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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科学网网友在蒋继平博文后热议北大撤销士论文事件

已有 2217 次阅读 2017-1-18 11:32 |个人分类:闲言碎语|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45]秦伟伟  2015-3-20 22:07回复43楼: “[43]饶高雄  2015-3-5 10:51
我当年在加州大学读博士的时候,学校也是说只要有两篇在本专业一流杂志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已经发表的论文,那么,博士论文就算自动通过,没有必要再专门提供博士论文。我当年就是这样获得了博士学位,而且不需要论文答辩!-------这个政策好,希望提供点确切的资料,如加州大学的明确规定等,供我们参考下。”

这个政策好多国外的大学都有,不过不一定是2篇,例如德国好多学校要求3篇。
[44]崔尧  2015-3-7 01:10写作水平可高可低 是看个人能力。这当然有个最低标准,那个是学校的要求和老师的学术修养所决定的。如果老师认为这篇论文够博士水平那就授予博士。但是这件事的涉及到了学术道德。这个事也没看出这个人给学校义务在做事。况且这个学生读博一定也知道要付出什么代价,这是没必要争论的。[43]zhucele  2015-3-6 09:47方肘子的婆娘菊花开出抄袭门,方肘子自己的科普就是翻译,而且一字不漏,那个四楼的,您太有选择性了,有意,不知道?[42]饶高雄  2015-3-5 17:51我当年在加州大学读博士的时候,学校也是说只要有两篇在本专业一流杂志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已经发表的论文,那么,博士论文就算自动通过,没有必要再专门提供博士论文。我当年就是这样获得了博士学位,而且不需要论文答辩!-------这个政策好,希望提供点确切的资料,如加州大学的明确规定等,供我们参考下。博主回复(2015-3-6 02:48)我的导师对我这样说的, 他也是这样做的, 至于具体的文件, 要是有的话, 您可以自己到网上找呀。[41]liangzx  2015-3-5 12:27liangzx  2015-3-4 19:21
非常赞成34楼的观点。博士毕业发表论文是必要条件。只要她把该论文列入了她的发表和待发表目录,就跟学位有关了。
博主回复(2015-3-4 21:55):她的论文是一个人的事? 这点我实在不清楚。 要是她的论文属于博士学位的一部分, 那她的论文委员会更有责任, 更应该对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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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他们有责任,但是责任很有限。她这篇论文是自己投稿,没有导师署名。评审委员会也不大可能审查那些发表在杂志上的论文。因为缺省认为,那些论文已经通过了同行评审,没必要重复审查。评审委员和导师主要应该为她的博士论文负责。
博主回复(2015-3-6 02:45)谢谢分享您的观点。[40]mpywang  2015-3-5 09:40现在,这个抄袭者成为弱者,大家都同情。如果还有抄袭者,那我们还要找出许多连带的责任者,他的博导,他的评审委员,他的答辩委员,....,都有责任。抄袭者就要为抄袭负责。什么挽救,给一次机会等等,都是滥用同情心!博主回复(2015-3-6 02:44)但是, 这不是同情心的问题, 而是如何预防这样的事 发生的问题。 要是导师和委员会成员负责地审阅, 负责地把关, 不让通过博士论问答辩, 还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吗?[39]卢文全  2015-3-4 23:58[38]楼回复者: 处在不同环境对某些问题持有不同观点很自然.中国的教育问题多得很,这是从上到下都有共识的.不过台湾名人李傲说(意)过: 整个世界都是在乱嗡嗡中过.博主回复(2015-3-6 02:40)同意。[38]snowname  2015-3-4 23:17南京晓庄师范的蔡小宁抄袭《新华字典》做博文,太无聊了博主回复(2015-3-6 02:40)有这种事?[37]sarahao  2015-3-4 21:02抄袭是不对的,应该处罚。问题是应该公平,公正,适当地处罚;毕竟还是个学生,为什么要处罚这么严厉?为什么不给一个学习的机会?国内的学术环境大家都懂的,为什么南大闻王事件还没下定论,还没处理结果?复旦院士王正敏事件还没结果?等等。偏偏拿一个学生开刀?学生应该教育为主,这篇论文不是她获得博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因为她已经发表了足够多论文;即使没有这篇论文她的工作照样符合博士学位的要求。发这篇论文很可能是为了更容易找工作些。博主回复(2015-3-4 21:59)很好的评论, 谢谢。[36]卢文全  2015-3-4 21:00于艳茹博士(既然在还申诉之中,所以仍可以以博士相称)如果接受博主的"控告"北大这个招,必将会陷入更加痛苦的经历之中,而且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博士称号的内涵应该是"水平"和"能力",而不是这个称号本身.许多有成就的人并未有博士帽.所以我给于博士支的招是: 申诉到此为止,赶快找份那怕是中小学教师工作,并结婚体生仔.只要相信自己确实有水平和能力,北大不恢复你的博士称号,通过未来的努力,社会不仅会认可而且会更尊重你这位博士.
