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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一个教授的5亿创富神话,故事的背后却是悲哀

已有 1499 次阅读 2019-4-24 12:24 |个人分类:海洋科技|系统分类:人物纪事|文章来源:转载

一个教授的5亿创富神话,故事的背后却是悲哀

来源:佑斌 知识分子 2019-04-24


撰文 | 佑    斌

编辑 | 邸利会

 

  


最近一篇题为《一个山东教授5个亿的创富神话》的文章在科技界刷了屏,文章讲述山东理工大学毕玉遂教授团队研发的无氟氯聚氨酯发泡剂专利技术,以5亿人民币的价格独占许可给了一家国内企业,这个金额刷新了国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纪录,比第二名的清华大学还多5000多万。

 

然而看完整篇文章,发现这个故事的背后却有很多悲哀,在每个环节都体现了中国高校研发管理体系的种种问题。毕教授的成功是特殊情况中的特殊,根本无法复制。


原创研究经费难 


首先,这个研发项目在一开始几乎是无法立项申请到经费的。

 

在项目申请书上无法填写研究基础,因为之前无人做过。通常情况下,在国内申请课题,如果课题国外没有人做过,一般评审就难以通过;只有国外已经有人开始研究了,甚至已经发表了论文和申请专利之后,这时候中国科学家申请类似课题,叫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领先,项目就容易得到青睐。

 

不能说是管理部门不相信本国科学家能够做出世界一流的成果,而是从责任承担机制上考虑,这种做法有一定合理因素——

 

因为新的创新项目成功率低,项目结题的期限与最终成果无法预计,一旦失败最终责任没人承担。而跟随式的创新则不同,别人已经做过了,至少表明这事肯定能成功,另外已经有很多论文、专利、甚至产品信息可以参考。毕教授这个项目开始构思到最后试验成功,总共花了十几年时间,要是立项后根本无法结题。

 

但做跟随式研究,即使最后成功了,核心的知识产权都在别人那里,有的经过了严密的专利布局,后来者即使有改进也需要别人的许可,作为纯粹科研可以,一旦商业化就会遇到很多障碍。所以,大多数这类项目最后的成果都无法落地转化,即使转化也会遇到知识产权纠纷。

 

按照常理,申请不到项目,无经费,就招不到研究生,这事也就只能想想,但毕教授的儿子刚好在国外读化学系硕士,中止了留学,他们父子二人共同研究,经费也通过朋友帮助等解决。如果没有这些特殊情况,这个项目不可能进行下去。

 

知识产权保护难

 

毕教授的项目从保密到最后专利布局都遇到很多难题。

 

保密采取的是最原始的方式,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从一开始,实验室只能他们父子二人参与,到外部进行测试,团队打起十二分精神,确保样品不离开视线,甚至连论文也不敢发表,担心泄露了技术秘密。即使这样,实验室还是发生了盗窃事件,所有电脑硬盘被盗,多亏这位教授深谋远虑,没有在实验室留下关键信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项目的保密手段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今已经很成熟,什么阶段需要保密,哪些信息需要保密,应该采取怎样的保密措施,何时进行专利布局,何时可以发表论文,这些都有近乎标准化的解决办法,然而这些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都缺席。

 

毕教授完全靠着自己的智慧以最原始的办法克服了这些困难。

 

其实,项目完全可以发表论文,而且还可能是非常重要的论文,发表论文就能得到国际同行的评议,就会有人跟进研究,能够获得很多有价值的信息。

 

为什么那些国外的研究机构敢于发表论文呢?是因为他们在发表论文前,已经做好了全面的专利布局与技术秘密的保护,即使有人进一步的研究,一旦商业化也需要得到许可,只会对自己更有利。专利从申请到公开之间也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发表论文。

 

这个项目在专利布局上也遇到了很多困难,毕教授发现找不到合适的专业服务团队,因为不信任,也没有合适的渠道了解。


最后,还是学校领导写信给国务院领导,领导关注批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派出化学部的资深审查员帮助检索,参与专利布局。

 

然而又有几个项目能够得到这样的待遇呢?

