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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软件吗?(101015)

已有 3451 次阅读 2010-10-15 17:52 |个人分类:计算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法律, 软件, 肖传国

法律是软件吗?(101015)
闵应骅
    硬件、软件这两个词源于IBM,它最早生产计算机就分成硬件、软件两大部分。后来在IT领域被广泛利用。传到中国,又进一步扩展,说饭店里的房子、设备是硬件,服务就是软件。其他许多地方都可以做类似的解释。这回碰上方舟子被袭案的整个过程,让我想起一个问题:法律是软件吗?
    我对法律完全外行。既没学过,也没打过官司。听到、看到关于对肖传国的案子的判决,觉得法律好像离形式化、离软件的需求分析的要求,远去了。
1.肖传国有没有罪?
    有人说肖传国雇凶伤人就是有罪。但是,有人说,“伤人”至少要到轻伤的程度才有罪。“轻微伤”就不算数。10万元,你说是雇人行凶,他说是给亲属上大学的钱。这好像肖传国又无罪。那么,问题就变成对“雇凶”、“伤人”这两点的定义了。“雇凶”是不是要有一个书面合同,才叫“雇凶”呢?“伤人”至少要轻伤,要靠医院来判定。但是,医院在看病的时候,想不到后来要打官司,也没有评定患者是什么级别的伤。何况这家医院和那家医院、这个大夫和那个大夫看法还不同。按理说,只有法医说了算,但看病的时候,可能不是法医看的。等事情过去了再来认定,就比较难说了。
2.肖传国有没有犯罪的故意?
    判断肖传国有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是一个很难说的问题。有人说他作为一个大知识分子,为了自己的名利不择手段,对批评自己的人下毒手,当然是有意的。但有人说只是为了教训教训方舟子等人。有的“肖氏反射弧”手术的受害者要告肖传国、要控诉他,有人说,这是医患纠纷,不属法律范围。这就是说,肖传国的定罪还与肖传国的思想有关。这事别人怎么断得清楚呢?
3.肖传国案的判决有没有后台的操作?
    有人说,肖传国被抓以后,不出几日,竟然又神气活现起来。按照石景山人民法院简易程序审理意见,肖传国只被判处拘役五个半月,旋即即可获释,教师资格得以保全,工作岗位或许不变。内行的人士疑惑,为什么启动“简易程序”实行“轻微判决”,让“罪刑不适最大化”致肖传国逍遥法内?这里的潜台词是怀疑这个判决后面,是不是有什么后台操作,有什么“上面的指示”,以致于赶快收场。
    正因为判案过程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解读,律师才有钱可赚。全世界都一样,法院判案,都有律师为被告或原告辩护。所以,判决是有灵活性的。这就说明,法律远远不是一个形式化的推断系统,不可能用一个软件,自动完成。
    一般人对软件的期望值太高了。好像你想到什么,软件就能做什么,甚至还加上“智能”二字。其实,不能形式化的东西,不严密的思维,不可能变成软件。这就是我多次强调的:建模和模型验证非常重要,缺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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