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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胜防啊! “自写自审”的造假只能等发表后再撤稿吗?

已有 3209 次阅读 2020-6-28 16:17 |个人分类:Wechat|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近日,某大型出版集团旗下的一本著名计算机科学期刊撤回中国学者13篇文章, 而就在不久前,另一家出版集团旗下的同样是计算机学科的期刊也撤回了30余篇来自中国作者的论文。关于撤稿的原因,在撤稿的通知中都写的非常含蓄,或者解释说“作者试图破坏同行评审的行为”或者是“编辑认为审稿专家并不合适也非独立” ,但结合过去几年来屡屡发生的出版商批量撤稿事件,可以基本上认为,这几十篇撤稿的重要原因都是涉及 “同行评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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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造假的方式手段其实并不高明,通常是作者在投稿时,推荐若干名审稿专家,这些审稿专家个人基本信息都是真实的,但只有电子邮箱是提供的并不是审稿专家本人的邮箱,而是由作者自己注册的邮箱。当期刊在进行送外审的时,如果只是核实作者推荐审稿专家的一些基本资料,但没有对邮箱进行核实时(当然这一工作有时也比较复杂,通常只能从一些公开的信息渠道去核实,也难免存在无法核实的情况),就很有可能将稿件送给这个所谓的“审稿专家”来审稿,但其实这个稿件是回发给了作者,这样就造成了所谓“自写自审”的审稿造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种造假行为很难通过人工方式加以避免,可谓是防不胜防啊,从而也就造成了最近几年以来层出不穷的“同行评审造假”所导致的撤稿。这种行为一经发现不但会成为作者学术生涯的污点,同时也直接影响了期刊的声誉,难道没有办法避免这一情况吗?不是等到出版之后再撤稿,而是在审稿阶段就及时发现这种所谓的人为的审稿造假。

ScholarOne Manuscripts在线同行评审管理系统,通过分析审稿造假通常所采用的方式,设计出了“审稿异常活动报告” 功能,能在同行评审阶段尽早发现类似“同行评审造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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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通过对访问系统设备的唯一识别标识分析 作者和审稿专家的设备唯一识别符相同,基本可以证明作者和审稿专家是同一个人,也就基本可以确定作者在实施审稿造假。

l  通过对IP地址分析:如果作者和审稿专家的IP地址相同或者相近,基本可以确定作者和审稿专家是同一单位甚至同一个人,是否有审稿造假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加以判断,如审稿专家和作者填写的机构名称、地址等信息

l  通过对审稿返回时间分析:如果审稿时间远低于期刊平均的审稿意见返回时间,那就有必要核实一下审稿专家的资料,以及返回的审稿意见内容。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在互联网的大数据时代,网络上的印记很难抹去,通过数据分析结合人工判断,ScholarOne用户已经可以很方便的判断一篇审稿意见,是否存在潜在的审稿造假的行为。《半导体学报(英文版)》曾经利用审稿异常活动报告功能,发现过一篇“自写自审”的稿件,并坚决的给出了退稿决定。编辑部金瑞琴老师说:“通过查看审稿异常活动报告,我们发现一篇来自中东的稿件非常可疑,审稿专家之一与作者共享了同一台电脑,我们对于这位推荐的审稿专家个人信息,以及返回的审稿意见进行了更进一步核实,也发现有诸多疑点,因而确定这是一篇自导自演的虚假审稿。从此以后,每一篇稿件审稿意见返回时,我们都会认真阅读‘审稿异常活动报告’从而确保不要有漏网之鱼,这一功能为我们期刊的声誉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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