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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与阶段:中美交流中一些问题的点滴认识 精选

已有 9020 次阅读 2009-6-24 09:00 |个人分类:往事如云|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20021115,作为分管地方分会的现任副会长和下届会长候选人,我去美国新泽西州参加了中国旅美科技协会2002年年会暨十周年庆典。次日,又去隔岸的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参加了年会的美中商业和投资研讨会》。主持人主要是几位来自香港、台湾和大陆的美籍华人,在美国政界、商界、学界和法律界都是成就卓然的人士,同时近年来往返太平洋两岸与大陆有许多交往。

 

主持人首先就 “Building Business Alliance & Cooperation”, “Breakthrough in Doing Business in China”, “Bridging East & West, Culture Integration in Globalization”等大题目结合个人在中国活动的经历讲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内容十分精彩。针对他们的发言讨论,我也在会上讲了自己的认识,特别是在层次与阶段概念的使用上说明了自己的不同观点。但由于时间的限制,当时并没多讲。回来的飞机上,联想自己这几年的回国工作经历,感到有必要对中美交流中的一些问题作进一步的总结和认识,这对于交流的双方都有益处。只是这样的题目对一个长期以实用为主的科技人员来说是太大了,所以只能对下面的一些现象和观点讲一点自己的片面和感性的认识,希望引起更多人的思考,使中西交流更有助于双方的相互认识、尊重和共利。

 

层次不同还是阶段不一

研讨会上,主持人谈了他们在中国的许多经历,特别提到大陆许多地方楼宇之新与管理之差的反差,手机之多与不分场合(如在会议中)使用的现象,指出美国此类事情不多见,原因是人们的层次不同。这听起来好像是小事,但这种“层次”的定位与认识对人们心理的影响,却可能是十分深远的。层次一般是一个静态分类性的概念,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其文化社会的层次,是对其接受教育和社会实践后的综合素质的一个定位。因此这类楼宇手机引起的问题,不应是一个层次定位的问题,而应是一个发展阶段的问题。阶段一般是一个动态描述性的概念,是暂时的。人们经过不同的发展阶段,最终达到其在社会上应处的层次。当一个人刚从简陋的旧房屋搬到现代的新楼宇,刚从固定的公共座机转到移动的个人手机,初时的激动一般都会对更高一个“层次”的许多事情欠考虑甚至无知,从而引起许多“阶段”性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增加,在楼宇住长了,手机用多了,初时的激动应当换成对初时阶段性问题的思考与相应的行为改变,换成新的行事规则和管理体制的建立,从而走上一个新的阶段。当然,在新的阶段,又会有更高层次上的新问题。

 

小聪明与大智慧

另一个话题是中国人的小聪明与美国人的大智慧。主持人讲了一些例子来说明中国人在商务谈判时往往认为美国人傻,不斤斤计较。而实际上美国人看的是大局的布置,想的是长期的发展趋势,所以小处并不十分坚持。因为对具体的事例无从了解(主持人没有细说),更无法对引出的小聪明大智慧之说加以辨别。但我觉得,多数情况下这还是一个发展阶段不同的问题。去中国谈判的美国公司,往往是实力雄厚,发展成熟的跨国公司,而中国的谈判对手都往往是实力相对弱的新兴企业,少有国际合作经验。这种情况下,大家对大事小事的认识自然会不同,所采取的态度、决策与行动也自然不同。一旦双方实力相当、经验相近时,相信中美都有玩小聪明、展大智慧的时候。所以不应该把“小聪明”“大智慧”的标签随便地往人身上帖。说穿了,这多少还是一个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需求的问题。只希望在将来的交往合作中,大家不要事事“小聪明, 大糊涂”,应当争取事事“小糊涂,大智慧”。

 

