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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机构--新疆气象手册(53)第3篇第10章第3、4节

已有 1842 次阅读 2020-4-2 09:41 |个人分类:新疆气象手册|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气象机构--新疆气象手册(53)第3篇第10章第34

 2020 04 02

《新疆气象手册》一书(2006,气象出版社)的序,前言 ,提要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024-1208089.html 

此手册的总目录: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024-1208203.html

3 新疆气象局概况

新疆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是中国气象局的下属机构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新疆气象事业经过了五十多年的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改革以调整内部结构为重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一个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职责明确运转自如充满活力精干高效的新型气象事业结构体系

“十五”期间是新疆气象事业阔步前进的五年。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能力不断增强,气象服务成效显著,尤其在2002年的渭干河流域抗洪抢险、2003年的巴楚和昭苏抗震救灾、2004年的喀纳斯森林灭火、2005年的阜康特大暴雨山洪的气象服务,发挥了重要的防灾减灾保障作用;新疆气象部门决策气象服务日益受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气象为农业服务继续加强,棉花系列化气象服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棉农的普遍欢迎;公众气象服务的内容和服务手段日趋丰富,普遍开展了城市空气质量、生活和环境气象指数等城市生活指数预报。

气象现代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人影工作不断加强,作业服务效益明显。

气象业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自治区气象局与水利、农业、林业、牧业等部门紧密合作,联合发布防汛抗旱预报和森林、草原火险气象条件等级预报;与国土资源厅合作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地震局建立了相互支持的监测、科研、预报和技术交流工作机制。

行业管理取得实质性进展。首次绘制了新疆气象行业台站分布地图;自治区气象局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签订合作协议,兵团所属38个自动站的气象资料实时汇入中国气象局网络,兵团五家渠新一代雷达资料实现共享;有38个铁路大风观测站、8个石油气象观测站实现资料汇交;气象标准化建设工作启动;克拉玛依新一代天气雷达落户民航机场,提供并圆满完成了机场试飞的航空气象保障任务。

新疆气象部门职工队伍以科技人员为主体,2004年职工总数为2774人,“十五”期间全疆气象部门人才队伍逐步得到补充调整优化,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处级领导干部结构得到优化,部分单位实行了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的处级领导干部达到40余人,共有11名被派往内地短期挂职锻炼;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1个,培训人数2850人次;培养研究生(含同等学历)近70人。11人获正研级任职资格,165人获副研级任职资格。在职攻读博士学位6人,攻读硕士学位近30人,新进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82人。

全疆气象部门100%建成了文明单位,其中,94%处级单位建成自治区级文明单位,96.5%的县局(站)建成地级以上文明单位。15个地、州、市局建成地级以上文明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31 主要职责

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中国气象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2 气象现代化建设

1999年完成“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代号为“9210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十五”期间,新疆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迅速,建成阿克苏、乌鲁木齐、库尔勒、克拉玛依、伊犁等五部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全面完成中国气象局大气监测自动化系统工程新疆分系统工程的建设任务;建成中规模站7个、数字视频广播系统(DVBS)接收站3个、EOS/MODIS系统1套,GPS水汽探测1套。

三站一室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塔中沙漠生态大气探测基地被中国气象局列为野外观测重点实验站;阿克达拉区域大气本底站已经通过中国气象局组织的可研论证;乌兰乌苏绿洲农业生态试验观测站已开展荒漠生态与绿洲农业气象观测试验;树木年轮理化试验室被中国气象局确定为重点开放实验室

建成中国气象局与区局之间的宽带骨干线路和卫星电视会商系统,实现与中央气象台的可视化会商;建成区-地气象台之间的网络会商系统;基本落实了防灾减灾应急服务系统。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了新疆气象事业的整体发展能力和水平。

33 气象局机构设置

局机关机构设置:办公室、业务处、科技发展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审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防雷减灾办公室。挂靠单位:新疆气象学会秘书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自治区气象台、气候中心、气象信息中心(新疆气象档案馆)、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科学研究所、新疆气象技术装备保障中心、新疆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新疆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新疆信息工程学校、乌鲁木齐气象卫星地面站。

