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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出差时,带本《包法利夫人》路上读。两趟跑下来,还剩些回家后在枕上厕上看了。欧阳修所谓,“余平生所作文章,多在三上,乃马上、枕上、厕上也。”“三上”作文或许难些,读书还不错。“古之人不余欺也!”
《包法利夫人》故事本身有些平淡无奇。饱读爱情罗曼司小说农村小地主女儿爱玛嫁给丧偶无子女的乡镇医生查理·包法利。虽然深得丈夫宠爱,但爱玛婚后愈发不满丈夫的平凡庸俗,尤其是参加一次贵族庄园晚会之后。生育女儿后,与律师所见习生,很有文青气质的小鲜肉,产生婚外情,不能自拔,因见习生离开暂时中止。随后被堪称情场老手的大地主勾引,有了婚外性,在准备私奔前夜又被抛弃。后来在省城偶遇前述小鲜肉,旧情复燃,再有婚外性。在这个过程中,爱玛过于铺张,入不敷出,欠了零售商人的巨款,被法院追究,导致丈夫破产。这时老情人、小情人,都不肯救助,爱玛无颜面对丈夫,服毒自尽。遗物房产等被法院拍卖还债。丈夫发现她与两位情人的通信,仍然谅解了逝者和生者,但自己辞世。女儿先由祖母养育,后来寄养在亲戚家,被送进纱厂当童工。
这个故事是作者福拜楼根据当时一则乡村医生妻子自杀案报道而写,副标题是“外省风俗”,似乎要展示巴黎之外的法国风土人情。男女主人公的年龄都不是很清楚,也许是我读得不仔细没有注意。第一章概述查理从个15岁读5年级的孩子到初中毕业后退学学医考取医师资格并娶个以为有钱的寡妇的过程。第二章起爱玛登场,时间是1837年1月6日。小说结束时是1846年3月,包法利夫妇辞世。这9年中,第1年是求婚结婚,写得还算详细。随后4年多是比较平淡的家庭主妇生活,线条比较粗,只有婚外情部分有些细节。最后不到4年有两场分别历时近1年和近2年的婚外性,中间养几个月病,比较有戏剧性。对现代读者来说,该书总体上可能有些沉闷。
掩卷之后,想想爱玛自杀悲剧与所谓爱情的关系。应该说,对罗曼蒂克爱情的向往没有错,对爱情的追求也不能说错,即使是婚外情。如歌德附在《少年维特之烦恼》1775年第二版的卷首诗
Jeder Juengling sehnt sich so zu lieben,
Jedes Maedchen so geliebt zu sein;
Ach, der heiligste von unsern Trieben,
Warum quillt aus ihm die grimme Pein?
用郭沫若的翻译
青年男子谁个不善钟情?
妙龄女人谁个不善怀春?
这是我们人性中的至洁至纯;
啊,怎么从此中有惨痛飞迸?
但混淆了幻觉和真实,用自己的想象代替现实,就难免会在现实中碰壁。更引申些说,爱情应该是基于精神生活的富足,而不是空虚。可以为现实生活锦上添花,但不能雪中送炭,至少不能长期如此。更何况,在小说中,让爱玛活不下去的不仅是爱情的破灭或者说发现所谓爱情的虚妄,而是在婚外性过程中,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因此,不仅是爱情的虚幻,而且这种虚幻的爱情直接妨碍了现实的生活。或者更诛心而论,爱玛追求的可能也不是按照公主贵妇式的爱情,只是更想有公主贵妇的感觉。多数人都想往上爬,不论是否自己意识到,这也可以理解。只是愿望太多,资源太少。所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如果要分析爱玛自杀悲剧的根源,或许按照主流的说法,社会制度起主要作用。我觉得这种说法没有说服力。首先,过于笼统。这与那位情场老手为自己始乱终弃辩白,以及查理对他原谅的说法,“错的是命。”没有什么两样。更主要的是,我想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有女性经历婚外性之后自杀,当然更多的没有自杀。因此,有意思的是想清楚个案。爱玛的问题,在我看来,是对不适当教育的不适当应对。不适当的教育,从13岁进修道院读书后,看了太多的罗曼司。不适当的应对,对于这些罗曼司,过于执着,误把甜点当主餐。当然,也与查理的软弱平庸不无关系。假想如果是爱玛的强势婆婆管家,爱玛可能会很不快乐,至少在开始阶段,也可能有婚外情甚至婚外性,但最后不会出现那种不可收拾的局面。至于说外因,大概就是大革命后,社会巨变,人们想到了各种可能性,欲望大增,但缺乏实现的手段。机会比过去多,但没有欲望增加快。这种巨变社会,其实与当代中国有些类似。机会越多,越需要定力。
至于作者要表现的“外省风俗”,我不是特别留意,也不是很感兴趣。我更关注故事中人,耽于幻想的妻子,无奈的丈夫等,形象都有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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