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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与建议(方锦清)

已有 11811 次阅读 2010-1-5 23:20 |个人分类:基金漫谈|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博主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准备工作又要紧锣密鼓地开始了,本博将陆续转载本人主持的《科技导报》中科技基金漫谈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我国基础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科研资源和广阔的研究平台,但从评审结果看, 只有少数人获得资助(2008 年面上项目资助率为18.1%)[1],大多数人申请未获批准, 其中不乏创新项目和大批优秀人才! 落选者的心情和反响,苦、辣、酸、甜应有尽有。作为一名评审者,我认为基金评审结果大体上做到了比较公平、合理和公正,但多年来,我也一直感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评审过程和管理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并需要深入解决。为此,我在这里提几点改进建议。

1. 评审专家资格和标准问题

选准同行专家和依靠同行专家是搞好基金评审的一个最重要前提和基础,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做到公平、合理和公正。因此, 一方面必须选择学术水平高的同行专家,如完成项目获得特优优等的负责人和重要成员, 以及由各专业学会专业委员会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专家; 另一方面还要专家品德高,具有长远眼光,最好具有伯乐精神,以发现科研的千里马。避免误择非同行专家参与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一旦遇到不熟悉的项目,应主动拒绝审查,不要怕面子、硬撑着,更不能有不良动机,以确保审查的准确性和高质量。

此外, 一个专家不宜审查过多项目,建议每人审查不超过10~15 项。不要搞能者多劳,必须给专家足够的时间进行评审,否则,必然要影响评审质量。同时,也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申请者提出的回避专家要求和基金委回避制度规定的内容,应该得到尊重。

2. 项目的自主创新性问题

对于一个创新型项目,不能提出过分的十全十美的要求。例如,要求完善的实验技术和整套系统的理论研究方案,等等。因为既然是一项创新探索性的科研课题,在研究前不可能做到机理、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等什么都解决了。如此这样,还需要我们去探索和研究什么?对于这类项目关键应该看是否真的是值得探索的创新性前沿课题并具有发展潜力,不要一票否决。对于一些异想天开的青年基金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中培育项目和离经叛道的新思想、新方案和新理论,应该允许和提倡勇于探索。不要因责备求全而导致失去难得的探索和发展机会,防止把刚刚诞生的婴儿扼杀在摇篮里。

对于论文的要求不能盲目崇拜SCI检索和国外刊物, 而应看其有没有创新性、应用性和引用情况如何。我认为,中国人在国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应该立足发表在国内刊物,至少不要轻视国内刊物和国内成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提高我国科研大国的地位。

对于刚回国2~3 年的海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采取一定的鼓励政策, 对他们中尚未被国内同行充分认识的富有创新精神者给予必要的基金资助, 以稳定和发展我国科研队伍,提高整体学术水平。

此外,保护申请书主自创新的知识产权问题尤其必要, 要遵守知识产权法,一旦发现申请书中创新思想、内容和方案等被人剽窃,应该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厉制裁。对此,基金委也应制定相关措施。

3. 改革二审制度

现有的二审做法是各学部召开一揽子项目评审会议,不仅劳民伤财,结果也不尽人意。可以说,二审会议对于面上项目没有任何意义, 反而有可能起反作用。首先,一审专家往往是同行,而且有机会仔细阅读申请书,查阅资料,做出相对公正的评价, 而二审专家来自各个领域,怎么能在短时间内对众多的申请书做出正确的判断呢? 我曾参加过二审会议,感到时间匆促, 主要凭主审人介绍的意见,加点自己的判断来给许多项目打勾(打分)。其次,二审也没有给申请人答辩的机会。

因此, 建议增加一审专家人数至7~9(可选用一些海外华人专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然后由计算机自动统计专家意见和评分结果,进行自动排名,划定分数线,并留出部分名额给予非共识或有争议的项目。对于一些学科和项目, 在一审时可以考虑实行双向匿名评审,成功后推广。除重点、重大研究计划等部分学科项目进行答辩和二审外,大部分学科按照排名顺序录取即可。

4. 完善补救办法

评审结果公布后,对于被否定的项目,需要完善多种补救办法。例如,允许申请者提出复审和上访等要求, 现在已经有了复审规定,这确实是一个进步,还希望有一些更以人才为本的举措。但是,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 不得作为提出复审的理由,很不恰当。难道对于个别专家的一类啼笑皆非牛头不对马嘴的错误的评审意见也不允许纠正和澄清吗?难道不允许必要的学术争鸣吗? 同时,《条例》中还缺乏提供进行必要的答辩的机会。目前一般项目没有答辩,建议今后视项目的重要性和具体情况给予答辩机会。

5. 严格项目结题评估

除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重大研究计划等项目外,对于面上项目等的结题工作,都应有详细严格的评估和审查答辩的机制。应特别规定:对于不能很好完成项目者在3~5 年内不得再申请基金项目,以示警告! 对于完成特优的项目负责人和重要成员,实行一定的鼓励政策和措施,例如延续、滚动项目,优先考虑新项目,推荐他们为评审专家等。

6. 统一整合各方基金资源

建议整合各部委的基金资源,统一申请和评审同类课题,避免同类研究项目重复,浪费资金和资源。当然,目前整合起来难度很大,但是我们希望尽量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理解和支持,今后能够做出彻底改革的举措。

另外, 为了克服国家基金投入不足,应该吸收和鼓励民间资金、大型国营企业资金与国家基金联合,以切实用于扩大基金资助项目的比例,使整个资助比例达到或接近40%左右。这些资助的民间团体与申请者也可以双向选择, 互利互惠,达到双赢效果。

致谢 作者在科学网的相关博文得到许多网友热情支持、评论与建设性建议,本文有选择性地吸收,在此一并致谢。

参考文献

[1] 唐常杰. 基金申请书的选题与撰写漫谈[J].科技导报, 2009, 27(16): 126.

文字来源:方锦清. 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与建议. 科技导报, 2009, 27(18):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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