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沈阳药科大学建校80周年,学校希望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广大校友积极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踊跃开展各项捐赠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向“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目标的迈进贡献一份力量。为做好八十周年校庆捐赠单位和个人的答谢工作,学校根据捐赠数额(资金或实物),将以不同的形式答谢:
1. 个人捐赠200元以上(含,下同),单位捐赠1000元以上、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捐赠数额校庆期间在学校校园网校庆专版上向社会公布。个人捐赠500元以上、单位捐款1000元以上,回赠校庆纪念品一份;
2.个人捐款1000元以上、单位捐赠1万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颁发捐赠证书,并记载在学校捐赠纪念册上,存放在学校校史馆永久保存
3.个人捐赠5万元以上、单位捐赠10万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本人或单位代表作为特邀嘉宾在校庆庆典大会嘉宾席就座;
4.个人捐赠10万元以上、单位捐赠50万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授予个人“沈阳药科大学发展贡献奖”荣誉称号,授予单位“沈阳药科大学发展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5.个人捐赠50万元以上、单位捐赠100万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个人授予“沈阳药科大学发展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单位授予“沈阳药科大学发展特殊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6.个人或单位捐赠在建筑物总投入30%以上的,享有该建筑物冠名权。
7.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等方面对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予以优先考虑。
8.根据捐赠者意愿,可以协商其他答谢方式。
9.以上捐赠包括实物折款。
沈阳药科大学80周年校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