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恽自求对戈鋆剽窃指控的真相公布 精选

已有 51015 次阅读 2014-5-23 14:43 |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距戈鋆在人人网发帖公开指控我剽窃他本科毕业论文,已经过去十多天了。这件事在国内学术界闹得沸沸扬扬,我之前一直没有回应。本意还是想通过他过去的老师与朋友与戈鋆的私下沟通,劝他自动撤销对我的指控,将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公开真相一来费很多口舌,二来对于戈鋆同学本人的前程实在不好——试想有多少人会愿意同一个冷不防就会反咬你、造谣污蔑你的人共事合作呢?今天一改初衷站出来公布真相作为回应,原因基于以下3点:

1.     因为这件事在舆论上引起的反响,已经给我这篇论文的合作伙伴们造成了很大压力。作为一名退休教授,我纵然可以“清者自清”,但我合作伙伴的事业却如日中天。如果因为我的息事宁人造成他们的名誉蒙羞,事业受到阻碍,那我实在就太自私了。(事实上,在这几天,网上已经有一些恶意质疑甚至是攻击他们的贴子出现了,对此,我表示极度的歉意。对不起!)于情于理,我必须要还他们一个公道和清白。

2. 时至今日,我依然抱有戈鋆同学能够思过而改的希望,希望他从其他人那里得到劝说,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及时悬崖勒马。但是现在看来,由于我没有公布真相,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在网上力挺他,使他越发认为真理在手,因此让事情愈演愈烈,到时大家都会欲罢不能。

3. 学术声誉重于生命。鋆对我的剽窃指控在网上公开以后,我们立即去信ToN编辑部,要求将我们的论文暂缓到该事情弄清楚再发表。不公布真相,我与合作者们6年多的心血就可能付之东流。

下面我以问答形式公布真相。

1.     鋆在人人网日志中并且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指控你有两篇论文剽窃了他的本科毕业论文,他的指控成立吗?

戈鋆用本科毕业论文指控其指导教师剽窃,是缺乏依据的。苏大教[2006]23号文件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本科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因此,从学生论文的选题,到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以及论文成果的原创性归属等,均由指导教师负责。而且,学生用毕业论文内容投稿,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同意。戈鋆实际上是用一篇由我负责解释其中成果的原创性归属的所谓“论文”指控我,这能够成立吗?

为什么我说本科毕业论文是所谓“论文”呢?就数学学科而言,由于学生本科阶段只是学了数学的最基础的知识,无法涉及相关研究领域。因此,数学专业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从来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论文,而仅仅只是名称中含有“论文”两个字的一个大的作业,通常被称为“学年作业”,现在许多老师在非正式场合还这样称呼它。写作本科毕业论文的目标为:通过写作,让学生初步了解数学论文写作的步骤与格式。同时,通过写作,让学生得到平时得不到的各种能力的锻炼和培养,如查阅数学文献、计算机运用和外语能力等。根据这个目标,数学专业的本科论文对其内容不可能有任何原创性要求论文完成以后,虽然有答辩的形式(集体组织,往往一次答辩有10-20篇论文,每个学生答辩汇报时间为3-5分钟),答辩委员会并不负责论文内容的审查,而只在论文形式的规范化方面把关。论文不发表也不上网,学生毕业后,论文与其他学习成绩材料一起归档。因此,不同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本科论文没有独创性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虽然数学本科毕业论文只是一个形式大于内容的“学年作业”,但指导教师为了培养学生对于科研的兴趣与创新性意识,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主要是数学基础知识掌握方面),会让数学基础比较好的学生适当参与自己所研究的课题,以让学生在数学研究方面得到初步训练。通常做法只是让学生去证明一些导师自己不但已经知道结果本身,而且完全知道证明方法的问题,论文完成以后让学生将证明的结果以定理形式连同证明过程写进毕业论文,搞成论文形式。还有一些老师,让学生做自己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但也只限于对于所做的问题,导师已经得到最初阶段的结果以及证明,而且这个阶段的证明比较简单,导师在论文中让学生从头开始做,这样进可攻退可守,学生在论文中真正能够做出自己的东西最好,做不出,也完全有把握帮助学生完成论文,戈鋆的本科毕业论文就是属于这类论文。数学专业没有教师敢把自己一点儿都没有把握的问题给学生做,因为学生做毕业论文的时间太短(一般6-8周),这样做会导致学生无法按期完成论文,影响学生如期毕业。由于上述原因,虽然论文签的只是学生的名字,导师仍然是学生毕业论文的第一责任人。

综上所述,学生本科毕业论文的内容很可能本来就是指导教师自己的成果,只是为了让学生得到锻炼才指导他写进毕业论文的,而且是不是真是这样的解释权归指导教师,因此,戈鋆的指控,可能成立吗?

