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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二十二):马它斯责问郑云天(录音资料整理)

已有 2125 次阅读 2014-12-27 11:24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梦想目录

 

说明1:曾挺健[2007年初任局长,2012年3月已被免去局长职务,详见梦想(二十五)背景介绍]、陶冶分别为马它斯、郑云天的真实姓名。

说明2:为客观地判断问题,2011年8月19日(周五)下班后,陶冶(下简称“陶”)将《我有一个梦想(连载)》通知了省电力公司的一些中层干部,以及曾挺健原工作单位的一些干部群众,他获悉后十分恼怒。8月22日(周一)上午,他指令纪委书记张某某和办公室主任晏某某陪同,在904会议室找陶冶谈话。

曾挺健称要管全局5000多职工,他忙,职工反映情况他认为没问题就可以不回应!既然没问题,又为什么不许陶冶把事情公开,并和他人探讨此事呢?

 

下为部分录音:

曾:陶冶,我跟你谈一次话,考虑到我身份特殊,把纪委书记叫来;考虑你的位置,把你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叫来了,明白吗?

陶:知道了。

曾:这个是不是你发的,先确认一下(注:他打印了陶冶通过OA发给同行征求意见的邮件)。

陶:是的。

曾:好,给我。对你的民事行为能付全部责任吗?

陶:我是按照事实在做。

曾:你别给我……(注:不太清楚)我先问你,你的话你等一下再问我,你对你的民事行为能不能负全部责任?(注:煞有介事!面对追求公平正义的群众,在个别“领导”眼里,不是“臭不要脸! ”、就是“疯子”)

陶:这就是我(写的),当然负责任。

曾:我再问你一个事,一个事件是不是违法,谁来鉴定?

陶:可以讨论。

曾:可以讨论?我问你谁来鉴定?

陶:可以讨论。

曾:谁来鉴定。我先问你谁来鉴定?谁来鉴定这个事件某个人他是不是违法,请你先回答我这个问题。

陶:我发表一下我的观点,大家可以讨论(被打断)

曾:我现在不跟你讨论这个事件,很简单,我先问你,一个事件这个人是否违法、违规、违纪谁来鉴定?

陶:鉴定嘛,我想最终可以由法院来鉴定……但是……(被打断)

曾:你不要说了,我再问你,在法院没有鉴定之前你的民事行为对当事人是一种伤害,你知道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陶:我这个东西我跟你交流过。

曾:我跟你交流什么,你现在先不要跟我交流,你讲的很清楚,一个事件是不是违法案件只有法院来鉴定,是你说的啊!这么多人听清楚,录音也录好。我现在其他也不跟你讲,我对你保持进一步追究民事行为责任的事情,到此结束。你做事情你要动脑子的,你还依法????(注:听不清楚),你还是东海电力局的职工,你工作在哪里,你好好给自己想一想(注:是不是在曾挺健局长手下工作,国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就被剥夺了?)。我现在以当事人不是以领导的身份在跟你讲话。因为涉及到我的事情,我才跟你谈这个事情;你既然说一件事情——是你讲的噢!你记清楚!一件事情是不是违法只有法院有权来鉴定的,法院界定这个事是违法了,你再怎么发布,没你的事。

陶:谈论一下可以吗?

曾:不能谈,我不跟你谈,就这三点,我跟你说我保持进一步追诉你民事行为的责任,你刚才第一对你的民事行为能负全责是一个概念。第二,一件事是不是违法是只有法院来鉴定。第三,这是你干的事情,你好好想一想。我保持进一步追诉你民事行为的责任。

陶:我提一个问题,我作为一名职工向您反映问题你该不该依法依规回应?

曾:我当然依法依规回应,我哪里不依法依规回应?我是不是依法回应是你陶冶一个人说了算的吗?你给我搞清楚!