 

 

34 办公室主要职责

组织起草新疆气象局工作规则和机关工作制度,提出局机关各职能处室的事权划分及调整建议。协调机关职能处室职能交叉问题,组织难以明确职责归属的新增任务的实施;

归口管理文秘工作,负责办理局文电、机要收发、运转,局发文审核,文印;

组织起草全疆气象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起草、审核上报中国气象局、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文件。组织草拟重要的全疆性会议的有关文件;

负责全疆气象部门会议的计划管理和局机关行政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安排局领导的会议、活动和全局性重大活动;

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负责局总值班室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性事件;

负责气象政务信息的编撰,重大事件的收集、综合、分析和上报。负责气象鉴、史的编辑及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全疆气象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政务信息网络运作;

归口管理全疆气象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媒体记者来区局采访的统一接待安排、新闻发布会的组织、新疆气象政务网站的管理;

归口管理气象部门档案工作;

负责全区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信访工作,接待来访人员;

负责机要保密工作。承办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局机要文电和计算机网格信息安全管理;

归口管理外事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气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服务工作(含车队),与后勤服务单位签订机关服务合同并监督执行;

负责管理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并组织实施。

35 业务处主要职责

组织新疆气象局气象监测站网、气象信息网络和技术保障系统发展规划、计划的拟订、调整与实施;

组织拟订新疆气象局气象监测、信息网络业务和技术保障系统技术体制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新疆气象局有关气象监测、信息网络和技术保障系统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

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负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管理和影响探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把关和审核;

履行局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持或参与新疆气象现代化大中型项目及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新疆气象局气象信息采集、传输和存储的技术规范、规定、技术标准、工作流程、质量评价办法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区局所属气象局(站)的气象监测与信息网络业务的职责和任务;

组织拟订国家气象观测站二级站和区域天气观测站站网的布局方案;

负责组织新疆气象局气象监测、信息网络业务及有关业务技术装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及人员培训;

负责新疆气象局监测与信息网络业务技术装备的综合管理;

负责新疆气象局无线电管理。

36 科技发展处主要职责

负责全疆气象预测预报、气象服务业务管理工作。拟订全疆气象预测预报、气象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和发展方向;与业务处共同制定气象业务发展年度计划;

负责全疆气象科技管理工作,拟订全疆气象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管理细则,对贯彻国家、中国气象局、自治区和本局有关科学技术政策、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组织全局科技奖励的评审和更高一级科技奖励的推荐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负责起草部门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并督导局气象科研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协助计财处管理科研事业费。协助局领导管理和指导沙漠气象研究所工作;

负责全疆气象科研计划管理工作。筹划科研课题、制定技术开发项目、重大技术成果和科研成果推广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管理科研课题经费和科技开发专项经费;

主持或参与管理大中型现代化建设项目,安排和管理业务现代化建设研究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中的重点研究和研发项目;负责科技兴农项目、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推广项目、科技扶贫项目的管理;

归口管理气象科普工作;承担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收集、分析研究气象业务发展动态,参与组织制订基本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气象预测预报业务发展年度计划的拟订、调整与实施;

组织制订天气预报、气候、气候变化、农业与生态气象、雷电预报及其气象服务的业务技术规范、规定、工作流程、质量评价办法和工作制度,并负责管理、监督和实施;

负责提出各级气象部门气象预报预测、业务职责、任务、规章制度、质量考核和指导产品的基本要求,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负责组织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组织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重大气象灾害评估,为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管理公众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等级预报、地质灾害预报、雷电预警预报等应用气象预报的发布;

负责组织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拟订全疆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调查、评估和区划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气候资源预估业务和大气环境影响评估与论证;

负责指导和管理气象记录档案工作;负责气象资料鉴证和管理工作;

负责气象行业中有关气象业务服务的协调、指导工作,包括有关部门在专机飞行、重大国防科学试验、重大社会活动和军事行动等气象保障中对基本气象业务的需求;

参与或主持有关新技术、新业务、新设备和软件的开发、推广、应用及人员培训,组织业务、服务技术经验交流;