 

2.     戈鋆说,你对他的毕业论文除了给一本书以外,根本没有具体指导,而且他在毕业论文中对你们的论文作出了“理论上不难,但是非常明显属于基本的贡献”。他说的是否确实?如果确实,你们应该不应该让他在你们的论文中署名呢?

这些问题是本次事件最关键的问题。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写得比较长,希望大家耐心看完。

首先,戈鋆说我除了给他一本书,没有给他本科毕业论文的具体指导,真是这样吗?戈鋆几年前写过一个名为《我的老师们(十二)》的帖子放在网上,其中有我指导他毕业论文的内容,他说:“开学之后每周汇报一次进展,最初的一个多月几乎没有真正动过这个问题,因为忙研究生复试和其他一些事,也因为当时进这个领域也快两年了,我太知道这个问题的难度了。每次去都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但恽老师每次都会说我做得不错,回去继续做。”“每周三上午讨论,恽老师总在周日周一催我一次,周三见面表扬我一次,并且提出一定要好好写,要准备拿省优。”“最终竟然在毕业论文截止日期前解决了那个问题。看来人还是要逼的,并且想象中的难题有时候并没有那么困难。”根据他的描述,每周我至少要为指导他毕业论文与他见面讨论一次。讨论的内容,他没有具体说,但是不可能光是表扬表扬他,又逼逼他,这还叫讨论吗?另外,戈鋆口口声声说如果不是这件事情,我一直是他十分尊敬的老师,我想目前关注这件事情的人基本上都上过大学,你们尊敬的老师会是一个你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给你具体指导帮助,而只是一味逼你催你的老师吗?

搞清楚戈鋆究竟在其毕业论文做了哪些原创性工作,也就清楚我给他哪些具体指导了。目前,关于戈鋆的学术贡献,都是他一个人在网上自说自话,我只是在给他的邮件中详细对他进行了反驳。但这些邮件被戈鋆在公布我们往来邮件时隐瞒了起来。他对自己的贡献说了些什么呢?一开始声称我们论文中主要工作基本上都是他的贡献,戈鋆在第一份给我的邮件中说“文章中主要定理的证明思路、内容以及图示都与我的毕业论文类似。我想你和他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学位论文中的结果作为主要结果发表(虽然进行了一定的补充和改进)”。在57日给他的第一份邮件《解释与答复》中,我明确告诉他,我有哪些人证物证可以证明,对于这个问题的猜想,解决问题的思路与主要步骤的设计本来就是我告诉他的,而且论文中最后部分错漏百出,实际上他只是根据我的指导做了一些平凡具体的事情。而他说我们的结果及其证明只是对他毕业论文“进行了一定的补充和改进”,更加不对!因为只要把我们论文与他的毕业论文进行比较,任何懂行的人都能够看出他的毕业论文只是做了我们论文中十分显而易见的几步。由于证据确实,而且他自己也知道,他作为我们剽窃证据的那几条引理(即他在《剽窃证据详细说明》全文比对的那几条),其证明与我们论文中其他证明相比较,实在太简单了,而且由于他毕业论文中最后一部分8个证明全都错了,我们一个都没有采用。因此他退却了,改口说:“我是第一个给出一些尽管简单但是很有效的引理,将107种布局减少到22种的人,这如果不是基本的贡献,我就不明白你们对贡献的判断标准了。我承认你们的证明是完整的,你们新加入的一条引理是重要的,但这是在我的几条引理的基础上的工作。我的贡献虽然理论上不难,但是非常明显属于基本的贡献。”对他的这个说法,我在510日的答复邮件中也进行了详细的反驳,指出:

他确实在毕业论文中将“107种布局减少到22,也确实有几条基础性的引理。但是,这些引理不但是我告诉他的,而且是按照我给他指定的参考书的指定的章节中几条指定的相关定理简单推出来的。因此虽然引理基本,但是他的贡献“不基本”,这就是我们“对贡献的判断标准”。

与第一份答复不同的是,我没有说明对于我的反驳,我是否有人证物证。于是,戈鋆认为我提不出证据,有恃无恐,开始编故事了。

戈鋆称:他向我指出,在等面布局的意义下,如果能逐个考察全部107种凸多边形等面镶嵌构型,就能证明猜想是正确的。” “但是,全部考察107种构型是完全不现实的,于是戈鋆利用简单的平面几何的分析,证明了若干引理,将需要考察的情形降为22种。”并且打了个比喻,说我叫他搬山,他却想到去挖隧道或者修路,当然是贡献。因此,至少应该被列为作者。