陶:我向包处长反映(注:行协包秘书长,原为电力局政工处处长,博客中化名“龙图”),包处长向您反映,你回应了吗?我等了整整两个月。

曾:我回应你什么东西?我这么大一个局,我怎么回应还要向你汇报啊?(注:刚才还在说当然依法回应,陶冶一提包处长,就变成不需要回应了!)你要搞清楚,你从哪个位置到哪个位置你自己想清楚,我凭这个东西可以追诉(注:他打印了陶冶通过OA发给同行征求意见的邮件),我保留追诉你的权利,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弄什么东西!我处理哪个职工由你说?……要到哪个位置由你挪?………我再过来讲,现在反过来不是以当事人的身份讲,你认为有歧视你,有几种办法,一、跟我沟通,二、你可以辞职(注:电力局好像他私人的,俨然一副职工觉得不公平就滚蛋的架势)。你跟我沟通处理XXX[注:博客中的章余金处长],处理XXX[注:博客中的章余金处长——陶冶的观点详见:梦想(十八) ]由你说的?我怎么处理东海(电力)局没有规矩啊?你陶冶是什么东西(注:陶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东海电力局职工!——这个局长心里没有这些概念,他评判职工用得是他的内心标准,反映问题可能会不利于他升迁就不是“东西”!),你作为一个员工,怎么样守纪律你都不知道(注:什么纪律?可能他觉得他说的话就是纪律)。

陶:曾局长,如果我的行为违法、违规,请你拿出依据来。

曾:这件事违不违法法院有没有鉴定?搞什么名堂。

陶:那么我发表一下看法,陈述一下事实,可以吗?

曾:可以发表意见,但不是这样发表,这是你写的,你确认过了。

陶:你认为我讲的不是事实你可以说嘛。

曾:你现在说我违法是不是事实,我先问你。

陶: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作为。

曾:你现在给我看清楚,白纸黑字写的什么东西,什么不作为呀!你说这是一个违法的案件,你搞清楚(拍桌子),我念一遍听好不好。

陶:你违法不作为[注:在梦想(十九) 这封信中陶冶已经给他解释的清清楚楚,章余金的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包秘书长向局长反映,他不处置自然就是不作为]

曾:我什么违法不作为,你看这个白纸黑字,这是不是你写的?你自己承认的。什么违法不作为,我什么违法不作为是你一个人定的?我跟你说,违规违纪都由上级机关管,违法由法院管,你还给我。

陶:曾局长你不要激动。

曾:我激动什么东西,你对我人身攻击我不激动?

陶:我没有攻击你,我把事实陈述了一下。

曾:这是你认定的事实,不是事实,我不跟你说了。我把情况跟你讲清楚,第一,你承认你发的,发了很多人,所有(省公司)中层干部都发了,这是你的行为,你承认是你的行为。

陶:我请大家(帮助)来判断一下我的认识对不对?

曾:你请别人判断可以,但不能说我违法,你不能说违法,你明白吗?你是东海(电力)局职工吗?你、你、你,退一万步讲,我处理不公还轮不到你说(注:多么霸道!连说都不能说,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他合格吗?请思考!)。你是一般员工,你还有中层干部,我还有纪委书记(注:他的等级意识多强!他唯独不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陶:我都(按层级)反映过(注:包秘书长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资源,他只能向局长汇报,他不回应包秘书长陶冶才直接找他!)。

曾:你这么干对不对,你自己想清楚,我保留追诉你的民事责任。这个东西你好这样干啊?你自己都讲了违法行为只有法院才能鉴定。说明你脑子还有点清楚。

陶:我发表观点可以吧?

曾:你发表观点可以,但你是定性你明白吗?什么叫发表观点?谁都可发表观点,但你不能去定性。你比如说,“东海电力局有关陶冶的事情,我觉得处理有失公平,我把这事讲讲请大家帮我判断一下。”你是什么?你是一个违法案件啊!你明白吗?

