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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联姻——一个农村婚姻的新现象

已有 3193 次阅读 2016-4-7 16:07 |个人分类:社会速记|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社会养老, 村内联姻, 家庭养老, 村内联姻

记得是2010年我放假回家,听父亲说我一个表叔家表妹快结婚了,婆家是村里的一户姓刘的人家,而且还是我表妹这边主动托人说媒。而起因则源于我的表哥,也就是她的哥哥在成都上完大学后留在了那边工作。

在我的追问下,父亲和母亲细数了村内联姻的数目,粗略算一下已经达到六对之多,也就牵涉到10个家庭(我们村只有大约270多户,不到1300人)。这其中一方会是双女户,或者像我表妹这样的有儿子,但儿子在外地工作安家。

这无疑是一种新现象,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因为在我工作的威海是不多见这种情况的,当然也并不是没有。我们村在过去也是有村内联姻的,但其中的意义却与当今有颇大的差距。

从我这位表叔的计算可以得出一般。我表叔的儿子大学毕业留在了成都,这就意味着他将来养老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指望女儿了。尤其在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严重不足的背景下。

虽然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已经开始普及,但是指望每月几十块钱的养老金养活自己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还得指望家庭养老,指望自己的儿子。而且我们甚至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给老人每个月60块钱有点可怜的意思。因此,有两个女儿的家庭,很多都打算留一个女儿在身边,以求年老了有个照应。

当然这在威海并不很多,也或许是我调查不足。但是威海经济比较发达,他们除了国家的农村养老之外,一般都会自筹或者村里统筹再买个一个更高养老保险,以求老有所用。这在内地却是不大现实的,一是经济水平有限,二是对保险的认识也有很大差距。或者说就是不信任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

比如我自己,在我读小学的时候父母就给我办过老的农村养老保险,但是当有新型养老保险的时候,就单方面把我的养老保险给退了,当然此时我已经大学毕业。但是从契约角度来看,凭什么就给我单方面解决呢,即使解约也得有个赔偿吧,可是什么都没有。也难怪老百姓对政府是很不信任的。自己制定的政策说变就变。

还是在说村内联姻吧。因为农村社会养老的不足,导致农村在很大程度上还得指望家庭养老。而根据农村的习俗,还是在很大程度上靠儿子养老,如果指望不上儿子,或者没有儿子,那就希望留下一个女儿,靠女婿和女儿来养老。

无疑农民是理性的,但是农民的个人的理性却与集体理性相背离。但是长久以后,这显然是不利于优生学的。因此,我认为中国的生育制度是有问题的,尽管现在已经全面放开二胎;同时,农村社会养老的不足显然是更大的问题。而这确是大部分基层政府所无能为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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