他还伙同中国青年报实习记者移花接木,说我私下已经承认了他说的这个事实,并且因为这个原因私下为即使不把你列为作者,毕竟多少应用了你毕业论文中你自己作出贡献的部分,至少应该与你打个招呼,我却没有这样做,这里我对你道歉。”让不明真相的人以为我真的私下被迫认可了他说的这个贡献。

可能有很多网友看不懂他说的这部分内容,下面我用个通俗的比喻说明:我发现在一堆颗数为107的石头中混有数目不详的某种宝石,并且怀疑这些宝石每颗都具有某种特性,要证实或者推翻我的猜想。戈鋆说,我要求他在毕业论文中将107颗石头全部拿去检测,而他想到不用那么麻烦,可以先在那批石头中把宝石分离出来,只对剩下的宝石进行检测,并且在107颗石头中分离出22颗宝石,大大减轻了我们工作量。

这样一来,确定戈鋆毕业论文的学术贡献就在于搞清楚,这种先在那批石头中除去普通石头,再只对剩下的宝石进行检测的方法,究竟是我告诉戈鋆的还是他自己想到的(这相当于戈鋆论文中那几条推导十分简单的引理,是我告诉他的,还是他自己想到的)。如果是前者,他只是在我指导下做了我本来就会做的简单推导,他的毕业论文于学术上难以说有什么学术贡献。如果是后者,他的毕业论文便具有真正学术价值的“基本贡献”了。是不是这样?

我有两个半证据可以证明他在撒谎。

第一个证据是物质证据,我问一声戈鋆,你是用什么方法从石头中分离宝石的?真的只需要“利用简单的平面几何的分析”?只要仔细读一下你公开的毕业论文,任何稍微懂一点数学的人都可以看出,你的方法不是“利用简单的平面几何的分析”,而基本上只是专著Spatial Tessellations: Concepts and Applications of Voronoi Diagrams》第二章介绍的Voronoi多边形性质的简单利用,或是该章中一些定理的简单推论。如果这本专著是我给你的,那么我连专用工具都给你了,专用方法会想不到吗?我手头保存着足以证明我给戈鋆这本专著的证据。

第二个证据是逻辑上的。因为对107颗石头的每颗石头进行特性检测,不是如他所说“不现实的”,而是这种方法本身完全是错误的。因为全部工作完成以前,我们只是怀疑每颗宝石都具有这种特性,我们的任务是证实或者推翻它。证实,需要从每颗宝石中测出这种特性,而推翻,只要知道有一颗宝石没有这种特性就行了。因此,不先筛选出宝石,而挨个对107颗石头进行检测,即使辛辛苦苦完成全部检测,除非结果是107颗石头都具有这种特性,或者107颗石头都没有这种特性这样两种情况,可以下是或非的结论,其他情况,由于我们事先不知道那批宝石的颗数,都无法下结论。而如果每颗石头有没有这种特性的可能性一样,那么107颗石头都具有这种特性,或者107颗石头都没有这种特性的可能性有多大,我没有仔细算过,不过我断定不会比天上一颗陨石落下来,正巧砸到我头上的可能大。这个逻辑上的大漏洞,自称是厦门大学二年级数学直博生的戈鋆至今仍然看不出,不等于他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在4年前就一定看不出吧?

另外还有半个证据:戈鋆是个十分热衷于在网络日志中表现自己的人,如果我真给他一个错误方法,被他纠正以后完成毕业论文的,他会在我上面引用的《我的老师们(十二)》中一点点都不提及吗?

他的这点贡献被我否定以后,他的论文究竟有哪些属于他自己的学术贡献,就不难说清楚了。除了这几个我为了锻炼他的能力告诉他而让他自己推导的简单引理,戈鋆自己还说得出其他学术贡献吗?而这几条引理的推导,由于他自己都说“不难”,我还给他介绍了参考书,并且指定章节让他阅读,如果没有他,换成我指导其他学生,我难道就不能够帮助他推导出来?这些能够算学术贡献吗?

