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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学院“十二、五”规划也没写完,没想到一篇不经意的博文引来这么多口水,害得我不得不就此事再吐点口水。
首先,我支持打假,也痛恨造假,我本人就曾经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打过假。但我们要搞清楚打假的目的是什么,如果高喊着打假的口号,行泄私愤之实,那就违背了打假的本意。
还是从本科毕业论文说起,本科生做毕业论文大概是中国高等教育所特有的培养环节,对此我一直持保留态度。事实上,从大学四年级的第一学期开始,用人单位便纷纷开始进入人才市场招聘,大学生们也开始“蠢蠢欲动”,为自己谋划未来的出路,到得第二学期,相当多的学生开始四处奔波,有些干脆在用人单位被试用,成了用人单位廉价甚至免费的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指望学生做出像样的本科论文来无异于天方夜谭,只有那些立志继续深造的优秀生或许可以。
胡震应该是川大物理学院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生,否则川大不可能把他委托给北大做毕业论文,资料显示,胡震跟随钱思进先生做毕业论文历时5个月。不可思议的是,钱先生在胡震离开北京前的两小时内才知道胡震的论文内容,以至于无法要求学生及时修改便在相关表格上签了字。假如还有人认为钱先生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那就真的奇怪了,川大把学生委托给钱先生指导,钱先生也接受了,钱先生就是这样指导的吗?钱先生既然接受了川大的委托,那就是一种承诺,放羊式的指导算不算违背了当初的承诺?正常情况下,本科生由于缺少研究经验,导师应该从资料收集、开题报告、撰写过程等各个环节全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可从钱先生的博文以及新闻中可以看出,钱先生似乎从头到尾没有过问,只是在最后需要签字时才看到学生的论文,钱先生就不觉得有点失职吗?中国人传统的习惯是:宁可自己的事情耽误了,也要把别人委托的事情做好,否则于心难安。川大把学生委托给钱先生实在是委托错了人。
退一步讲,钱先生在最后发现了学生的问题,也在相关表格上签了字,但你既然对造假深恶痛绝,应该及时跟川大沟通,敦促川大要学生修改论文,这样也就消除了后患。钱先生为什么不这么做呢?担心影响学生前途?现在这样不仅是影响前途,还可能毁了一个学生的前途。
在学生入学后,钱先生发现学生造假的论文并未修改,理应及时采取措施,或者将学生退回川大,或者勒令学生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并重新答辩。为什么再次纵容,说什么为了给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什么叫改过自新?至少您应该要学生把过错改过来吧?为什么当时不要求改呢?
假如钱先生在上述各个环节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把好关,就不会有今天的打假事件出现。打假的目的是什么?是治病救人,是纠正社会与学术风气,钱先生的打假行为能达到这个目的么?我看不能,只会结怨。我们一再高喊反对学术不端、反对造假剽窃,可当我们可以防范造假于未然时为什么不去防,却在时隔数年后才想起去打假?假如是数年后才发现也就罢了,打假恰恰发生在学生想出国之后,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钱先生认为胡震出国是一种背信弃义行为,我想知道的是,胡震在入学时是否答应过您什么?您是否明确向他提出过将来不得出国读博士?如果没有,何来背信弃义之说?胡震造假了不能出国,那您别的学生能不能出国呢?如果他们也向您提出出国的申请,您是否也认为他们背信弃义呢?如果不是,为什么独胡震不可以提出出国要求?他的造假论文(姑且认为造假)是卖身契吗?
一个真正爱护学生的老师会培养学生好的习惯,平时从严要求,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而不是秋后算账,学生一旦走入歧途,导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能又有人想骂娘,认为我是反对打假了,你读不懂本文那是你的事。
补充:我的两篇文章都是建立在假定钱先生所言属实的基础之上,刚刚读到了胡震本人的回应,个人觉得,胡震的话更符合逻辑。当然我不好对孰真孰假作出评判,因为我并不知情,但无论钱先生所言是真是假,他都让自己陷入了窘境。
成都晚报采访胡震的文章链接:
http://roll.sohu.com/20111104/n324476486.shtml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5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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