此外,还要认识到你碰到<<国际新闻界>>这件事,或许对本有水平和能力的你是件大好事.
博主回复(2015-3-4 21:58)谢谢分享您的观点。 不过, 这个事件反映了中国教育界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没有严格的把关程序。 出了问题, 让最弱的人承担责任。[35]caereviewer  2015-3-4 20:57[34]LPI8704055  2015-3-4 17:17 撰写博士论文、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以及获得博士学位不是同一回事,之间是有区别的。博士学位最终由各单位的学位委员会依据各自的学位条例决定是否授予。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于艳茹申请学位的论文材料中包含了这篇抄袭的学术论文!尽管她的博士论文没有抄袭,但仅有博士论文是拿不到学位的。在授予学位时,很多学校只要求有论文的接受函,不需要论文正式刊印,因此什么学位授予在前,文章发表在后,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她用了这篇文章作为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而这么一个重要依据被别人发现是抄袭的。因此北京大学的做法依照学校颁布的条例是没有原则问题的。
   有人说,她的导师也有责任。但如果导师没有在那篇抄袭的文章上署名,那么导师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据说博士论文本身是没有抄袭的。即使她的博士论文有抄袭,导师的责任也是第二位的,是把关不严。
   三十六岁了,是成年了很多年的成年人了,理所当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4]liangzx  2015-3-4 19:21非常赞成34楼的观点。博士毕业发表论文是必要条件。只要她把该论文列入了她的发表和待发表目录,就跟学位有关了。博主回复(2015-3-4 21:55)她的论文是一个人的事? 这点我实在不清楚。 要是她的论文属于博士学位的一部分, 那她的论文委员会更有责任, 更应该对此负责![33]姚小鸥  2015-3-4 18:40从报道看,于同学的所谓抄袭文章与学位并无直接关联。那么就不应当取消她的学位。其他处理是学校的权力。博主回复(2015-3-4 21:53)这个评论很理性公正, 谢谢。[32]LPI8704055  2015-3-4 17:17撰写博士论文、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以及获得博士学位不是同一回事,之间是有区别的。博士学位最终由各单位的学位委员会依据各自的学位条例决定是否授予。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于艳茹申请学位的论文材料中包含了这篇抄袭的学术论文!尽管她的博士论文没有抄袭,但仅有博士论文是拿不到学位的。在授予学位时,很多学校只要求有论文的接受函,不需要论文正式刊印,因此什么学位授予在前,文章发表在后,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她用了这篇文章作为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而这么一个重要依据被别人发现是抄袭的。因此北京大学的做法依照学校颁布的条例是没有原则问题的。
   有人说,她的导师也有责任。但如果导师没有在那篇抄袭的文章上署名,那么导师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据说博士论文本身是没有抄袭的。即使她的博士论文有抄袭,导师的责任也是第二位的,是把关不严。
   三十六岁了,是成年了很多年的成年人了,理所当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像一个官员,被别人揭发出来有贪腐的行为并受到了处罚,把责任往单位推,说单位没有好好监督他,大家认为合理吗?