唯一可以考虑作他的贡献,只是他画在毕业论文中的那些图。虽然这些图是他在我指导下照另外一本专著画的,并且也是我告诉他在图上画哪些虚线。但是,他用计算机画图能力比我强多了,也比我2010年夏天在澳门的部分合作者(都至少是博导)强多了,在毕业论文中画出来了我们画不出的漂亮图型。而事实上,戈鋆也公开认可了我的观点,否则的话,他会大费周章把我在澳门发的询问他毕业论文中的图是不是用Word画的那份邮件截屏贴出来放进《剽窃证据详细说明》吗?出于老师与长者的风度,我为没有考虑到他的这类贡献说出了“即使不把你列为作者,毕竟多少应用了你毕业论文中你自己作出贡献的部分,至少应该与你打个招呼,我却没有这样做,这里我对你道歉。”这与他伙同那位实习记者新浪网上编造的道歉是一回事情吗?

上面说的是戈鋆所谓的贡献,下面说说我们的两篇论文又是怎样的两篇论文:

我们的论文是计算机领域论文,虽然戈鋆指控涉及的内容只是属于数学。其中Infocom论文5个作者,除了我,4个是搞计算机的,ToN论文6个作者,2个学数学,4个搞计算机,其中4个与前面重复。这些论文的内容是我们2007年上半年开始考虑的,合作研究2年多,2009年夏天取得关键性突破。取得突破以后,我们原来以为下面的工作除了一些简单推导,都是些常规性工作了,当时正好我要指导戈鋆的本科毕业论文,考虑到他的数学成绩还是不错的,我就尝试让他做这些工作。遗憾的是,在指导他的过程中,除了刚刚我们提到的那几条引理以外,他的工作基本上都是错误的(所以,从第二封邮件开始,戈鋆除那几条引理以外的工作闭口不谈了),连他选出来22颗所谓宝石中,也混有不少石头。仔细考虑后,我才发现问题的解决比我们原先想象的要困难得多(不知道他的这些错误由于这个原因能不能也成为他的学术贡献,不过这些错误不是他自己发现的,他在毕业论文完成后的日志中,还沾沾自喜“最终竟然在毕业论文截止日期前解决了那个问题。看来人还是要逼的,并且想象中的难题有时候并没有那么困难。”),绝对不是戈鋆当时的水平可以做下去的。于是戈鋆毕业论文完成以后,我没有让他做下去。发现这个问题后,5月底开始我与合作者以及大家的研究生通过基本上夜以继日的努力(大家只要看看主要结果证明中,除了戈鋆说的那几条引理以外的其余证明部分,就不难理解要花多大努力了),好在其他工作已经有了前面3年的准备,终于2010年7月底在Infocom截稿日前完成第一篇论文初稿。投稿后,又根据审稿人意见进行修改,到被Infocom正式接收,已经历时近4年。论文在Infocom发表以后,经过一年多的修改补充,期间我还特地去美国两个月与合作者等人讨论,2012年12月完成第二篇论文初稿,投出去以后,又几经修改,最后2013年被ToN正式接收,距离课题开始,已经6年多了。

现在,我可以用戈鋆自己举出的打隧道的比喻来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们不让他在我们论文署名:如果我们要打一个隧道,方向已经测定好了,其他准备工作也就绪,打算动工时,来了个年轻人,需要工作,于是我让他开始打,并且指导他怎么打。他稍微钻了几米,遇到石头,打不下去了,你付了他工资(完成毕业论文),他走了。你与合作者接着打,当然,按照原来设计的方向,你必须顺着年轻人所打的那几米隧道打,最后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把几公里长的隧道打通了,就一定要因为这几米隧道把年轻人作为主要参与者?

 

3.     你说戈鋆毕业论文学术上没有什么自己的贡献,并且还有错,但是为什么你又给他打出据他说是全院最高的95分呢?你要他准备拿省优,拿到没有?为什么?

由于评价本科毕业论文的标准不是其创新性,而只是学生通过论文写作是否得到了训练与提高,从这个标准来看,相对于一篇普通的大学生毕业论文,他的论文确实应该打较高的分数。论文中考虑的是一个在数学与计算机领域都比较出名的国际难题的一部分,虽然从我给他的专著推出那些引理思路十分简单,但是根据思路写出完整的推导过程,对于一个本科生,仍然并不简单,例如他毕业论文中的命题2.1就是那样。而他最后一部分错漏百出,责任也在我,因为在检查戈鋆论文最后一部分内容时,我才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另外,在查阅英语文献能力,利用计算机画图能力等方面,他确实提高很大。

他的毕业论文没有被评为任何一级的优秀论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评选优秀论文的最重要的参考依据是属于论文作者的原创性工作,而我在他论文答辩结束以后,当时就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说明他的论文中实际上缺乏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原创性工作。

 

4.     能不能介绍一下你们论文的合作情况。另外,即使戈鋆确实对论文学术上没有什么贡献,但是多多少少做了些工作,你们为什么不在论文中感谢他?还有,你们如何对待他有关一稿多投的指控?

