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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措施需要考虑青年人的长远发展

已有 3963 次阅读 2017-6-22 04:03 |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创新创业, 大学生, 教育部, 青年人

——基于对欧盟相关政策措施的梳理

21世纪以来,在国际形势与国内发展需求双重力量的推动下,我国政府一直持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且力度越来越大,频频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尤其是教育部2017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都出台了针对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条款,对学生创新创业制度支持力度非常大,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与争议。面对争议,有必要从政策制定角度,进行更广泛深入的考察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有序推进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以此为出发点,本文对欧盟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分析。

欧盟高度重视青年人创业,把鼓励青年人创业作为政策制定的重要议程。把青年人创业看作是解决青年人失业、增进社会包容性、增强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这反映在欧盟一系列政策措施中。譬如,广为世界关注的《欧洲战略2020》把培育青年人创业作为其战略目标之一,并发起了“青年人流动旗舰计划”(Youth on the Move);就业与创业被列入《欧盟青年战略 2010-18》,EU Youth Strategy (2010-18),是《欧盟青年战略 2010-18》中列出的八项战略行动之一;在欧盟有关终身学习的政策文本中(European Reference Framework on KeyCompetencies for Lifelong Learning),创业能力被列为关键能力之一。

在此,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大学生作为学生——准创业者,具有特殊性。大学生创新创业离不开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与引导。欧盟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表述:

创新与创意的产生需要心智、技能与知识,而创新创意变成行动则需要创业计划。创业教育就是要激发创业潜能。创业教育之所以必要,就是因为创业教育能够发展关键技能,而这些关键技能有助于提高就业竞争力,有利于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

欧盟许多有关青年人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都特别注意体现上述指导思想,认为青年人的工作实践及非正式学习,对于发展他们的创造创新潜能以及创业能力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无论是欧洲区域层面,还是国家层面,有关青年人创新创业的政策制定必须能够有力支持他们创造创新潜能与创业能力的发展。为此,欧盟采取了以下具体政策措施:

¨在《欧洲青年战略》有关《欧洲青年领域合作新框架理事会决议》(Council Resolution on a renewed framework forEuropean cooperation in the youth field)中,特别强调了创造与创业。

¨在欧盟理事会《促进青年人创业以培育青年人社会包容性会议决议》(Conclusions on promoting youthentrepreneurship to foster social inclusion of young people)中,特别强调了“社会创业”,这一将“社会”与“创业”联系起来、适合青年人的创业类型。

¨《通过与就业力相关的非正式学习途径来发展青年人创造与创新潜能》(Developing the creative and innovativepotential of young people through non-formal learning in ways that are relevantto employability)的专家报告特别提醒教育培训者与雇主认识非正式学习对于发展青年人创造与创新潜能的重要性,呼吁通过“结对子”、“跨界创新”能途径,来促进成年人的工作直接与青年人相联系。

¨研究报告《与年轻人一起工作:青年在欧盟工作的价值》(Working with young people: the value of youthwork in the European Union)进一步证实了在创业、文化等领域开展青年工作产生的积极影响作用,即发展横向能力、在实践中锻炼能力、增加文化活动可以有效影响青年人的创造力。

¨“伊拉斯谟+项目”(Erasmus+ programme)特别关注创新与创业,这尤其体现在其“关键行动2”(Key Action 2)之中,具体包含“战略伙伴关系”和“跨国青年行动”两个方面。

通过对欧盟有关青年创新创业政策措施的梳理,我们可以简要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在第一个层面上,就大学生创新创业而言,青年是国家或社会的未来。既然代表着未来,有关青年的种种制度设计与安排,必须具有长远眼光。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同样如此。需要在政策制定与实施上,注重学生能力发展,注重学生创新创业潜力的挖掘,切忌“杀鸡取卵”或“拔苗助长”。

 ¨  其次,在第二个层面上,始终要意识到大学生作为“准创业者”区别于具有实际工作经历(经验)的创业者的不同之处,因而在呼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同时,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协同进行,甚至应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首位。或者说,教育是本,创新创业是末,在政策制定与实施中不能本末倒置。

  ¨  最后,由创新创业与创新创业教育,导向的第三个层次或落脚点,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要以能力为核心,通过各种手段与方法,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在大学生各种学习形式中,全力培养与锻炼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注:文中所列欧盟数据来自于欧盟教育与培训(European Commissi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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