陶:违法不作为。

曾:我现在不跟你讲,看你自己白纸黑字自己写的,我是不是不作为,好让你现在编两个字“不作为”,不是你来鉴定的,你能不能鉴定你说清楚。

陶:曾局长。

曾:你能不能鉴定(怒吼)?你不要跟我曾局长曾局长的。今天是当事人曾挺健跟陶冶,他们在是因为我的身份决定了,所以纪委书记在,你的办公室主任在。我今天不是以局长身份跟你谈话啊,你给我搞清楚!因为你这个事情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权,这是你写的,你自己讲的也很清楚。是不是违法由法院来鉴定的,你在法院没有鉴定之前,我可以按法律来,你认为我违法,向法院提出起诉,你不要叫我曾局长、你不要笑、笑什么?(注:人民给的他权力,共和国的公民谈论一下他的工作都不行,这难道还不可笑吗?)我对你应该是不错了,你这个人做人真是!我今天先不跟你讲人格,先跟你讲法律的事情,你竟敢这样写(注:如果你的做法正确,又怕什么呢?)。所以,我问你能不能对民事行为负责任,第一、我先问你是不是你写的;第二、你是不是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民事责任;第三、是不是违法由法院来鉴定,是你说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保留追诉的权利,你自己看着办。

陶:可以啊。

曾:可以就好了,结束了。

陶: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

曾:我不管是不是事实,你说事实就是事实?事实不是由人说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你明白吗?你清不清楚,什么叫事实?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存在的。你在没有任何证据,你可以和人家沟通?

陶:你觉得还没有证据吗?

曾:什么证据?你拿来!

陶:你拿出证据来证明你回应了,我跟包处长反映(包处长再跟你反映)你回应了吗?

曾:我东海局职工这么多人,我回应你什么东西?我认为我处理了,我回应你什么东西?我每个人都回应啊?回应你什么东西?

陶:你的意思就是你不需要回应?对不对?

曾:不是不需要,我的工作在我的职责范围内的我都会做好。不存在什么回应不回应的问题,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注:读者朋友您明白他的意思吗?

陶:曾局长

曾:你不要叫我曾局长,我今天跟你是当事人,他们(指张某某书记、晏某某主任)在是因为我的身份决定了,所以纪委书记必须在这里,你是办公室员工你的办公室主任必须在这里,明白我的意思吗?我跟你三个问题确认清楚了,你回去好好想想清楚。违法,你好随便乱写的?我回应你什么东西啊?东海电力局五千多职工,我都去回应?管理有层次的,有层面的,不是你说了回应我就回应。

陶:曾局长,很遗憾,我跟包处长(注:任秘书长前系电力局政工处处长)反映,组织上没有人给我回应啊!不一定非要局长亲自回应(注:问题反映后二个月里,包秘书长表示没有接到任何回应。于是,陶冶才决定用博客向他反映问题。)

曾:对,你找谁回应我不管,我不管什么包不包的,跟我没关系!我作为局长,在我的位置上,职工反映什么我都可以看,我可以答复,我可以不答复,局里有规章制度来规定的,没有说所有人都回应,回应什么东西啊?每天信件那么多我都给你去回应啊?我认为你的事没问题,可以判断有问题没问题……(注:曾挺健接听电话)。(注:陶冶认为有问题,包秘书长也认为有问题,反映给曾局长——他认为没问题,没问题也应该给职工一个交代吧?既然他没问题,为什么不许职工谈论呢?)

陶:那我的理解就是包处长向你反映问题,你认为不是问题,你认为不需要回应,可以这样理解吗?曾局长。

曾:你不要扯到任何人,这个事情的三点我跟你确认一下。

陶:曾局长(注:陶冶希望跟他再确认一下,他所谓的“没问题”