 

这么重要的技术成果,如果专利布局一旦失误,整个项目就会前功尽弃,尤其国际上几大化工产业的巨头,都有非常资深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一旦专利上有漏洞,成果就相当白白赠送出去了。

 

成果转化问题

 

在成果转化上,毕教授所在的大学几乎举全校之力,“副校长带领,由财务处、法务处、资产处、科技处组成团队,力争谈出好价钱。”

 

首先,要给这所学校的开明点赞。一般情况下,科研成果属于国有资产,转让的审批程序会非常麻烦,在这方面出现的争议不断,甚至刑事案件都出现了好多次。

 

但回过来头说,虽然这个项目最后估价达5亿,但是否能够卖到更高的价格?或者采用提成的方式,根据产品的销量收许可费,而不是买断,或者学校帮助,直接以技术进行项目融资,设立公司,或者以这个项目为基础,与更多企业合作,学校设立相关的专项研究所,进一步深度挖掘项目的价值。

 

这些都是可能的选项,但在目前的体制下,这些选项都能很难得到支持。

 

距离科学完善的体系尚远

 

可见这个项目的成功充满了曲折,每个环节都有特殊的情况——

 

如果毕教授没有一个学化学的儿子,同时愿意中止留学耗费青春从事这个项目,如果不是严防死守的保密措施,如果没有学校的特殊重视,没有国务院领导的关注,没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帮助,项目都可能前功尽弃。

 

这恰好反映了我国科研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在立项、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方面都缺乏科学完善的体系。

 

这已经不是一两个环节的问题,而是每一处都有掣肘,与国际上的一流大学有很大差距。

 

笔者在2018年调研了欧洲7所一流大学(包括瑞士和荷兰的苏黎世理工学院、苏黎世大学、日内瓦大学、洛桑理工学院、埃因霍芬理工大学、代夫特理工大学、莱顿大学),了解他们如何进行科研立项和科技成果转化的。

 

我发现,埃因霍芬理工大学和洛桑理工学院的技术成果转化做得最好,学校和企业合作非常紧密。很多世界五百强企业都把研发中心直接建在校园,几乎分不清校园与企业研究中心。

 

埃因霍芬大学建立之后,不到40年迅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在2003年欧洲委员会的报告中,埃因霍芬理工大学在欧洲的研究类大学中排名第三(前两名分别是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同排名的是慕尼黑工业大学)

 

2017年泰晤士报全球大学排名发布的 “全球25所与创新企业合作最紧密大学”,埃因霍芬大学排名第一,是世界上与企业合作最紧密的大学。

 

该校采用独特的面向社会的开放式研究和科研成果市场化机制。学校设有14个大的研究实验室和40个小的实验室,所有的实验室都可以单独对外进行合作,每个实验室都有对外合作联系人和成果转化的负责人。

 

实验室面向社会承接各种具有挑战的技术问题,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就科学研究的问题,与他们进行讨论和联系。这些大大小小的实验室与几十家科技企业建立了合作研究中心,直接参与到各大企业的基础研究中,包括ASML,壳牌,GE、NXP的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遍布校园。

 

除了这些大的合作研究中心之外,各个实验室都与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研究机制,各大公司都把各种研究设施搬到了各个实验室,例如太阳能实验室就与ECN、IMEC、Solliance、FEI、Levitech、Meyer-Burger、Océ、Toyota 等企业与机构进行合作。

 

这么多企业愿意与埃因霍芬大学深度合作,一方面在于大学雄厚的科研实力,另一方面主要因为大学对科研成果的归属非常开放,企业可以获得最大比例的回报,例如联合研究中心近年为这些企业带来的突破性基础专利多达500个,而学校在合作中获得的专利家族只有60个。

 

除了对外合作的课题之外,学校的研究人员也可以自己申请课题。学校设立了完备的研究支持网络,包括基金、技术、法务、知识产权领域等专业人士,为相关课题提供全方位的建议,对于特别的课题帮助联系外部基金和相关领域的校友协助。

 

对于师生利用学校的知识产权和自己的科研成果创业,学校也是积极鼓励并提供近乎全程的保姆式服务,包括提供相关的基金辅助,并配备相关领域的专家给予指导。

 

除了学校有完整的研究支持网络之外,在每个实验室都有帮助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人员,负责寻找和选取基金支持,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相关的支持人员都通过社会招聘,通常是有一定工作经验,尤其在跨国企业有运作经验的知识产权服务人员。

 

对于才起步的企业,学校也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从一开始的成果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成立公司、早期资金支持都给予一条龙的服务。目前学校已经产生150家比较成功的科技型创业企业,每年有30家新成立的科技型创业公司。

 

这样的体制之下,学校获得源源不断的对外合作机会,老师和学生都得到了锻炼,每年能产生大量的原创性和突破性成果,为科技人员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让科研人员完全专心于自己的研究。

 

由此可见,我们科研管理体系不是某一方面的问题,从立项、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都需要大幅改革,才能让像毕教授的成功案例不再成为一个 “奇迹”,而是 “常态”。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佑斌”(patent12345),《知识分子》获作者授权转载并编辑。


制版编辑 | 皮皮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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