博主回复(2015-3-4 21:52)按照您的说法, 北大的领导, 论文委员会的教授们都是还不成熟的人, 不需要担当责任? 哈哈。[31]田青  2015-3-4 17:15几年前,我所在单位一学生文章抄袭,而且是在导师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发的抄袭论文,导师先被处理(导师被处理时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位导师是道德感较高的人,知耻心非常重,现在都总是自觉抬不起头,而我们都知道他是在不知情下被学生牵连的,但是,谁也没有替他叫屈),学生已经毕业,但是学位被追讨收回。博主回复(2015-3-4 21:50)谢谢您的信息。[30]黄火明  2015-3-4 16:52只要那篇所谓的抄袭的论文不在博士论文里头,博士学位就不应该撤销博主回复(2015-3-4 21:49)谢谢分享您的观点。[29]in2015is  2015-3-4 15:53北大这种一棍子打死,不爱护自己学生,不给任何机会的行为,确实很令人心寒。。。
北大纯粹是为了表示自己 的声誉,自己的立场,而不顾学生的死活。。。
而且拿最软的柿子来捏,正如 lz说的 怎么不处理 教授?不处理 授予学位的人? 始终没有导师什么事???
博主回复(2015-3-4 21:48)很好, 就是这点我想不通。[28]caereviewer  2015-3-4 15:31她能拿出SSCI,就可以封住所有人的口。我就说她的能力强,所以要她。博主回复(2015-3-4 21:47)可是, 谁知道您是谁?[27]caereviewer  2015-3-4 15:29我也觉得她挺可怜的。---这里也有同情她的单身男士,跟她联系联系。另外,跟北大耗着,即使拿回文凭,能去哪个学校、研究所啊?如果我要她,人家会认为我拿了她的好处,不敢要她的。博主回复(2015-3-4 21:46)那么, 您应该主动跟她联系呀。[26]caereviewer  2015-3-4 15:17于艳茹要回到学术,只有一个方法。就是,发一篇SSCI文章。我可以免费帮她修改英语。台湾高校考核,基本都认为SSCI比SCI难25倍。北大、清华是1篇当7篇吧?我们阿猫阿狗的学校,是同等。

中文的CSSCI,救不了她。
博主回复(2015-3-4 21:45)有这种事?[25]赵保明  2015-3-4 15:07一荣俱荣,一损却不是具损本就是个奇葩现象。如今,有能力担当者(社会、单位和个人)却急于推脱责任,逃避担当,实属不该!!!博主回复(2015-3-4 21:44)这种风气将使华夏大地遭受重大损害![24]韩永和  2015-3-4 14:40中国有一个特色值得世界所有国家学习:一旦发生问题,直接推卸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管你是上级,是领导,是父母,还是妻子。出问题了,自己先躲起来。。 博主回复(2015-3-4 21:43)精辟![23]黄永义  2015-3-4 14:00直言!博主回复(2015-3-4 21:42)谢谢。[22]xinxin2010  2015-3-4 13:58同意LZ的观点,她答辩的博士论文委员会也是应该负有责任的,他的博士生导师也更应该负有责任,在当前的学术环境下,这样的结果不应该让她一个人承担所有的结果。博主回复(2015-3-4 21:42)有点正义感的人是这么想的。 谢谢![21]贺铭  2015-3-4 13:51抄袭问题肯定是要处理的,就算是氛围不好,但总不能众目睽睽之下置之不理。给以后处理带来的不好的前车之鉴。但是很同意你提到的,既然处理,那答辩委员会也得处理。严格还是宽松都不怕,最怕不公平。博主回复(2015-3-4 21:41)很好的评论, 谢谢。[20]崔尧  2015-3-4 13:41这个事不能因为学生可怜就为学生叫屈,错了就错了干嘛都要扭转成对的。如果真如你所说,那以后怎么教书育人?教诈骗那是对的。这不过是惩罚了一个 那些老师尤其是他的老师还没有惩罚呢博主回复(2015-3-4 21:40)您这样问, 那我问您, 学生要是什么都做得好好的, 还要导师干吗? 