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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苑记》

已有 3109 次阅读 2014-8-19 08:26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松苑记》

《松苑记》

 

推荐鲁微撰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4819发布

 

82上午,亲历87年“五·六”火灾的漠河县委宣传部刘立民先生,带我们来到松苑原始森林公园,讲述了那场发生在大兴安岭北部林区的世界罕见大火,而占地五公顷的原始森林却幸免于难的故事,当时清真寺、茅厕、坟地也安然无恙。刘先生还对“四不烧”现象从科学角度进行了阐述。《松苑记》记叙了这一现象和民间流传,真切地反映了劫后余生的难忘情景和民众心态。刘先生告诉我们在松苑原始森林林地入口处的《松苑记》是鲁微先生所撰的。昨天下午在和大兴安林地区宣传部汤旭东电话**中,笔者提到我当时在现场所拍《松苑记》碑文效果欠佳,希望从鲁微先生处获得WORD的电子版,傍晚时分,小汤发来电子邮件说“我刚才到鲁微科长那取出碑文底稿”传来。下面是《松苑记》全文。感谢鲁微和汤旭东两位的热心协助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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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苑记》

公元一千九百八十七年五月六日,大兴安岭北部林区发生世界罕见大火,摧城池、毁生灵,祖国最北之城漠河,顷刻之间被吞噬于火海之中。

然涂炭之余,县城内外满目焦土,唯松苑、清真寺、茅厕、坟地安然。此何故?民间传曰:松苑不烧,因吉祥之地,火魔不忍也;清真寺不烧,因真主威仪,火魔不敢也;茅厕不烧,因污秽之所,火魔不屑也;坟地不烧,因鬼魅同宗,火魔不犯也。此四不烧,世人称奇。

松苑乃奇中之奇,华夏无双。城内原始森林占地五公顷,苑中苍松挺拔,直指青天,如各界贤达相视而议。北垂漠河,物华天宝,重建之兴,日新月异,民安城美,八方来游,松苑福地必及之所。凡至此者,可纳瑞气,增福寿。

 

                        漠河县人民政府

                      00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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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见《“星星之火”酿成特大惨案,有感于大兴安岭五六火灾纪念馆》,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485发布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15-817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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