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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族群的进化(之三)
——“稳定态”的概念及中华族群演化的阶段划分
为了理解中国,我们从进化论的模型看中华族群在自然生存竞争中的人际互动。从专业分工合作成群的视角看中华族群随着生产劳动工具的演化,如何选择与之适应的私人利益生产组织形式,如何选择与之适应的公共利益生产组织聚落形态,如何选择与之适应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资源集中方式,如何使用集中而来的公共资源在荒蛮的自然中创建并持续维持“人为状态”的聚落生态环境,进而构建中华族群生存的“人工生态系统”——由此揭示中华族群在与自然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生存竞争中生生不息演化至今的原因。
“稳定态”和中华族群演化阶段划分
为了对中华族群的进化阶段进行划分,我们先看看“稳定态”的概念。张光值《再思考古学》中说——
“由于社会人类学对社会互动和社会事件不可能精确到分分秒秒—事实上根本不可能这样,所以,一种描述社会关系、现象和组织的综合单位当然就应该有一个时间的深度。这个深度的恰当单位应当是,在这段时间里发生的变化不至于改变其基本的社会关系,从而改变了这种关系的基本结构。“如果现在的事实和对事实的分析对过去和将来同样适用,那么,就没有什么值得注意,就没有发生什么,至少可以说没有发生什么结构性的变化”(Firth,1964:13)在此,菲思和纳德尔都采用了经济学家的“稳定态”的概念。”
“社会结构必须如福特斯所说的那样,是一个看得见的在时间中的过程的集合。我认为,社会结构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一个事件结构,我们之所以用一种“稳定态”的术语来描述它,是因为我们想证明它在整个的过程中和某种范围内是均一的,......这样,它才是可操作的。(Nadel,1957:128-129)”
如果一个“稳定态”在变化中收到了破坏,一定会形成一个反映基本结构形式变化的新的“稳定态”。纳德尔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一个行为或一系列的行为确实改变了先前存在的结构的图式,那么这个变化本身也必将不为原有的结构体系所包含与容纳,重复将被终止,我们将再也不会看到原有的变化顺序和它们应当对应的位置。在时间中毫无疑问总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不管它们是逐渐的积累起来的对常规的偏离,还是一种突然发生的革命或震荡......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坚信在特定时间里对社会结构的描述只有在这个时间里是合适的,尽管我们很难判断什么时候这个结构将会终结,而且在变化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因为难于把握结构的均一性而无法对某些事件的位置做出合理的安排,但是从逻辑上说,变化总是可以理解的。(Nadel,1957:135-136)”
现在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考古学上的同时性是指这个时间范围里的变化没有超出均一性的忍受程度,因此没有扰乱不同文化因素的总体关系结构。我们可以称之为一个“稳定态”,在这个“稳定态”中考古学家对人类行为和器物形式的概括在整体上是使用的。【《再思考古学》.张光直.P26-28】
根据上述“稳定态”概念和本文研究的需要,以劳动工具、生产组织单位、聚落组织结构等作为“稳定态”的要素,据此把中华族群演化历史划分为如下几个稳定态。仰韶时期(BC5000-BC3000)、龙山时期(BC3000-BC2000)、夏商周时期(BC2000-BC221)、秦朝-清朝时期(BC221-AD1911)和现代中国(AD1911-)
劳动工具 | 组织工具 | 劳动组织 | 第二级聚落组织 | 第一级聚落组织 | |
夏-商-周 | 石器 | 奴役(纳贡) | 氏族 | 侯国 | 国家联盟 |
秦朝-清 | 铁器 | 命令(律令) | 家庭 | 县(家庭式) | 郡县国家(家庭式) |
现代中国 | 现代科技 | 合约(市场) | 公司 | 县(公司式) | 现代国家(公司式) |
下面我们从上述人类学的“人为状态”聚落环境和生态学的“人工生态系统”的角度分别对上述中华族群的演化阶段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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