还要读学位干吗? 难道学生是为学校打工的?[19]zmsg  2015-3-4 13:13二十几年前,我一个同事,把我的文章换了些说法就发表了,没招呼我,我看到把我名字放到第二位了。这人始终没得到最起码的处理。现在,他的学术德行更差了,但是是国家“支撑计划”“首席科学家”了。博主回复(2015-3-4 21:37)那您不采取维权行动?[18]李瑛  2015-3-4 12:48同意14楼的说法!无论是什么原因,都要严肃对待发表论文的事情!不可粗制滥造。博主回复(2015-3-4 21:36)那是应该的。 但是, 北大有没有责任, 她的导师有没有责任?那个期刊的审稿人有没有责任? 还有, 没有其他的处理方法吗?[17]ahhvac  2015-3-4 12:28这个教授导师,毁了一个学生!博主回复(2015-3-4 21:33)中国现在那里只是这样一个导师。[16]whtg  2015-3-4 12:22赞同楼主博主回复(2015-3-4 21:32)谢谢。[15]dreamworld  2015-3-4 12:16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博主回复(2015-3-4 21:32)也许可以说: 一失足成千古恨![14]田青  2015-3-4 11:47这种人是不能给予精神上的鼓励的,给予精神上的鼓励,就是害了她。
她像可怜虫一样的表达她现在的可怜,是可恨的。2013年7月拿学位,2013年7月的文章可不会是拿到学位以后投稿的。
敢于做混蛋的事,就要敢于承担其后果。否则,这个人一生中,还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因为这种错误,不是一般人敢犯的。十几年前,我一个同事,把我的文章改了改开头就发表了,还摔回给我说:看,把你名字放到第二位了。这人最终得到的是最宽容的处理。现在,他的学术德行更差了,基本上在学术上的道德,可以用堕落来形容。所以,学术不端,是不能宽容和原谅的,学术道德底线像人的道德底线一样,敢踏破道德底线的人,在这个利欲熏心的时代是根本不会回头的。装可怜,谁不会?但是,真正有能力的人和知耻的人,谁愿意装?谁屑于去装?
可怜她的谋生问题?算了吧。现在谋生,挣俩钱,还是很容易的,只要她愿意干。
一个36岁的人,干踏破学术道德底线的事情,在学术上是不可原谅的,因为,她已经不是应届生、也不是孩子了。这可能是个擦边球打得过于大发的人,可能是个机会主义者,只是在快得逞时,聪明过头地反被聪明误了
博主回复(2015-3-4 21:31)我的精神上的鼓励, 不是指支持她的抄袭行为, 而是鼓励她认真生活下去的勇气。 也就是改正错误, 面对现实, 争取公道![13]icgwang  2015-3-4 11:26"感觉她挺可怜的,当下还是需要找个像样的工作,恋爱结婚。和北大再纠缠几年一生都毁了!"——赞同!找个国外的律师神马的,出国得了!博主回复(2015-3-4 21:29)谢谢分享您的观点。[12]李凤瑞  2015-3-4 11:23感觉她挺可怜的,当下还是需要找个像样的工作,恋爱结婚。和北大再纠缠几年一生都毁了!博主回复(2015-3-4 21:28)谢谢评论。[11]周道玮  2015-3-4 11:19再链接反驳、不同意的层次: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0315/15/10993297_360802639.shtml             推荐阅读议事规则: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480499/[10]常文博  2015-3-4 11:02其实看完相关的报道后,我也觉得不平,母校,应该给自己的学生多一些宽容和鼓励。博主回复(2015-3-4 11:17)这个事件真实地反映了当前中国教育界的一个严重问题, 滥找学生, 然后放任不管。[9]周道玮  2015-3-4 10:58科学网的科学人需要论事、论证、论理,请读一读反驳的8个层次:http://wenku.baidu.com/view/2f7bba6052ea551810a687d1.html[8]周道玮  2015-3-4 10:49 北大给处理决定上写这篇文章是“在校期间发表的。”