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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第二十九章:何谓“去甚,去奢,去泰”?

已有 3670 次阅读 2020-7-25 07:35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读《道德经》第二十九章:何谓“去甚,去奢,去泰”?

《道德经》第二十九章原文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句,其中,“不得已”的含义是“不可最终实现”之义。该句的含义是:直接以“取天下”为目的而行为的话,从“道”的视角来观察,永远是无法达成的目标。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的含义是:对于某一目标,过于刻意而为的话,就会败坏事物内在的机制;过于偏执的话,就偏离目标越来越远

故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的含义是:之所以“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因为:万物有其适合的特性,有的适合先行,有的适合追随;有的适于为强,有的则适于羸弱;有的适于安全、有的适于风险。只要适于,就是恰当的;不适于,便是过当(“甚”)、过分(“奢”)、过度(“泰”)。

本章的哲学意涵要真正地践行“道”并有效发挥其功用,极为重要的一个原则是:不可刻意关注“显性特征”,可称之“不可强为原则”。因为,天下之事,皆不可强行而为、不可勉强拥有,否则,强行而为必败,勉强拥有必失。任何事物有其自身的特性,或先行或追随,或强或弱,或适于安全或适于危险之境,总之,皆应顺应其特性,而不可违逆其特性。所以,以“道”行事者,并不刻意追求那些显性目标,而是远离那些过当、过分、过度的行为及要求。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https://item.jd.com/1262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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