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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合法,但嫖娼有罪"

已有 21742 次阅读 2013-9-23 06:12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中国, 瑞典, 男女平等, 卖淫合法, 嫖娼有罪

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提议让卖淫合法化以保护性工作者。在这方面,瑞典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在瑞典,卖淫是合法,但是购买性是非法的,也就是说法律只惩罚嫖客。因为去卖淫的一般是因为贫穷或者被拐卖等等,卖淫的一般是弱势群体,当然不能惩罚她们(他们),而且有研究显示,卖淫的人绝大部分都非常希望摆脱卖淫的困境。但是嫖娼的就不一样了,他们衣食无忧才会去嫖娼,而购买另一个人的身体是对他人(性工作者)的人格尊严的践踏,所以必须要严惩。而且现实中多数嫖客是男性,性工作者是女性,卖淫合法嫖娼有罪的法律也体现了对女性的保护。

瑞典的这个法律深得人心,事实上,瑞典嫖娼的人非常少,因为如果是由于嫖娼被抓而受处罚,是非常难为情和丢面子的事情,社会中就存在这样的共识。相比之下,中国还比较落后,甚至有道德感的男性在社会中都被边缘化了。当然了,瑞典一百年前也跟中国现在差不多,那时候卖淫在瑞典也是合法的,而且法律只保护嫖客的利益,中国现在也是啊。。。二奶、小三、卖淫女等等虽然名称不同,实质上是一样的,她们都是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更多的关爱,而不是让她们的处境变得更加艰难。

瑞典的这个法律也影响了其他国家,挪威和冰岛也颁布了类似的法律,前段时间法国的一个部长来瑞典学习这个法律的经验,也准备在法国推广。

卖淫合法,嫖娼有罪,才可能真正减少卖淫现象。正如强奸,如果我们只是教育女性各种防狼技巧,实际上收效甚微,可是反过来如果严惩实施强奸的男性,教育男孩子要堂堂正正做人,那么强奸行为就会大幅度下降。卖淫现象也一样,就算把现在所有的卖淫女全驱逐出境,只要男性还是坚决不改恶习、不以嫖娼为耻,那么总是会有新的卖淫女产生的,甚至良家女也会变成卖淫女,实际上,如果一直存在女性地位低下的情况,那么妻子也等同于免费的卖淫女,所以是不存在良家不良家的。所以使嫖娼有罪化,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嫖娼或者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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