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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生于一七一一年爱丁堡的一个贵族家庭。不过,家境并不富裕,当他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父亲就撒手人寰,留下他的母亲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
休谟天资聪颖,十二岁就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家里人本来希望他能学法律,可是他却深爱文学和哲学。按他自己的话来说:”文学和哲学是我毕生的热情所在和乐趣之源泉。当别人以为我在废寝忘食攻读法律著作的时候,我饕餮的是西塞罗和维吉尔。”
一七三四年,迫于生计,休谟在英国西南部的港口城市布里斯托找了份工作。几个月之后他知道那不是他毕生想要作的事,于是一个人来到法国西部的一个乡村。“在那里我想清楚了我的人生道路。决意用简朴的生活来弥补我财富上的不足,除了不断完善我在文学和哲学上的天赋之外,别无它求。我一生都始终如一的走在这条路上,也确实获得了成功。”
在法国的三年,休谟完成了著名的《人性论》。年仅二十八岁的他,能拿出这本让康德“大梦初醒”的著作,可以说确实是个天才。天才如果在艺术或者科学领域里是幸运,在哲学这一行里则不然。因为一般人无法理解他的思想,休谟只好换着方式来介绍。或以优美的散文,或以《英国史》这样的历史书来诠释。不过休谟天性乐观并且持之以恒,在他的有生之年终于能够以写作为生,过上了比较“富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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