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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刊在论文评审前会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索系统查询,重复率偏高的会退稿或退修;论文在发表前,还会对论文进行再次不端查询,以免一稿多投多发(有发现过,并已退稿)。但在两次查询过程中,发现有些文章与作者本人的博士或硕士论文内容重复比例较高,基本是学位论文的简化,但学位论文已公开,可查询,这种算重复发表吗?尤其是已经同意录用即将发表的文章,作何处理好些呢?还有重复比例多大才算抄袭,30%吗?
答:将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中的相关内容整理为期刊论文发表,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尽管现在数据库产品比较成熟,很多学位论文已被全文收录,但学位论文本身并没有书号或刊号(ISBN号或ISSN号),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公开出版物”,只是在一定范围交流的“内部出版物”而已。
在图书界,将学位论文作为个人专著公开发表好像很少受到质疑,有一些出版社还将学位论文列为高水平图书的重要来源之一呢。
反过来,将已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作为学位论文的一部分似乎也不少见。我不止一次地见过很牛的博士将自己在读期间发表的高水平期刊论文结集为学位论文提交答辩。这种形式的学位论文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J
不过,也有少数学术期刊在其“作者须知”中不提倡稿件中的相关内容提前在线公开,这是作者在投稿前需要留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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