曾:不要叫我曾局长(怒吼),我已经跟你讲清楚了。你要叫我曾局长,那我现在就以领导身份给你讲话了,你承认吗?你同意我就以领导跟你谈话,不是当事人。我现在首先第一步我今天跟你讲话讲得很清楚,为什么叫他们两个参加?第一我的身份特殊,纪委书记必须在场,因为你只是办公室一个员工,你的主任必须在场,我现在是以当事人的身份给你谈,这个是你写的,对不对?第二你有完全的民事行为的责任(注:他想表达的应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吧?”(注:他企图暗示什么?我相信东海电力局,甚至省公司的一些干部职工也有风闻——我想,当他暴露的比较充分后再处理,便于大家认识这种现象!),你说呢?第三,你自己讲清楚啦,一个事件是不是违法是由法院说了算,法院没有鉴定之前你通过这种方式对我名誉造成损害,我保留追诉你的权利,我追诉不追诉是我的权利,我保留追诉你的权利。你记牢了这三点。下面这个事情完了。现在你说找领导谈话,现在我以领导身份和你谈,你要不要谈?(注:拍桌子)你不谈我跟你结束了,这个事情这么清楚,我看你还没有完全糊涂、有点脑子。你说什么违法的事情你给我讲清楚,你跟别人交流,你爱怎么交流没我的事情,一个企业的领导违法不是你说了算的,陶冶你要搞清楚!我曾挺健有没有违法,我有组织管呢,有法院管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你认为这是什么行为,你自己想清楚,你现在如果叫我曾局长,那我就以领导跟你谈,你如果不跟我谈那这三件事你给我记牢就可以了(注:陶冶跟他确认“没问题”这一实质性问题时,他就绕开了)。

张:省略137字。

陶:在,这些东西一直在(注:指《我有一个梦想(连载)》一直挂在网上)。

张:省略9字。

陶:在,一直在。

张:省略392字。

陶:具体我记不清楚。

张:省略62字。

陶:这本来就是我做的嘛。

张:省略21字。

陶:无中生有(损害他人名誉)叫人身攻击,如果我陈述一个事实,(我)陈述的是不是事实(大家)可以判断。

张:省略164字。

陶:我认为没有按法律履行(义务)、(没有)作为。

曾:陶冶,张书记是以领导身份跟你讲,你如果叫我局长,我就以领导身份跟你讲,如果不要,我们双方是以当事人身份,你这是有白纸黑字,曾挺健一个字也没写出来,你什么马它斯(注:博客中给曾挺健的化名),这是你(给我用)的化名,我不管是什么谐音(注:这个化名),不作任何猜测,你怎么做是你的权利,但一个事是不是违法你也表达的非常清楚只有法院有权力(鉴定),你给我搞清楚!所以我说你的脑子还有点灵光,不属于他妈的拎不清的人(注:方言,意为糊涂)。我现在是以当事人给你讲清楚。

陶:曾局长,请你文明点。

曾:你这谁写的?

陶:我写的。

曾:你这什么意思,你讲清楚,马它斯是什么意思?你讲清楚![“马它斯”的含义在梦想(十二)主要人物简介中有介绍,他大概错误的理解成了“骂他死”了,按普通话音调不同,按省城方言大概比较接近——鲁迅先生说过“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何况陶冶是跟他摆事实、讲道理,依法文明维权]

陶:既然你要听,我告诉你,你不要激动。

曾:我激动什么东西?你诬蔑了我,我不激动?我是当事人啊,双方当事人啊!法律上双方当事人的事情讲清楚了没有?你现在就谈清楚了,你说我是你的领导,你有情况反映,现在我以领导身份跟你谈,你现在鉴定清楚。

张:省略86字。

陶:张书记,我违反了哪一条法律,违反了哪一条规章制度,请他拿出来,好吗?

曾:你刚才不是讲了嘛,是不是违法是不是你鉴定的?你不能鉴定就已经说我违法了?你还不清楚?

……

后来,曾挺健称有事离开,留下张书记、晏主任、陶冶三人做了一些交流。

 

友情提醒:如果您因主持正义,甚至因谈论此事受到威胁或被施加压力(还包括接到违法、违规,滥用职权的指令),请将其言行记录下来(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场景等),必要时可作为司法证据,或提供给媒体——记录其行为!描绘其轨迹!对照法律使其显形!并欢迎转告我(他在法律法规内行事,我尊他为领导;否则,我只能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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