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协助政策法规处承担与《气象法》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执法检查;协助管理本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37 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

贯彻计划财务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气象计划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新疆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台站综合改善计划;负责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对所属部门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台站综合改善给予指导;

拟订与新疆气象事业发展、改革相适应的计划财务管理方案及重大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落实新疆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气象事业项目的立项和资金投入;

管理和调配气象事业费、教育事业费、科研事业费、外事经费、基建等专项经费,以及气象科技服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负责地方投入资金的使用、核算、监督与管理;

负责编制经费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预算和会计报表。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基础规范达标和电算化管理工作;做好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工作;

负责项目库的管理和有关项目的论证、报批、审批;实施方案的评审,实施项目的督导检查;零星项目安排;

负责全疆气象大中型项目的布局、立项和调整方案的审查、报批;负责业务、科教类局管重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计划管理;

负责部门统计工作,归口管理有关统计基础资料,提供统计分析,完成统计任务;

负责新疆气象部门国有土地、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有关资产的调拨处置、报废审批等工作;负责有关房改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组织气象部门开展项目和财务管理大检查;承办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和直属单位专控商品的审批;负责政府采购;

负责计划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结算中心和机关财务管理;

负责局对口扶贫工作和援藏工作。

38 人事教育处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新疆气象系统机构编制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新疆气象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管理与监督;负责新疆气象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管理新疆气象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工作;组织拟订新疆气象部门干部选拔、考核、任免、交流等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区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管理新疆气象局实施人才强局战略的有关工作,负责相关配套措施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高层次和一线高级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办公室外事归口管理下,负责引智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负责新疆气象部门各类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承办人才队伍的评估工作;承担新疆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管理新疆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工作;

管理新疆气象部门技术职称工作;

组织拟订新疆气象部门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劳动工资(含离退休经费)、工资基金、劳保福利的管理和指导。申报艰苦台站和其它津贴的标准种类,报批后监督执行;

负责气象部门职工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承办机关的相关具体工作;

负责干部职工疗养、福利、津贴等管理和区局机关、直属单位义务献血工作;

负责新疆气象部门队伍总量控制和气象部门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工作;承办气象部门人事统计工作;

管理新疆气象部门各单位的职位分类和各类人员的录用(聘用)、考核、交流、回避、奖惩、辞职辞退及申诉控告等项工作;

管理新疆气象部门人员调配工作;

管理新疆气象部门教育和培训工作,拟定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新疆气象行业业务技术岗位资格培训工作;

负责局管干部和局机关及挂靠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指导新疆气象部门人事档案工作。

39 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

负责气象法规工作的归口管理。组织草拟自治区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局领导下达的重大政策法规调研和立法调研计划,经批准后进行组织、协调、实施;

对全疆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组织气象法制普法宣传;负责新疆气象系统的气象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未经审批,擅自动工建设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建设工程的管理;

负责气象行政许可的归口管理和区局气象行政许可的受理。负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管理和影响探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及实施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承担有关气象行政复议,经局长授权组织或出任气象行政诉讼的代理和法律咨询服务。负责自治区人大、政协的咨询和提案办理。负责区气象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汇编工作;

负责新疆区域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气象行业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本行政区气象行业管理范畴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组织实施中国气象局、新疆气象局下达的行政区域内气象行业管理技术开发项目;

负责全疆气象行业标准化的归口管理,承担自治区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负责气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的建议、申请,对区局承担的气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

负责地方气象标准项目的申请、项目立项、组织编制、报批及发布工作;

负责区局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宏观协调及政策指导,组织研究、制定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科技服务研发经费、项目等管理和技术推广及项目验收工作;

会同计财处对科技服务目标进行调研、落实和任务下达;对运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负责新疆兴农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在科技发展处科研归口管理下,负责对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及其成果推广应用。

310 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

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新疆气象局党组成员及局党组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局党组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和气象部门重大违纪案件查处,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负责对局党组所管干部提拔任用考查、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行政监察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局党组管理的干部和局机关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气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负责调查核实监督对象的重大违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接待行政监察的群众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和行政监察的申诉案件;

