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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权利 人尊重否

已有 3847 次阅读 2012-3-27 16:50 |个人分类:敬畏自然|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动物保护, 动物权利, 活熊取胆

动物权利 人尊重否
 
归真堂拟上市所引发的关于“活熊取胆”的争论,最近成了热点话题,无论是网络还是平面媒体、电视,都有不同角度的评论。但是,这个事件的关键在于:人类应该如何对待动物,才是符合伦理的?
 
动物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的一个新分支,其发展时间相当晚,而它的发展却给伦理学带来了许多新的突破,颠覆了许多长期流行的俗见。但是,国内大众乃至许多学者对此了解不多,囿于传统偏见,误解甚多,需要补课。
 
泛泛地说起动物保护,许多人都会支持,但是面对具体的动物保护议题,人们往往争吵不休。这是因为,许多人不知道,动物保护至少有三种思路,各自的诉求、对象、标准都有所不同。
 
保护动物资源
 
把动物作为资源来保护。这种动物保护的对象主要是野生动物,目的是为了人类可以持续地利用动物资源,防止动物灭绝的出现。
 
这种思路,已经被国人所普遍接受。如果有谁今天要去猎捕或者去吃野生动物,尤其是国家保护动物,一定会遭到大家的一致谴责。这和几十年前相比,的确进步已经很大。虽然野生动物保护仍然不容乐观,但多归因于有关部门执法和行政上的问题,观念上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这种思路追求的是可持续地利用动物,如果动物数量增加了,获得的经济效益提高了,就算成功了,至于动物是否遭受虐待,则不必考虑。
 
像大家痛骂的活熊取胆汁,在资源利用者眼中,反而是一种值得赞赏的高科技。东北林业大学编著的一本非常有影响的教科书,书名不是“野生动物保护”,而是《野生动物管理学》,这充分说明了这一思路的本质。这种思路保护的其实不是动物本身,而是资源,通常采取的方法都是把原来的野生动物圈养起来繁殖、利用。中国现在流行这种圈养野生动物的做法,从孔雀、娃娃鱼到黑熊等不一而足。
 
这种做法貌似保护动物,其实危害很大。先不说动物本身在圈养、利用时受到的伤害、折磨,就从保护野生动物种群的角度上就有很大的危害。因为如此一来,对于野生动物制品禁止买卖的规定,就可以宣称买卖的是圈养动物的制品而被突破。另一方面,野生动物的圈养繁殖,也会造成对野生动物的捕捉,从而导致野生动物种群野外生存来源严重不足,不是真正的动物保护。
 
由于中国的动物保护是从利用开发动物资源开始的,尤其是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有关研究机构的研究课题原来都是从利用动物资源着眼的,因此,主管动物保护的相关部门,以及中国动物保护的“学术重镇”——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的相关研究人员,居然是归真堂活熊取胆汁的重要推手,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动物保护意识以及相关研究的落后。
 
动物生命福利
 
将动物作为可以感知痛苦的生命来保护。这种动物保护方式的对象不仅仅是野生动物,还包括了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等一切可以感受痛苦的动物。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动物本身的福利,而不仅仅是为了人。有研究表明,一个社会如果对待动物友善,人际关系会更和谐,暴戾之气会减少,犯罪率会下降。但是,动物保护直接、首要目的是为了动物本身,人类社会的改善只是一个值得欢迎的副产品。
 
这种思路认为人类对于动物具有尽可能减少其痛苦和折磨的义务,但是动物本身不具有权利。也就是说,人类善待动物,是人类主动承担义务,动物得到的好处是人类给予的,动物只能被动接受,而不能主动索取。动物福利论并不反对人们利用动物吃肉,做实验,表演等,但是反对给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折磨。与保护资源的思路相比,对动物本身的保护推进了一步,开始关心动物的疾苦。
 
有人会质疑,中国人的福利还没有保障,谈什么动物的福利,是不是太超前了?这种疑惑的问题在于把人与动物对立起来。实际上人也是动物的一种,人与动物本质上不是互相冲突、此消彼长的关系。动物的福利保障了,人类的福利也会得到促进。
 
另外,动物福利的疑惑,还源于在中国大陆的语境中把福利理解为一种额外的优惠待遇,所以动物福利就容易被理解为非人类动物与人类动物争夺有限资源以改善各自的诉求待遇。事实上,动物福利英文原文是:Animal Welfare,这里的“福利”是指动物生存的基本条件。
 
动物福利论认为应该保障动物享有“五大自由”,即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生活无恐惧感和悲伤感的自由,以及表达天性的自由。但是,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衡量尺度并不一样,但总的趋势是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强调动物的保护。世界上做得最好的地方是欧盟,美国要差一些。
 
在欧美,动物福利基本上是一种比较保守的动物保护思路,已经被社会普遍接受。各国的动物保护法几乎都是从动物福利角度立法的。而中国人认为动物福利是很偏激的动物保护观念,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解。可以说,动物福利在欧美等国家是动物保护的底线。尤其是在欧盟,动物福利的相关原则已经变成强制性的法律得到落实,成为全社会必须遵守的原则。
 
按照动物福利论,活熊取胆汁,无论是让熊长期处于囚禁状态,还是在其身体上造成永久性长期伤害,或是用饥饿来迫使黑熊配合挤出胆汁,都严重侵犯了熊的福利。
 
尤其熊胆并非是不可或缺的物品。许多资深的中医人士表示,他们行医多年从未用过熊胆入药。在临床上,熊胆完全可以用其他草药来替代。而今天,熊胆主要是用来制造效果“可疑”的保健品,成为高档礼品。另一方面,人工熊胆的研制早已取得突破,但有关部门迟迟不予批准。有消息指出,这是由于已有的活熊取胆企业担心人工熊胆会冲击他们的市场。在此种情况下,活熊取胆汁让熊遭受痛苦就更无法辩解,更没有合理性可言了。
 