合同的任意性问题

主持人中的一位律先生特别提到在美国商业行贿是非法的,不论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但是在中国做事,往往又不能不变相地行贿。又提到同中国方面签的合同不能太认真,因为往往领导换了合同遵守也就成了问题。我自然不能否认此类现象的存在,但商业行贿在中国也是非法的。领导换了合同也跟着换,在美国也是存在的。的确我们送礼的场合和要求比较多,长期以来没有针对性法律来约定礼物的送收何时合法与不合法。不过这里恐怕还有一个文化和风俗上的差别。但是,通过行贿达成的合同,往往含有根本上的不合理性,比如为得个人之小惠,而失国家之大利。签此类合同的人,在没有落笔之前就应想到合同可能不会被遵守,甚至还会被废除,更必须面对它的“任意性”。我知道这种逻辑可能在道理上可行,但在法理上不通,好在我不是一个律师。

 

价值取向与行为准则

最后主持人还提到对国内的一些现象的不解和不满。如一开“重要会议”好多的事都要放到会开完后再去处理;领导讲话,属下只听不说等等。对事拖延,对领导的错误不说,自然是错误的。但我感到:这里也必须考虑制度体系与价值取向的不同到引起人们行为不同这些因素。这和对与错、优与劣是不同的问题。相信企业里,特别是私有企业里,这类事情会很少。因此,可以对此类现象“不满”,但应当对其原因“了解”。至于具体办事人员,他们是在所处的体制中,所取的价值上,采取合适的行为,是人性本能的体现。对他们更多的应是“理解尊重”,而不是简单的“不解不满”。

 

心理优势和平常之心

这好象是我第一次认真参加学术圈外的研讨会,也使我对“研讨”二字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不过这次讨论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持人的心理优势。我不知道主持人对国内的情况有多深的了解,但他们对中国国内企业左一个“把脉”,右一个“判断”,自信之盛,使我不知这是“大智者自明”还是“无知者胆大”。其实这种心理的优势,恐怕是许多美籍华人或西方人士同国内打交道时,预先就拥有的。不管这是好还是坏,但它的确使得这批人拥有了更多的机会。

 

研讨会还在进行时,我就对身旁的纽约领馆驻美商务领事说:希望有一天,我们同外国人交往时也能预先自然地就有这种心理优势。这种心理优势能使我们同外人打交道时也先入为主,创造良机,有时或许能起到“无中生有”或“由虚变实”的效果。回国之后,我翻看年会上赠发的一份《主流》月刊。里面引用了杨振宁教授的一句话:“我一生最重要的贡献是帮助改变了中国人自己觉得不如人的心理作用。”(见《主流》200211月第八期)更使我感到有必要加强我们心理上的自信。

 

其实,随着国家的强大,这种心理优势的出现是自然的,但一定得慎重对待。我们最好以平常心去面对这种心理上的优势,多想少显,多用少说。比如不能以上海北京比纽约洛杉矶更漂亮和现代化就认为我们已经比美国好了。其实这种认识在目前主要是由于时间、地方和价值上的错位造成的。因为只要记住纽约洛杉矶是什么时候建设的,了解美国20多年前建设的重点已转移到城郊,知道美国现在大多数人追求的是人与自然合一的环境,而不再是高楼大厦,就会认识到这种错位。因此,在为自己的巨大成就感到自豪,在为我们许多地方已赶上先进国家无比高兴,在不断加强我们心理上的自信的同时,还是要有一份平常之心。

 

总之,心理上的感觉毕竟还是虚的,而现实中的成就才是实的。虚实的适度结合会加快发展的速度,提高做事的效率。但是虚者必须“虚”对,实者必须“实”待。否则就会在实处只得虚名,而在虚处吃了实亏。我们需要的是相反的结果,就是实处让虚名,虚处得实利。换句话说,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小糊涂,大智慧”, 而不是“小聪明,大糊涂”,是“虚事虚做,实事实干”,而不是“虚事实做,实事虚干”。

 

后记:本文曾以“对中美交流中一些问题的认识” 发表于20021227的《科学时报》第四版。发表时的题目是编辑修改的,非常好,只是我觉太大,担当不起。另外,编辑还删掉其中的一句话,尽管使上下文略有不通,但我还是十分感谢,同时说明对国内的情况我还应再了解多考虑。

 

本文发表于20021227日《科学时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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