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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教育——有唯一答案吗?

已有 3639 次阅读 2015-12-25 10:52 |个人分类:工作点滴|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这几天和同事们编辑一套关于物理科普的少(幼)儿图书,作者是克里斯·费利。刚一接触,还不知道作者何许人也,上网一搜,原来是扎克伯克为孩子请的第一位家教老师,那就怪不得这套书在网上那么火了。


现在书稿还在紧急编辑讨论中。大家基本上逐字逐句,认真推敲,结合英文原文,按照提供的译文润饰修改,尽量简单明了,尽量口语化。


其中有很多句子,我们都进行了讨论,确定如何翻译更好。现在就先选个事例,见下图。

对前半句的争议更大,最后定了“雨后天晴的时候”,更口语化。现在看后半句,有编辑现在译作:就会出现这样的彩虹桥。这样说得更清楚,而且还用了比喻。但这样做更合适吗?这里不从编辑角度考虑(按编辑原则是不会这样改的),而是自由发挥。


我认为,“彩虹桥”是大人们经验性的东西,事实上很多桥都是平面的,下面的拱洞才是拱形,拱桥多少需要点技术和技巧,所以真正拱形的桥还是很少的,往往跨度还很大。考虑到本书的目的——让家长给孩子讲授。如果翻译成彩虹桥,无疑限制了家长的想象,有可能有人说像圆弧,像车轮等等,进而就限制了孩子的想象,说不定孩子还有更加离奇的想法。不要忘了,美国几十年前发生了一起幼儿园起诉案。说是一个3岁的小女孩上了幼儿园,认识了字母O,结果她母亲一纸诉状把小女孩所在的幼儿园告了,说她的女儿在之前可以把字母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等等。在大家来看了,这位母亲很荒唐,但意外的是她获胜了。现在美国《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1.玩的权利;2.问为什么的权利。


因此,我们不应该给出具体答案,或许原作者也是这样考虑的,而用了更口语化的语句,只是让你看,不说是什么。本书的后面才说这是彩虹(rainbow)。


由此,我想到了现在我们的教育。这是个大问题,似乎无从下手。


我国教育最被人所诟病的就是培养的学生缺乏想象。

现在美国

《公民权法》

规定,

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

1

.玩的权利;

2

。问为什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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