负责管理新疆气象部门内审工作,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制定部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体系。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调查、审计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

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对事业单位(科技服务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资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并监督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开展对基本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调查和监督;

指导地州市气象局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干部业务培训。

311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全疆气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会同地方文明委(办)管理气象部门的文明系统(单位)建设工作;负责气象部门行风建设、文明服务等创建工作;承办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评比活动及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有部门特色的文化活动;

调查、总结、交流和研讨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情况及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疆气象部门的政治理论培训;

协助局领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单位对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职业道德、法制纪律以及民族团结教育。

312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组织实施;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协调落实离休干部“两费”工作;

负责组织对离退休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和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离退休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典型事迹;

负责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的承办工作,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回复;

负责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有关情况的统计工作,异地安置和异地居住相关的协调工作;

负责组织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

负责协调、指导局机关老干部服务中心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和有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基层单位离退休干部来乌医疗、中转、休养的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直属单位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及有关遗属的工作。

313 自治区防雷减灾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各地的防雷减灾工作,协调解决防雷减灾工作中产生的争议;

草拟自治区防雷减灾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以及防雷行政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规章制度等;

负责防雷电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评价,以及防雷装置安全检测、设计审核、工程验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织防雷减灾工作宣传、防雷科学技术开发,以及防雷实用技术的推广;

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负责对防雷装置专业设计、施工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评审,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核定;负责雷电灾害的统计及重大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

负责防雷预警服务、安全检测、设计审核、工程验收等业务技术体系的建设,及其人才队伍的培养;

制定防雷科技服务和防雷产业的发展计划、发展方案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防雷科技服务和防雷产业的重大事项,指导防雷科技服务和防雷产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314 “十一五”新疆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总体发展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完成“六项任务”,构建“六大体系”,发展“七条轨道”,实施“七大工程”。“十一五”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水平,努力提高气象服务的群众满意率;加快实施人才强局战略,正研级学科带头人达到15名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以上,本科学历人员达到30%以上;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气象科技服务纯收入实现较大突破,职工生活待遇持续改善,人均年收入比“十五”末增长35%以上。新疆气象部门整体实力达到国内中上水平。

气象业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天气、气候、气候变化、农业气象与生态、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多轨道的业务服务体系;② 气象预报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灾害性天气预报质量及年、季洪旱、冷暖气候预测水平有进一步提高,制作并发布7天天气预报。建立重大灾害气象应急响应体系,气象预报警报公众覆盖率达95%。实现对农业、水文、交通等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服务;③ 气象自主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数值预报技术的研发工作,对制约新疆气象业务发展的科学技术问题组织攻关,形成支撑新型业务技术体制的科技创新体系,气象科技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同期中上水平。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队伍结构更趋合理,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长,综合素质有较大幅度提升;④ 气象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和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条例》,逐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体,由气象行政法规、地方性气象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等组成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⑤ 基层气象台站面貌进一步改善。推进基层台站气象业务综合化,装备设施现代化,信息交换数字化,服务产品多样化,成为当地气候系统的监测点、高新科技的展示点、防灾信息的发布点、文明建设的示范点、优秀人才的集聚点。

主要任务是:① 大力发展公共气象,建立适应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服务体系;② 大力发展安全气象,强化气象在“稳疆兴疆、富民固边”和国家安全中的保障作用;③ 大力发展资源气象,积极开发空中云水、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④ 加速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趋利避害中的决策参谋作用;⑤ 积极拓展气象业务服务领域,全面发挥气象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性作用;⑥ 积极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

重大工程项目有:①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工程;② “四大基地”建设气象科技保障工程;③ 人工影响天气工程;④ 兴农网扩建工程;⑤ 综合观测系统工程;⑥ 气候预测与气候变化应对工程;⑦ 气象综合能力建设工程。

注:“一个中心”:以气象服务为中心,建立适应国家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服务体系。“六大体系”:构建综合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六大体系。

(孙祥彬、何淑萍)

4 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

中国气象局已在全国气象部门启动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这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是中国气象局贯彻落实《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的具体举措。

