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yankun2016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Chiyankun2016

博文

为丁克税辩护

已有 2231 次阅读 2018-8-19 06:35 |个人分类:时事评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计划生育, 生育基金, 丁克税

 为丁克税辩护

最近看到网上把建议建立生育基金制度的学者,侮辱为“胡鞍钢之患”,说什么这是【

“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于情不合,既有违常识,也暴露了研究者专业素养的不足” ...转自多维新闻网http://www.dwnews.com...1534628853321...】

我认为这类建议属于立法的学术问题,切忌扣帽子打棍子。要说扣帽子,这里批评也是毫无法律常识的。所谓“于法无据”,就完全是“无的放矢”。所有的立法问题,都是针对“于法无据"的现象的。如果于法有据,需要立法吗?

所谓“于理不通、于情不合”也不过时与他们制造的舆论与他们坚持的错误观念不和而已。全世界都征收房地产税,可是在中国就是行不通,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反对而且振振有词,搞的房价总是越控越涨。

我在这里直白地说为丁克税辩护。就是要讲一讲这个理。现在有一个倾向,在自由主义泛滥的地方,生育就迅速下降。中国随着改革开放这种西方的自由主义也开始泛滥。年轻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偏好,越来越多的人不想生孩子。而且还有人出来制造种种理论煽动他们不生孩子。比如说前几天我听到一个理论,说在大城市养一个孩子一年要三十几万。请朋友们不要眼睛紧紧盯住那些明显的反华的政治宣传,这些夸张的看似无伤大雅的谣言对于破坏我们的社会是很具杀伤力的。为了跟这种自由主义思潮作斗争,我们需要提醒人们有生育的义务。在育龄期间不生育要上税,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提醒。我主张征收丁克税,或者科学一点严格一点叫“未生育税”。等他们生育了,再行返还,甚至可以加上一定的利息。也是他们自己的积蓄。我看这个做法,对于提倡适度生育很合理。也很切合我们的现实情况。

质而言之,这也是一种计划生育的措施。人类需要计划生育,而且要不断丰富完善计划生育手段。

至于说到“常识”,常识并不一定是真理。几乎所有需要破除的陋习,往往也都曾经是常识。在学术问题上拿"常识"说事,是上不得台面的,毫无专业素养。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237474-1129966.html

上一篇:中医现代化漫谈
下一篇:关于马来西亚的铁路项目的出路——合资
收藏 IP: 99.230.97.*| 热度|

0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15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3-29 07:4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