尊重动物权利
 
然而,在动物权利论者看来,动物福利论是很不够的,因为动物还是被当作财产,被当作客体,被人类当做食物、玩偶、奴隶来对待。而且,各国的动物福利法对动物的保护远远不够,许多动物被排除在外;许多残忍的做法,因为所谓生产的惯例、降低成本的考虑而被继续保留。
 
动物权利论者认为,釜底抽薪的做法是:承认动物具有类似人权一样不受伤害、不受奴役的权利,承认动物是值得尊重的主体。
 
人们会坚持说人类与动物不同,人类可以有人权,但是动物不应该有动物权,权利是只属于人类的。对此,动物权利论者就会反问,除了归属的族群不同之外,对于人类和非人类动物在伦理上不同对待,如何能给出一个普遍的理由呢?事实上,无论用理性、意识、语言、智商等一切理由,都无法把人类和动物截然分开。无论什么标准,都会发现,界线两边都有人类和动物。因为,我们总是会发现人类群体中严重弱智者、老年痴呆症者等个体可能在某些标准上得分很低,而许多动物个体反而有更高的得分。
 
人属于人类这个族群,而动物不属于人类这个族群。许多人会坚持使用这样一个非形式的、非普遍的实质理由来捍卫人权,而否定动物权。但是,动物权利论者批评说,这种思路和论证方式,在伦理学上就是典型的歧视思想,和当年种族主义者、性别歧视论者一个鼻孔出气。这就是所谓的物种歧视,在伦理学上站不住脚。
 
与动物福利论强调防止给动物带来痛苦不同,动物权利论更在乎要防止不尊重动物,防止让动物痛苦,侵犯动物的“五大自由”。这些行为的根本原因是不尊重动物,把动物作为目的对待的后果。捍卫动物权利是保证动物不受伤害的根本保证。
 
动物权利论认为动物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不能因为侵犯动物权利能给人类带来什么好处,而给侵犯动物权利行为进行辩护。最重要的就是捍卫动物的权利,不要让动物遭受压迫、剥削,为此不惜颠覆已有的生活方式。许多与动物利用的相关产业应该逐步废黜。人类所谓利益,一旦与动物权利相冲突,就是不合理的,必须要让步。站在动物权利论的角度上,那就更加清楚了:活熊取胆汁是对熊的权利的严重践踏,绝对不可容忍。
 
由于动物权利论,对于动物保护更加彻底,许多人未能接受,在今天,世界各国动物权利论的观念还没有变成法律。但是,在理论上,动物权利论更一致,更彻底,更有道理。对于唤醒动物保护意识,促进动物保护运动的开展,贡献甚大。
 
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动物福利论被公众所接受,是动物权利论与传统利用动物的观念之间相互妥协的结果。
 
道德自觉
 
有人质疑,无法承担义务的动物怎么可能有权利?权利和义务不是应该对等吗?其实,在伦理道德问题上,一个生灵有两种角色:一方面是道德客体,即道德关怀的对象,一方面是道德主体,即道德责任的承担者。
 
在人类社会中,每个人往往是身兼二任,既具有道德生活的义务,行为必须符合道德规范,同时,又享有别人按照道德规范对待的权利。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一定要承担义务,才有权利成为道德关怀的对象的。比如不幸罹患老年痴呆症的患者,逐渐丧失了清醒自觉的行为能力,自然就不必承担道德义务了。即使如此,他还是拥有被大家按照道德规范对待的权利。
 
我们与动物的道德关系,在相当的程度上,类似于我们与患痴呆症的老人家、严重智力残疾的孩子的关系,即我们对他们不能有道德规范的要求,但是我们必须要符合道德规范地对待他们。也就是说,动物不是道德主体,但仍然是道德客体。因此,动物虽然无法承担道德义务,却仍然享有道德权利。这种不对称性,反映了人类在动物伦理关系上的自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
 
在人权观念尚有许多争议的中国,动物权利论给我们的冲击更大,更有意义,因为它帮助我们认识到权利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作用,无论是多么卑微、看似无足轻重、毫无用处的个体,权利保护对其都极为重要。
 
动物伦理学是伦理学的一大突破,将伦理关系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展到了人与动物之间,颠覆了伦理学的原有定义。因此,它也引发了强烈反弹。但是,人类发展的历史也是人类道德关怀对象不断扩展的历史。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与动物的关系必将成为伦理思考的重要领域,相互间的关系也必然更加和谐,在人类与非人类动物之间人为划分的伦理鸿沟必将像过去在奴隶和自由民、白人与有色人种、男性与女性之间的鸿沟一样,成为历史。
 
由于所有的压迫都是彼此支持的,所有的暴力的本质都是一致的,因此人类在解放动物,不再向动物施加暴力的同时,也有利于减少人类内部的暴力和压迫。动物解放事业从来都是与人类自身的解放事业相伴而行,互相促进的。历史上,动物保护主义者往往也是女性权利和儿童权利的倡导者,这绝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有其深刻的原因。
 
“活熊取胆”事件所引发的讨论,让人们更加关注动物伦理学,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从长远看,中国的动物福利定将得到改善,甚至动物权利论也迟早会成为人类共同接受的观念,只不过要花更多的时间去说服人们。其实,废除人类的奴隶制何尝又是一件容易的事?直到美国南北战争结束之后,黑奴才彻底解放,但是,这一天离我们并不遥远。今天动物保护所引发的质疑,所受到的各种批评,需要我们耐心、更耐心地传播和普及相关知识和理念。■
 
(作者系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副教授)
 
科学新闻,201203,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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