“多轨道、研究型、集约化、开放式”业务技术体制是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多轨道体现的是领域拓展;研究型体现的是对气象事业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定位,科技型要体现在研究型业务上;集约化要求提高效率,要求一站多能、一站多用,在预报预测平台上,不仅做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工作,将来还要为雷电、人工影响天气等其他轨道的预报预测提供技术支撑;开放式就是要打破围墙,信息共享,走部门联合之路,把气象事业做大做强。同时,将建立综合观测体系(是所有轨道的基础)、预报预测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和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以代替传统业务技术体系中的观测、信息传输、预报预测、服务等四大功能块。建立科技、教育培训体系,高级培训由中国气象局组织,中级和初级主要在区域中心和各省区市局的培训中心完成。要建立和完善国家级区域中心级省级地市级县级的五级业务现代化体系。

41 新疆业务技术体制改革

乌鲁木齐区域气象中心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20063月组织实施新疆被列为全国8个区域气象中心之一,说明中国气象局对新疆气象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是对新疆气象事业在全国地位、重要性的肯定。

体制改革立足部门、面向行业、创新体制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科研与业务紧密结合,要明确区域中心职能,确定区域中心管理协调科研组织专业培训业务指导技术支撑及中国气象局赋予的其他职责等功能的具体内涵和实现形式。

逐步确立乌鲁木齐区域气象中心在沙漠气象、寒潮大风、冰雪覆盖、荒漠绿洲生态等领域的科研组织、业务指导、技术开发等功能;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区域和区级一体化的多轨道、研究型、集约化、开放式气象业务技术体制;加强天气、气候、气候变化、农业气象与生态、人工影响天气、雷电、大气成分等七条轨道业务,完善六大体系的能力建设;加强与兰州等区域中心和有关省区的业务技术、科学研究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其他区域中心的活动。

这场改革涉及到的主要是区局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地州县局。与原来气候基准站相当的观象台要增加到24,全国共200多个,新疆占了十分之一国家一级气象站全国800新疆75;新疆一般站几乎都纳入到国家二级气象站行列。

在业务上形成“区域中心地州市县”四级管理体制。巩固和提升气象事业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区域气象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42 新疆站网布局调整

按“国家气候观象台、国家气象观测站、区域天气观测站”三类站网布局,构建国家气候监测网国家天气观测网国家专业气象观测网和地区气象综合观测网的总体要求。对新疆站网布局进行调整。

国家气候观象台

国家气候观象台24个:阿克苏、阿勒泰、哈密、喀什、塔城、焉耆、若羌、奇台、和田、民丰、乌兰乌苏、莎车、阿克达拉、乌鲁木齐、巴楚、库车、克拉玛依、昭苏、巴音布鲁克、塔中、塔什库尔干、且末、西昆仑山崇测冰川站、兵团农四师71团气象站。

 

乌鲁木齐区域气象中心机构示意图




 

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站)

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站)75个:伊宁市、乌苏、哈巴河、吉木乃、福海、富蕴、和布克赛尔、青河、阿拉山口、托里、北塔山、精河、温泉、蔡家湖、巴仑台、达坂城、十三间房、库米什、吐鲁番、拜城、轮台、库尔勒、吐尔尕特、乌恰、阿合奇、柯坪、阿拉尔、铁干里克、皮山、于田、巴里坤、淖毛湖、红柳河、布尔津、裕民、额敏、博乐、霍尔果斯、炮台、莫索湾、呼图壁、阜康、吉木萨尔、尼勒克、巩留、特克斯、乌鲁木齐牧试站、天池、木垒、和静、托克逊、鄯善、乌什、沙雅、尉犁、阿图什、伽师、阿克陶、岳普湖、阿瓦提、麦盖提、叶城、泽普、策勒、伊吾、一师3团、二师29团、二师36团、三师伽师总场、六师芳草湖农场、七师124团、七师126团、十师182团、十师184团、三师图木舒克。

国家气象观测站(二级站)

