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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大型商业活动进行碳补偿或其他公益补偿

已有 3111 次阅读 2011-3-17 22:48 |个人分类:先天下之忧而忧|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碳补偿, 碳中和

强制大型商业活动进行碳补偿或其他公益补偿 黄宁燕

每年国内举行多少大型晚会和大型广告宣传活动,我不太清楚,估计几千台没有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可以说是此起彼伏,受益最多或最开心的不是老百姓,而是那些到处赶场的文艺团体和艺人了。但是问题是这些活动几乎可以说是完全花钱或消耗物质和财富的项目,并不给社会直接创造财富。

每次观看场面宏大的晚会活动,我都想,举办这样一场晚会要花多少钱,如果用来支持教育不知能建设多少条件很好的学校啊。我们无权反对这些虽花费高但收益好的商业活动,因为第一活跃人民文化生活,第二既然它们存在就会有其存在的理由。这些活动一般其获益远远高于其支出,甚至否则就没有人热衷来花钱了。以中央电视台春晚为例,据网上数据, 2010年春晚成本大约为1000万元,而其收入达到创纪录的6.5亿元。虽赢利不如央视,各地方春节晚会成本却一个高过一个,湖南卫视春晚投资超过2000万元,江苏卫视春晚预算3000万元,深圳5000万元,令人乍舌。

在此我想考虑的是:(一)虽然毫无疑问会赚钱,但这些活动是否从“低碳生活”考虑过,那些花费是否都是有必要的。在央视晚会上,我们经常看到一个唱歌的有成百人进行伴舞,华丽的服饰、会场布景往往都是一次性使用的,虽然从经济角度没有问题,并拉动了社会经济,但活动产生的碳消耗以及活动后的浪费是巨大的。(二)不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这些商业活动,能否强制其将部分盈利用在一些公益事业上。

环境和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挑战,是目前越来越重要的公益事业。改善环境和减缓气候变化有两种手段,一个是“碳减排”,另一个是“碳中和”,也叫“碳补偿”。减少碳消耗是“碳减排”行为;如果通过一定方式抵消碳消耗则是“碳中和”行为。丹麦哥本哈根市政府曾在2009年提出一项计划,使哥本哈根2025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碳中和”城市,即碳排放抵消为零。成功的“碳中和”行为已经很多,比如中国政府把201010月在天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会议办成了一次碳中和的国际会议,具体实现方式是:专家测算天津会议约排放1.2万吨二氧化碳,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出资人民币375万元,在中国山西省昔阳、平顺等县营造5000亩碳汇林,在未来10年内可将本次会议造成的碳排放全部吸收。

笔者建议:

1.         希望国家采取法律手段强制以消耗社会财富为主的商业活动拿出一部分利润用于气候变化或其他公益事业。如通过立法,强制规定纯商业活动必须通过购买“碳汇”或其他方式进行活动的碳补偿。

2.         开展商业活动公益补偿获许制度:制定商业活动规模与各类公益活动的对应列表,承诺公益补偿是其获许开展该规模商业活动的前提。

3.         组织专家核算及制定各类商业活动的碳排放等级,务必使消耗性的商业活动与碳排放挂起钩来,以强制其将超额利润拿出来支持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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