事实上,文章是在我毕业离校后的2013年7月23日发表的,我博士学位证书上的落款时间是2013年7月5日。即使这篇文章有错,即使这篇文章是博士学位的一部分,与授予博士学位也没有什么关系。落款地址为北京大学,这是博士生毕业后,那相近一段时间发表论文的落款地址应该怎么写,而需要处理的一个共性问题。北大学位委员会的教授们那样处理在“谄媚”什么。博主回复(2015-3-4 11:13)谢谢您的信息。[7]icgwang  2015-3-4 10:49道义逻辑要严苛,生活逻辑需宽容!精神上为何还要支持她呢?北大有更大的错也不等于她无错!困境就是职业困境,物质困境嘛!博主回复(2015-3-4 11:08)问题是:她的错是在北大犯的, 是不是? 她是一个学生, 学校有没有责任对她的错给与指正,有没有让她有改正的机会? 我们能不能换位思考一下? 要是您碰到这样的境况, 您如何对待?[6]liangzx  2015-3-4 10:49于艳茹的信息披露尚不完整。例如,她说在“抄袭”论文发表前她已经发表了两篇论文,已经满足了博士学位的要求。但是她没有说明,那两篇论文的接受发表决定是出现在“抄袭论文”投稿之前还是之后。这一点至关重要。如果她后面的投稿发生在前两篇被接受之前,那么她的辩解理由就站不住脚,应该加重处罚。相反,如果后面投稿时,她的前两篇确实已经被接受了,那她的辩解就可以接受。博主回复(2015-3-4 11:04)要是那样的话, 是我没有了解实情, 算我冒失好了。[5]王黎明  2015-3-4 10:49每个学校的规定不同,不能说加大可以,北大就必须得可以。既然北大有明文规定写在<研究生手册>中,就必须按规定来,需要给于来个特赦吗?
另外,应该没有那个论文评审人或答辩委员在拿到论文后会怀疑有抄袭行为,这不是我们正常的想法,我们应该是首先相信别人的工作。试想,如果有朋友委托我评审论文,我会首先怀疑是否有抄袭吗?除非专家与于是小同行,才有可能发现抄袭行为,大同行都不太可能。这些论文评审人或答辩委员应该不需要为此负责,倒是于的导师应该负很大的责任,他怎么就自己先通过了这篇论文呢?
博主回复(2015-3-4 11:03)这个评论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大学的严进宽出的政策效应。 对一个博士的人品, 学识和科研成果, 学术委员会每个人心中应该很清楚。 博士的身份地位绝对不能用一个本科生的标准来衡量的。[4]周道玮  2015-3-4 10:34一个人获得博士学位后犯罪了,也要取消他的博士学位吗?博士学位成了个神马东西?北大怎么变得没有一点标准和道义了?博主回复(2015-3-4 10:45)谢谢分享您的观点。[3]刘振  2015-3-4 10:31方舟子恶意攻击过谁?“甚至对方舟子在他的新语丝上对我的恶意攻击我也置之不理。因为他的恶意攻击伤害不到我的切身利益” 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你还真够不要脸的。。博主回复(2015-3-4 10:44)我当然不要一张狼狗的脸![2]icgwang  2015-3-4 09:44“一起为她献计献策”——就不能送点儿年货之类的! ,有钱出钱才是真的——玩笑哈!博主回复(2015-3-4 10:43)她现在需要的是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1]王又法  2015-3-4 08:04在好的刊物上,发两篇论文就自动获博士学位,很不严肃。博士答辩,博士论文和刊物发表的论文是两回事。有一些人博士论文盲审被否定的。也有一些人博士答辩不通过的。博主回复(2015-3-4 10:43)看来加州大学应该聘您为校长, 好提高对博士评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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