国家气象观测站(二级站)48个:石河子、霍城、沙湾、玛纳斯、昌吉、米泉、察布查尔、伊宁县、新源、小渠子、大西沟、和硕、吐鲁番农试站、温宿、新和、英吉沙、墨玉、洛浦、喀纳斯、一师1团、一师4团、一师5团、二师21团、二师22团、二师33团、三师45团、四师63团、五师83团、五师89团、六师五家渠、六师新湖农场、七师奎屯、七师123团、七师125团、七师130团、七师128团、八师135团、八师136团、八师141团、八师142团、八师144团、八师147团、八师148团、九师165团、九师167团、九师170团、十师北屯、十三师红星二场。

区域天气观测站

区域天气观测站的建设从新疆实际出发,规划在伊犁河流域、塔里木河流域、天山经济带等重点区域布设670个自动雨量站(其中自治区人影规划布设250个、山洪规划布设420个),并利用275行业气象站中已经建成的38个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自动测风站来建设区域天气观测站。对行业站中的80余个站点进行改造,以使它们能完全符合区域天气观测站的要求。

遥感探测系统

利用全疆11部(含兵团4部)新一代天气雷达、1GPS/MET观测仪、乌鲁木齐气象卫星地面站,应用无人驾驶小飞机遥感监测技术,结合计划兴建的7部大气风廓线雷达(乌鲁木齐、和丰、莎车、铁干里克、吐鲁番、石河子、喀什等)、气象卫星地面接收分站、辐射校准场等共同构建雷达卫星遥感探测网,以弥补地面气象监测网的不足,搭建一个比较完善的综合探测体系。

43 调整观测任务

在“一站多能”集约化思想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现有观测站点向综合观测站点发展。

在现有台站业务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增加如下项目建设和观测

在国家气候观象台增加辐射观测和大气成分观测。

在部分国家气象观测站增加辐射和地—气通量观测。

在喀什、库尔勒、克拉玛依、阿克苏、若羌5个观测站增加酸雨观测。

在克拉玛依、乌苏、乌鲁木齐、奇台、库尔勒、阿克苏、阿勒泰、塔城、博乐、伊宁市、喀什、巴楚、和田等13个站建设可以同时满足监测云地闪电的定位系统,构建大气电场监测网。

在各地(州、市)所在城市及北疆沿天山经济带布设20GPS/MET水气探测系统。

为配合遥感观测,在全疆30个站开展地物波谱观测和生态环境不定期调查。在主要城市开展城市气候生态环境综合监测。

增加粮食作物观测;增加开展牧草观测、经济作物、林果、瓜果的观测;在26个站开展土壤水分自动观测。

在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库尔勒、喀什、伊犁、哈密建立移动观测系统,应用于突发性灾难事件、危化品现场环境监测、洪涝灾害监测、重点工程施工、重大社会活动等各种抗灾现场服务和特殊气象服务领域。

在乌鲁木齐布设一部对流层Ⅰ风廓线雷达,一部移动式风廓线雷达,在克拉玛依布设平流层风廓线雷达,在库尔勒、伊犁布设对流层Ⅱ风廓线雷达,在喀什、石河子布设边界层风廓线雷达。

在塔城、阿勒泰、哈密、沙雅建设4部新一代C波段天气雷达系统,以加强区内雷达覆盖。

44 预报预测业务布局

预报预测平台的业务布局分为区域、区、地(州、市)、县四级,建立并完善各级临近预报短时预报精细化预报业务流程以区级为主承担区域和地(州、市)预报预测平台的主要任务地县级侧重于订正指导预报并开展服务

区域级:以天气、气候、气候变化、农业气象与生态、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轨道为主,针对预报预测业务的发展需求,开展沙漠、绿洲、冰川、生态为重点的预报预测研究。

区级:负责全疆天气、气候、气候变化、农业气象与生态、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预报预测业务,在参考上级指导产品的条件下,提供本辖区范围内的指导产品。

地(州、市)级:负责对上级制作的本地区灾害性天气预报、常规天气要素预报进行补充订正;负责预警责任区的临近天气预警业务。

县级:负责对上级制作的本地区灾害性天气预报、常规天气要素预报进行补充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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