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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关于降低个税起点,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
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截然相反。 请看他的观点。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hgjj/20090320/21166005365.shtml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直在努力阻止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问题,在中国人民大学20日举办的2009年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上,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出语惊人,并给出了他的理由:
1)工薪阶层个税只占30%,调高对刺激需求不大。
反驳:为什么不说:既然只占30%,收取意义也不大,为什么不减少或免掉呢?
谁说我们的目的只是增大内需,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全民幸福啊!
2) 提高起征点不能解决贫富差距。他认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并不能有效解决贫富差距问题。高培勇指出,影响收入差距问题的主要因素不在于工资性收入,而主要体现在其他差距上。
反驳: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有其他收入,对于靠工资收入的阶层,低起点不是更加痛苦?
3) 提高起征点将削弱个税调节功能。高培勇介绍说,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起征点每提高100元,纳税人的数量将下降5%,如果个税起征点提高,将会动摇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制中的地位。
反驳:人数下降又怎们样?可以加重高薪纳税比例啊, 比如对银行高管加大纳税比例。 美国不是提出纳税90%了? 为什么不放过低收入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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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3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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