调查得到的事故原因(需要避免的错误或者叫做预防今后事故的措施)仅仅是保证正确运行的所需要采取的措施的子集。但这个子集是十分可靠的,也是十分容易操作的,因为已经有先例了,再加上风险分析得到的预防措施(不那么容易操作,内容较多、边界不清,需有系统方法),应该能比较好地预防事故。这两种方法都是需要的,在上述白皮书中也有提到。这样,事故致因图在倒过来转变为事故预防图时,每个模块的内容都会增加一些,简单地原样倒过来还不足以预防事故。

上述情况,其实并不妨碍“安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发生或未发生的事故”的说法。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当然事故已经发生了,在预防事故时,我们还是以事故为研究对象,研究预防它的办法和措施,这时当然它是没有发生的,但却是我们的目标。

参考:以事故为研究对象、以预防事故为研究目的,仅仅是事后研究吗?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603730-967884.html

上一篇:事故致因链是一个组织行为学问题
下一篇:不安全动作在不同组织是不一样的
收藏 IP: 60.247.55.*| 热度|

2 杨春 苗永春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3-19 10:2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