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焕中医生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shihuanzhong

博文

人死不为大

已有 4420 次阅读 2019-1-6 11:18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晚上去工人体育场跑步,回家前拐到三里屯商圈里的一家书店逛了一下,买到一本金城出版社于2013年出版的《再谈国民性》。翻看了几章,谈不上有新鲜的收获,甚至连一点感慨都没有。实际上,我思考最多的、体会最深刻的从来都直接或间接与所谓的国民性有关。

同胞们聚在一起探讨人生,最频繁呈现的话题是争先恐后地痛诉自己的冤屈或毒骂某人不长眼睛。人们活灵活现地絮叨以博取同情,问题在于大多数听众恰好是世界上最缺乏同情心的瓜民。其中一部分听众转身就会兴致勃勃地把听到的悲惨故事以趣闻的形式向其他没有一毛钱关系的听众转播,甚至有可能以此作为证据向某一个部门喜交匿名举报信。

今天不谈别的,只简单说说“人死为大”这根能杀人于无形的千年老棍子。

2014年,一位非常有才气的青年科学家在其博文中以翔实的书面材料指出一位逝世不久的老科学家生前以捏造的学历获得荣誉称号。为了说明问题,青年科学家实地考察了老科学家声称获得博士学位的美国大学。正如预料的那样,那所大学是个正统的饲料鸡大学。

结果也正如预料的那样,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在留言中写道:“当面不说,背后说人家的坏话。不地道!”更多的人必定挥动那根打人棍:“人死为大……”这些人并不在乎事件的真相,只图口爽键盘爽,想必也不关心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

问题是,咱们炎黄子孙真的奉行“人死为大”的行为准则吗?先看看两个极端地例子,然后再看看常规的群体行为,看完我猜你可能会选择默不作声。

1966年,孔子第76代嫡孙、衍圣公孔令贻的遗体被人们从捣毁的墓穴中拖了出来,然后展开百般凌辱。用今天的法律来说,那伙人分明是犯了“侮辱尸体罪”。这样不人道的罪行,如果放在一个普遍尊崇“人死为大”的社会氛围中,是不可能发生的。

1864年,曾国藩率领湘军攻陷南京后,下令将刚死10余天的洪秀全的尸体挖出,剁成肉泥拌进火药装入炮弹轰上了天际。也就是说,曾国藩要让洪秀全灰飞烟灭,阴魂无归。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挖祖坟”这种很荒唐的事。这么做除了泄愤,另外的一个目的可能是要让墓主人的子孙后代尽快倒霉。令人毛骨悚然的“鞭尸”或“盗墓”等,也都与“人死为大”的说法背道而驰。还有,在文字上对死者进行斩草除根的批倒批臭,时不时也是会遇到的。

有些地方拆迁需要平整坟场,写个“迁坟启事”就算办妥全部手续了。过几天如无动静则按无主坟处理,可以随便动铲撬罐子。据说当今一些城市的墓地,纵然买家全款购买也只拥有20年的使用权。期限将至,买家必须乖乖地递钱续费,不然便有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扒盒扬灰。

如此看来,人死真不为大。有人之所以振臂高呼“人死为大”,不过是为了显示自己有大德并趁势拍封他人的小嘴而已。别的不说,某一翁翘辫子之后地球上是否有个小坑装灰灰还很难说。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09342-1155584.html

上一篇:2019年元旦感怀:不能罔顾他人死活
下一篇: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超乎想象
收藏 IP: 39.155.174.*| 热度|

19 黄仁勇 武夷山 罗娜 杜芳 石磊 郭景涛 张学文 刘钢 周忠浩 彭美勋 吴国林 丛远新 任国鹏 杨正瓴 王启云 彭林 chenhuansheng liyou1983 wgq3867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18 13:4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