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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发展”要充分释放“国有”科技人才的活力

已有 2599 次阅读 2014-2-28 16:43 |个人分类:杂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科技人员, 创新驱动, 用人机制体制

       人是这个社会的主体,任何政策如果没有解决好人的问题,都不能称为好政策。我国未来的发展被赋予“创新驱动发展”,而创新驱动的关键是要让人才迸发出创新活力来。目前我国的顶尖科技人才大都在大学和科研院所,而在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还非常少。如何让这些“国有”的科技人才到生产第一线迸发创新和创业热情,必须要在用人的体制和机制创新上下功夫。

       我国涉及人事管理的部门非常多,按官本位把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人员列为干部管理,党管干部嘛,所以科技人员除受劳动人事部门管理外,还要受组织部、纪委等管理,把本不是公务员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人员按公务员来管理。但政府不同部门对这群“国有”科技人员的看待是不一样的,从这些部门出台的管理文件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差异,比如针对“国有”科技人员创业和兼职等问题,科技部、农业部、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里面鼓励科技人员去企业兼职,或领办企业,并可以持有股权,但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按照公务员管理之规定又是不允许的,今年还下文要求坚决清理。也许本届或本级政府鼓励你去创业、兼职、持有股权,下届政府或更高一级政府又要求你脱离,或者直接秋后算帐,高举法纪大旗来治罪于你。处于如此矛盾的政策法纪之中的“国有”科技人员,只能窝在单位按步就班、得过且过,也不愿意去冒个人风险。这势必造成一方面企业急需人才,另一方面大量的“国有”科技人才无所作为的局面,使我国本来就不多的科技资源出现极大浪费,创新驱动缺乏对人才的驱动,显然就会成为一个高大空的口号。

       依法合规才有保障,才能让“国有”科技人员义无反顾的投身到创新驱动发展之中去创造价值,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真正的赢家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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