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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租公寓”事件谈一点金融

已有 1500 次阅读 2020-12-7 21:24 |个人分类:经济真相|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最近几年,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诈骗也随之而生。经历过一些风雨后,人们已开始学会保护自己,单纯的金融欺骗已没有市场。而金融诈骗也慢慢升级,产业与金融相结合的欺骗越来越多。“金融欺骗”与合理的“金融行为”变得难以区分或者无法区分。收预付款和押金,本来是很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被有心人充分利用,也带来一系列问题。最近几年,发生过的比较大的事件包括P2P金融事件、长租公寓事件、共享单车押金事件、美容健身卡会员事件等等。对于P2P金融,可以认为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有风险,暂时不提。

  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预付款、保证金和押金”非常正常,现在却出了点异常。某些企业经营“长租公寓”,最终实现美国上市,红红火火一阵子。现在,公司出问题了。租客交了租金,却没有栖身之所。有名的XX健身,促销了很多年卡,可后来大量门店关闭,办卡人只能自认倒霉。以上事件好像是一个新鲜事物,如果提前几年来看,这些事情一点也不奇怪。在租房领域,一直有一伙骗子。骗子向真正的房东租房付3押1。骗子转租则是付半年押1,或者一年押1,当然租金会便宜。租房的时候,一般都要看房产证,骗子做假证。如果遇到防备心差一点的人,往往只看一下复印件,连假证也不用了。

  骗子完全可利用“长租公寓”模式,复制骗租金的故事。比如说骗子开了一家A公司,A从房东处租房、然后转租。为了能使得公司运营时间长一些,骗人多一些。骗子公司同样做了大量工作。对付房东,他们有充足经验,讲价议价能力强,压低了房租。他们还利用房租普遍上涨的趋势,与房东签订长期合同。为了让租客感觉按月交房租,又让租客搞了一个分期付款。公司收了一年的租金,租客按期向银行支付。

  A公司一次性收一年的租金,而向房东按季度或者月份支付房租。A公司在账面上获得大量沉淀资金。这些资金是预付款,用于向房东支付租金。骗子则通过一系列关联交易把资金转到其他公司中。假如A公司运营不好,租房市场有一点变化,A公司无法支撑下去时,破产倒闭。租房人和房东承担损失。

  A公司只是一个简单例子,现实中有大量类似例子。比如一些公司明明账面上有资金,仍然尽可能拖延付款,欠大量债务。利用账期的特点,企业获得一定的沉淀资金,可用于扩大生产或者其它事项。欠债几乎会涉及到所有企业,任何企业都难说没欠过债,或者被欠过债。由于经常出现,政府的监管也变得困难。

   普通企业所收取的预付款、押金等、保证金等,因总金额相对较小,一般来说,监管就比较宽松。在某些机缘巧合之下,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从而产生问题

   在普通企业中发生的现象扩大到金融企业,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保险公司的客户先交保费,出了事故才支付赔偿金。这一段时间也带来现金流。养老保险是非常明显的例子。年轻人交养老金,老了才会取养老金。保险公司可拿这些资金去投资。“时间差”是金融行业的特性。银行利用存款与取款之间的时间差。保险公司利用交保费与赔偿之间的时间差。基金公司利用民赎回的时间差。

   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企业,利用“时间差”产生的现金进行投资。如果失败,就存在巨大风险。相关的监管自然也十分严厉。包商银行破产,据说有1500亿元的坏账,一些单位损失惨重。因监管机构和相关的规定总是在发展变化,也就不过多说明。

   “长租公寓”暴雷事件涉及到的金融知识并不多,可能会涉及到对客户的欺诈。比如前一段时间,日本第三大钢企巨头造假多年以次充好卖给数百企业。欺诈客户则涉及到法律问题,就不仅仅属于经济问题了。

   预收款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而且在经济生活中长期频繁存在,进行严厉监管并不现实。押金和保证金是另外的范畴。顾名思义,押金和保证金的名称就已经明确了用途。企业挪用获利本身就超越了合约使用的范围,从人的自然情感上,属于违反合约。

   社会有效运行须有良好的法律法规,“看不见的手”需要“看得见的手”进行管理和控制。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约束,也就不多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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