我是从2005年开始与计算机领域的专家合作研究“无线传感网最优覆盖”这一课题的,这是一个运用数学工具解决计算机领域问题的课题。因此,我们的论文主要是计算机领域论文,整个课题的完成将是以一组论文发表作为标志。戈鋆指控涉及的内容是其中两篇论文中属于数学的部分,并且只是论文理论证明的一部分。而计算机论文除了理论,要看应用背景与实际模型,这也占去论文大部分。除了作者以外,由于我们的论文是跨学科论文,涉及人员非常多。而计算机论文对作者人数有限制,例如Infocom会议有不成文规定,作者人数不能超过5人,ToN期刊虽然限制不这么严格,但是作者有6人之多,也比较少见了,因此只能够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取舍。如果象戈鋆那样沾点边就要在论文中感谢,也得感谢一大堆人。计算机领域论文我实际上读得并不多,在我读过的论文中,感谢中列出什么人好像没看见过,感谢中写的往往只是一大堆基金项目。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指导戈鋆本科毕业论文前一年,我指导戈鋆用同一课题“无线传感网最优覆盖”(但是与他毕业论文完全不同的内容)成功申报了大学生创新性项目,当时他是组长,同时还有其他二位学生参加。虽然他在这个项目中于学术方面所做的贡献也是微不足道的,从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项目研究出发,我让他当了一篇EIISTP发表论文的第三作者与另外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他应该不应该因为我没有为他在毕业论文中所做的基本上非学术的工作,而在现在的论文中对他表示感谢,就陷我于不义呢?

由于戈鋆说我们两篇论文内容完全一样,引起了一些人对我们一稿多投的怀疑。实际上,我只要说一下Infocom会议与ToN期刊的级别,大家就知道不可能了。因为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CCF)官方最新推荐排名,在计算机网络领域,Infocom会议在国际会议中排名第三,ToN期刊在国际期刊中排名第一(这也是戈鋆看上我们论文作者署名的真正原因)。无论Infocom会议论文还是ToN期刊论文,关注度与引用率都非常高,这样一稿多投,还不马上身败名裂?另外,我们的论文如果真是一稿两投,戈鋆会如此不顾一切向我索要论文署名权吗?除非精神错乱,谁愿意好好的就抹自己一身屎呢?实际上,计算机领域不同于其他领域,发展太快,应用也大,有了好结果,要抢先在会议发表,过后,规定可以通过修改补充再投期刊,一般要求不同率超过1/3,并且要在cover letter中注明两篇论文的具体不同之处。

 

5.     你说你与戈鋆的邮件往来和他在人人网日志公布的不一致,有什么具体说明?

戈鋆是在《关于苏州大学恽自求教授剽窃本人本科毕业论文的问题(二). 往来邮件1》的日志中指控我剽窃的,既然公布来往邮件,就应该公布所有的邮件,而不能够对自己有利的就公布,不利的就隐瞒。我有两个给戈鋆的答复邮件,一个是57号发给他的,以附件形式发的,另外一个邮件是510日发的,这两个邮件除了反驳他的指控以外,主要是苦口婆心地分析,如果他把对我的指控公开,可能对他自己造成的伤害,劝他别把事情公开,以免自毁前程。但是,前面一封被他以该附件的原文相当长,关于该附件的原文和我的评论、反驳,将于近期另文发布作为借口隐瞒起来。而长达数千字的第二封邮件,却在他的两封日志中被浓缩为其最后5个字:“请好自为之”。这两封邮件公开与否,会对人们的看法产生什么影响,我举两个例子:

