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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哲理白话梗概(第61-70章)

已有 1600 次阅读 2021-5-20 09:49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道德经》哲理白话梗概(第61-70章)

61.国家内部如此,国家与国家之间也如此。强国与弱国,有各自追求的目标,两者之间是可以通过协作而纳入到同一系统之中,在这一过程之中,强国应站在系统层级来行为,而不是在较低层级上与弱国直接争夺低层级的利益。

62.“道”是万物之中的“灵魂”。认识“道”,就是要学会顺应“道”、遵循“道”。只有这样,“道”才能在生活中给人们带来其益处。如果把“道”仅仅当作一个“占有物”的话,那么,“道”对他们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的。治理国家的统治者,有没有隆重的仪仗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以道治国来获得民众尊崇追随。自古以来,尊崇“道”的人,与其说是为了求得什么,不如说是可以避免走入歧途而导致罪责。所以,顺应“道”才是最为值得尊崇的行为。

63.顺应“道”,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坚持符合道的“不为”。具体表现为:在小事、简事、局部方面,都坚持符合道的“不为”,以避免累积导致大的、复杂的、总体的困境。坚持符合道的“不为”,就是要坚持不轻易作为的原则。因为,天下各种难事、大事,都起于轻易作为。正因为,理性的社会统治者不应轻易作为“些小之事”而累积为大的障碍,不应轻易作各种起意而导致难成之结果。

64.事物在其弱小之时,似乎是人们对其可为之时。但是,很多大的问题都是由于微小问题的累积而成的。只要为之累积之,哪怕是很微小的行为,也会导致失败的结果。所谓“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自以为高明,却往往是导致各种问题的成因。所以,得道的人,哪怕是轻微的“作为”,只要是不符合“道“的,也是不为的,更不会累积这样的行为影响,所以,才不会造成有失的后果。从日常生活中,不难见到这样的例子,某一事物眼看就要成功了,结果却功败垂成。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一个事物的成功,需要每一过程都没有偏离正常的“为”;一旦在某一过程中出现了偏离正道的“为”,那么,就可能导致无成,之前所有的无为都将归于失败。所以,只有始终如一地“无为”,才能使事物得以完好地实现。总而言之,顺应“道”的原则是:在万物万众发展的整个过程之中,辅助万物万众顺其自然地发展,而不对其起“有为”的作用。

65.得道的治国者,并不试图充分了解并掌控民众的预期行为,试图使民众处于完全可预知、可引导的地位。国家、民众,之所以不能有效地治理,就是因为统治者自以为比民众高明。因此,凡是以高明姿态治国,国家必然导致越治越难治的混乱;反倒是不以高明姿态治国,国家则会逐步走向稳定。以上两点是治国的基本原则,如果掌握了这个原则,就接近于“以道治国”的玄德之境了。“以道治国”的原理非常简单但又极为深邃,与人们的常理认识正好相反,治国者对民众并不过多引导而听其自然,反倒能够使社会和谐稳定。

66.要成为民众乐于接受的统治者,必须以“不为之益,不言之教”的内在机制因势利导之。作为统治者,追求的是整个社会系统的稳定,而不与民众直接争夺利益。

67.要顺应“道”,就要遵循的三个基本准则。自然世界中,存在慈(自然伦理)的正当性和优位性、俭(自然效率)的合理性、不敢为天下先(自然发展时序)的时序性。这些准则,同样适用于社会系统。在社会系统中,知“慈”,实质上就是明确哪一类的行为是正当利益的追求,就懂得了每一世代当为则为、不当为则不为的担当(“勇”);知“俭”,就懂得了每一个体在无穷广阔世界的有限行动范围(“广”),只有注重效率,才能尽可能地扩大行动范围;知“不敢为天下先”,就懂得了每一主体都只能在“当下时空”完成当下的“使命”,不可超越时代去超前行为。

68.要顺应“道”,就要合理处理竞争问题,基本原则是“果而勿强物”、“报怨以德”,不以过于激烈的方式完成竞争。因为,过于激烈的竞争方式,必然会有关联性的“报复性影响”(“其事好还”)和关联性的后续影响(“和大怨,必有余怨”)。所以,在竞争过程中,不能简单地解决直接矛盾,要从事情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来考虑,尤其要考虑到竞争之后的后续关联影响和报复性影响,而以“不武”、“不怒”、“不与”(不作“零和”博弈、不作非理性的博弈、不作固化对手的博弈)的方式竞争,更加可能顾及到整体利益和关联影响。“用人”问题,其本质上也是一种博弈,如何能够更好地发挥“用人”的作用而增加整个系统的利用,“不武”、“不怒”、“不与”的基本思想,也是适用的。

69.要顺应“道”,合理处理竞争问题,不妨以兵事为例,来认识社会系统中的博弈。秉持“不为主而为客”原则,也就是认识到,在博弈双方已经处于均衡状态之时,主动打破均衡,是非正义性的或者非正当性的。主动打破均衡,也意味着己方增加了不确定性风险和成本,所以,也是非理性的,结果也会是得不偿失的。

70.认识“道”、践行“道”,只需要遵循一个基本路径:符合“道”的哲理基础,并以此为逻辑基础来推展其他各种事物,充分认识那些不符合“道”的认知及行为。简单地说,符合“道”的认识和行为表现就是“知常”、“知足”、“知止”、“知和”……(即,认识规律,认识需求限度,认识行为边界,认识平衡……)。不符合“道”的认识和行为表现为“不知常”、“不知足”、“不知止”、“不知和”……。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https://item.jd.com/1262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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