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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第三章:何谓“无为,无不治”
《道德经》第三章原文: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不尚贤”的含义是:“贤”,只是在特定背景条件下,才有其特定的正面价值。如果,大众不顾条件地追逐,不仅无法实现其预期价值,结果极有可能是适得其反。亦即,在社会系统中,不要确立标杆或评价指标。使大众自身量能而为,不因非分欲望而产生争竞之心。因为,一旦确立了标杆或评价指标,就必定会出现异化现象;“不贵难得之货”的含义是:“难得”之物,并非一定是重要之物,也未必是大众所需之物,把非必要、非重要之物作为珍贵之物的话,诱导民众去追求,实质上就是误导歧途。亦即,在社会系统中,不要让各种外在规定、各种既有认识充满统治者和社会成员之心,不要诱使他们有各种突破自然的念头和指向,让他们能够适应自然条件而生存。亦即,使消除民众走捷径获益的心理(不生为盗取利的念头);“可欲”即为“预期利益引致的欲望”,“不见可欲”的含义即是:不以预期利益诱发民众非分欲望,避免民众因考虑预期收益而扰乱了其符合自然的行为,从而避免社会系统陷入混乱。
本章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的含义是:作为一个社会系统,也和人体系统一样,要使社会系统的“整体状态”归于平衡,就要使“社会系统”的各构成因素正常地发挥其功能,避免个别因素过当或不足。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的含义是:如果能让自身及民众除了顺应自然,之外,别无其他欲求的话,即使有认识能力超出一般的“智者”,他们也不敢利用其认识去干预改造自然,大众群体也不会追随他们去干预改造自然。因为,“智者”只对有干预自然欲望的群体起作用,而对于没有干预自然欲望的群体是无效的。“无知无欲”的含义:符合“道”的认知、不超出本分的欲望,不作不符合“道”的有为。
“为无为,则无不治”的含义是:不作不符合“道”的行为,实质就是,不作不符合“道”的人为治理。
本章的哲学意涵:既然“无为”是社会统治的基本准则,那么,有哪些具体的“无为”呢?“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就是具体的“无为”。提倡什么,就会使社会成员(包括统治者自身和民众)无端地增加欲望,就会使社会成员为满足无端的欲望而争夺,使得民心不安定。社会系统的混乱,多半是由于统治者自身“建功立业”的有为、对建立所谓的标杆以“激励”民众而造成的。所以,“无为而治”,社会系统反倒有序而不混乱。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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