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国内的投稿经历(学生是第一作者,我是通讯作者),编辑部不知道什么原因将我们的稿件回到本实验室的教授这里来审稿,而教授审稿之前我往往会事先浏览一下先提一些意见然后转给他。编辑部的人不知道我们在同一研究小组内情有可原(因为该文章主要是我和学生完成的,故没有教授的名字,不熟悉的人确实可能不知道),但是编辑部没有仔细看投稿的和审稿的是同一单位是有问题的,应该实行回避原则。
教授让我拟了一份信件给编辑部说明我们不能评审的理由。(许多有私心的人可能会开心的不得了,碰到这样的事情自己给自己审稿,多好呀!)该事件虽小,教授的话让我铭记在心:即使文章还可以也能发表,但是由于不规范的审稿(自己给自己审)而发表的文章会成为圈内的笑话,也是一件羞愧的事。
这让我想起了若干年前留学时导师的另一番话。大致意思是讲关于发文章,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旦印刷成文,至少30、50年后甚至100年后都有可能有人在阅读,希望我们不要成为被历史唾骂的人。弄虚作假确实可以连专家都可能被蒙蔽一时、也可以暂时获得名利,但是终究蒙蔽不了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