看完戈鋆在人人网的日志以后,有两位素不相识的估计是年轻人来电子邮件对我破口大骂,一个说“等着声名狼藉吧”,自己做错还反咬别人一口  没见过比你更不要脸的呸!”另外一个说“你是中国学术界的耻辱!”“一个大学教授居然做出这么下流的事情,中国教育无法撅起,就是因为你们这样的人!你们自以为自己身居高位手握权利就能轻易改变一切,但是现在时代不同了!这些你们曾经好使的方法现在都无效了!你们只会阻碍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你就等着身败名裂吧!”我没有正面回答他们,只是给他们看我给戈鋆的两个答复,他们看完以后,前一个回答:“sorry,我冲动了,别见怪,不过看到他发的那个状态任谁都会生气,还是建议您也亲自出面说清楚才好。”另外一个答复:“抱歉,教授,可能是我过激了,我不应该仅在听取一面之词的情况下就妄下结论。在这里向您道歉。在看了你给的资料之后,我认为确实一些关键细节被他隐藏了。我会把这篇文章转给更多想要了解真相的人,真相不可能是有一面之词给出的。我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毕竟我见识还少,只希望法律能给你们一个公正的断定”。一位估计是计算机同行来电子邮件质问我:“我一直在关注您的研究,但是最近发生的事情让我难以相信,请您正面解释。”我还是只给他看这两个答复,看完以后,他回电子邮件:“感谢你百忙之中给我回复!我坚信您是正确的!公道自在人心!”

由于上面我已经把反驳他指控我剽窃的事实说得够清楚了,我觉得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公布这两个邮件,不过如果要对簿公堂,我是可以公布的。

 

6.     作为一名指导老师,对戈鋆有什么要说的?还有什么要对其他人说的?

对戈鋆,我先想重复在510日给他的邮件中的一段规劝:“我可以保证,你如果不痛改前非,你一定会自毁前程,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希望你不要毁在这件事情上,不要毁在我的手里。不过,我已经苦口婆心规劝过你,你执迷不悟,我也爱莫能助了。”

另外,我想提醒戈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已经触犯中国法律了。因为你不是依据事实举报我,而是向我索要一篇国际顶级期刊论文署名权不成,在网上造谣诽谤我的名誉。你的第一封邮件以及第二封邮件中所谓的解决方案就是你索要的证据。而造谣的证据: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毁了你”?你在两份日志中编造的我发给你的只有“你好自为之”5个字的邮件,你编造的我私下承认你的“基本贡献”并且为此向你道歉的故事等等都是我的证据。根据目前其他网站对人人网,新浪网的转载,以及转帖之广,跟贴之多,你还把它们转帖到北美最大的中文网站上,因此给我与家人、合作者的生活与健康,对我们声誉和事业(我虽然退休,但是我的科研事业没有中断)造成的影响,根据最近颁布的对于网络诽谤罪的法律界定,你最好询问一下法律界人士,我有没有起诉你的足够法律依据。真相公布以后,一星期之内,你如果不在网络上依据事实公开反驳我(注意:我讲的是“依据事实”的反驳,而不包括胡搅蛮缠),也不公开在网络上或者在给我的电子邮件自愿撤回自己的指控,我一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你总不会认为你在美国,中国法律就对你无可奈何了吧?作为你曾经的导师,我实在不想走到这一步。但是,为了我的合作者,特别是其中那些刚刚工作的青年博士下半辈子能够挺胸做人,为了我们辛辛苦苦做了6年的论文能够最后发表,我不得不这样做!

为了你自己的前途,请好好想想吧!

下面,我用57日给鋆的《解释与答复》中的一段话,作为对最后一个问题的回答:

“看了你的电子邮件,我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我觉得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有较大的责任,其中最大的责任是在引导你进入学术界时,没有对你进行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我让你把你对此毫无建树的属于我的学术成果(我指的是对定理1的猜想以及证明思路的设计)写进你自己的本科毕业论文,而没有要求你进行任何说明,特别是在指导你们创新性项目时,让你作为一篇你对此毫无学术贡献的论文的第一作者,虽然我是出于好意,并且这种做法在许多为学生敬重的老师中并不少见。但是,我没有考虑到这样做会产生副作用,会让你觉得只要导师认可,你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将导师成果据为己有,并且以此为据理直气壮地用威胁性的口气对我提出进一步非分要求。你发展到这个地步,我责无旁贷。由于我今年初已经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没有机会再指导学生,唯一能够补救的是提醒我在高校(包括厦门大学)工作的那些学生以及国内国外那些喊我老师并且不时会请教我各种问题的年轻教师,必须对学生在学术上进行帮助时,同时对学生进行有关的道德教育,否则老师的好心会害了学生,因为无论国际国内学术界,对人品的看重都远远大于学术成果。”

 

注记:发完这个帖子,我不会经常上人人网,科学网。看完我的帖子,如果还有疑惑或者反驳意见,请给我电子邮件,我会给答复。但是,知道真相以后,如果还象上面我提到的两位估计青年学生开始时那样对我破口大骂,恕不理睬了。

 

 



戈恽论文署名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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