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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汤唯广告事件引人关注

已有 5312 次阅读 2008-3-9 23:43 |个人分类:个人所思所想(07-08)

封杀汤唯广告事件引人关注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0839日发布

 

汤唯因演色诱全裸表现“极佳而一举成名,随即为广告商所青睐,广电局因顶不住媒体压力而在国内开放色戒,现在又因起明显的负面影响有可能导致模式效应而失控,于是才有最近封杀汤唯广告的传闻。影视及广告具有极强的商业诱惑力,但是如果只讲自由市场、自由开放、自由放任,那么这既不是社会主义特色中国的文化,也不是美国现在的文化,如何应对封杀汤唯广告事件的各种反应,将引起人们高度关注。

 

附网上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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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发声明称尽全力支持汤唯 对其受伤害感失望

20080309 10:38中国新闻网

  据腾讯娱乐消息 唯近期被指遭内地全面封杀,其代言的护肤品广告被禁播之外,原本有份出席的名店活动最终亦告吹。据悉封杀原因时候因为她参演《色,戒》。汤唯因该片成为影坛新星,但现在也有可能因该片而被打回原形。

  据悉,汤唯最新护肤品的广告只在电视播了数天,便被电视台方面撤下,北京及上海几家电视台主管证实此事,指收到广电总局通知,要求汤唯任何形式的宣传,包括其代言的广告都不能出现。

  至于汤唯原定本月28日出席某品牌八十周年上海大型活动,昨日亦被指告吹。有指有关方面已低调向外界透露汤唯将不会出席该活动,不知道是否受到封杀事件的影响。对于被封杀一事,汤唯经理人扬言未收到任何通知,要稍后进行了解下。而由汤唯担任代言人的护肤品广告公司发言人扬言,事件还在查证中,目前无法确认。

  记者就汤唯缺席活动的传言,致电向香港公关求证,对方透露本月28日在上海举行的大型活动,不知道有没有汤唯,因为香港及内地公关是分开邀请嘉宾,而香港邀请的嘉宾则有梁朝伟、梁咏琪、杨采妮及莫文蔚等。

  另外,有指为何此次《色,戒》事件只封杀汤唯,而没封杀导演李安?据台湾《联合晚报》指,圈中人分析因李安今年是北京奥运会的艺术顾问,而《色》片制片人与其他重要演员则是香港人,有关方面不希望造成太大回响,故只封杀内地演员汤唯。

  汤唯遭内地全面封杀,身为《色,戒》导演李安终于按捺不住,打破沉默出言力撑爱将,他亲自以中、英文版本发表声明,并以《职责所在的声明》作标题,内容指对于某项决定导致汤唯受到伤害感到失望,更指汤唯在《色》片中有极佳表现,所以会在这困难时刻中,尽一切能力去支持她。

  由于封杀事件成为国际关注,美国权威的《The Hollywood Reporter》作大篇幅报道,除了刊登李安的声明外,还详细讲述汤唯被封杀经过。该报道还踢爆汤唯的广告薪酬高达六百多万港元。而将于本月中在香港举行的亚洲电影大奖,大会早前已宣布梁朝伟与汤唯均会现身,但现在还不知两人会否因封杀事件有所影响。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803/0309_344_4321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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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杀汤唯:权力与恶俗的合谋

20080309 08:19新快报

  在“色”与“戒”的娱乐潜规则之间,作为新人的汤唯确实两难。如果循规蹈矩,则不知何时能从充满黑色素的影视大染缸里熬出头;若选择性感路线,散尽衣装,一脱成名,那么不仅要承受某些公众道貌岸然的批评——尽管从前不久“艳照门”的表现来看,这些批评者观看艳照的渴望比一般人还要强烈——和近乎无厘头的刁难,譬如有人质疑,汤唯与梁朝伟的床戏不够投入,王佳芝双目空洞无神,丝毫不入戏等,还有更惨痛的厄运:近两日传出新闻,说汤唯在内地被国家广电总局全面封杀,接受采访的各家电视台皆承认迫于压力而撤下了汤唯所拍摄的广告和视频。

  据报道,汤唯被封杀的原因,在于《色,戒》里的过火表演。这不禁令人暗生疑虑:广电总局若依此下达必杀令,所凭据的到底是哪个《色,戒》版本呢?要知道,经广电总局审查批准,在大陆公开上映的《色,戒》系删节版,其中并无什么越位的情色镜头——如果“过火表演”出于此处,岂非让广电总局自己打自己嘴巴,承认剪刀手的工作存在失职?

  还有一种说法,导致汤唯被封杀的过火表演,不止是情色戏,还有政治戏,即汤唯所塑造的王佳芝之形象,有“歌颂汉奸、侮辱爱国烈士之嫌”。假设此说成立,板子首先仍该打上广电总局的屁股,是他们审核不严,犯下了政治错误,怎么能出尔反尔?

  其次,一个虚构的艺术形象之恶行所衍生的罪孽,却由现实演员来承担,是否合适?在更根本上,这不止是汤唯一个人的错,整个剧组都有责任,为什么不封杀李安呢?

  所以说,广电总局比汤唯还要两难。既无实证,他们凭什么合法的名目来封杀汤唯?难怪有报道称,该封杀令并未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放,只是根据某领导的会议讲话上行下效。这或许是最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打法律擦边球的行政操作模式。

  令行禁止,自然最好。若产生非议,引爆问责机制,最终可以将责任推到某个具体的人头上,集体依然无罪,权力之轨依然运行有序。

  我们对此也许已经司空见惯,但仍需追问,为什么会如此?以及,为什么这种暧昧不明的行政作为在中国能流行起来,而且极具效力;为什么上峰一点头,下面就纷纷迎合,撤汤唯的广告和视频?

  由此而言,汤唯被封杀,实是一场权力与恶俗的合谋。广电总局在无法正常举证,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之下封杀汤唯,再次展现了权力的粗暴逻辑,正如此前对境外动画片播放的重重限定,对恐怖灵异片的狭隘定性等。

  最后要说,以上评论均建立在“汤唯被封杀”之新闻属实的基础之上。如果这是一个传媒的乌龙球,我愿向广电总局致以诚挚的歉意,尽管对它的恶感并无分毫减弱。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803/0309_23_4319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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