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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年文 黄安年 的博客/2021年8月27日发布(第28282篇)
看到科学网精选李东风先生的《谁是博导?> 精选已有 3435 次阅读 2021-8-26 08:31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729911-1301470.html,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联想到笔者2007年7月1日的博文《“博导”为什么一定是教授?》话题,不知道教育主管部门在这方面有何实质性进展,还是依然停留在纸上空谈上。
笔者以为如果实质性普及凡是具备学术条件的副教授也可以参与博导工作指导和答辩等环节,答辩委员会成员和主席不一定是博导,那么所谓博导高于教授一等的误解和混淆教学职称和教学工作区别的误导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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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导”为什么一定是教授? 精选
已有 8450 次阅读 2007-7-1 10:01 |个人分类:教育改革思考(07-11)|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博导”为什么一定是教授?
黄安年文 2007年7月1日
(按:《“博导”为什么一定是教授?》一文,学术交流网高等教育改革栏目2004年9月13日首发;学术交流网/高等教育改革/2005年6月18日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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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网主持人2005年6月18日按:9个月前笔者提出“打破只能从教授中才能遴选博导妨碍学术繁荣的传统程序,改革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制度,切实纠正博士生产业化培养和跃进式招收的负面影响,真正给国人展示博士生学术水平的良好信誉。”强调“ 实事求是,不拘一格降人才”,主张无论是教授还是副教授,作为博士生导师要切切实实负起责任来,切不可把博士生培养当作“产业”来办,博士生批量生产已经造成严重负面后果。
“博导”岗位并不意味着比教授高出一等,既然副教授也可以带博士,那么“博导”包括有人津津乐道自己是“第X批”博导,也不意味着比没有博导岗位的教授还要高出一等,谁也不会相信不是博导的钱锺书,比他的爱女而有着博导岗位的钱媛教授要低一个档次。我们的媒体,总是不断强调某某学者不仅是教授,而且还是博导吗?混淆教授和博导概念实在是舆论界一种误区。值得注意的是为何有那么多人对“博导”给予格外渲染,恐怕教育主管部门最清楚其中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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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2004年9月12日发表署名网友孙正龙的文章《“博导”为什么不是教授?》,文章称:“武汉大学17名副教授日前被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遴选为博士生导师”,“这些副教授连“博导”都选上了,难道做教授还不够格吗?为什么不先行不拘一格选教授呢?”“多少年来,只有教授职称才能有资格去做‘博导’,这表明‘博导’决不是谁想当就当的。一般来说,做硕士生导师的至少要是副教授,做博士生导师的要是教授。”“我觉得在‘博导’和教授的推选程序上,应该是先有教授而后有‘博导’。”文章还说;“职称评定中的‘霸王条款’早已被人们指出,其危害也被不断披露。这种现象又一次从副教授评上‘博导’的错位中暴露出来。如果这些副教授在教授晋级中,能够破格晋升,就不会出现如此程序倒置的现象。”
按照这篇文章的观点“应该是先有教授而后有博导”,但是这种看法早就遭到业内人士的强烈质疑,笔者以为博导和教授之间并无必然的程序上的关联,就是说博导并不一定要求是教授职称。这是因为:
第一,教授是高等学校的最高教学称职,而博导只是教学工作的职务并非教学职称,两者并无教学职称上的联系,不存在博士生导师在职称上高于教授的问题。以为博导高于教授是一种极大的误解,有的媒体报道学者的教授身份嫌不够份量,还要增加他是否博导的报道,这实在是一种害人不浅的误导。
第二,学术水平的高低与教授还是博导没有必然关系,一个教师学术水平的高低因人而异,有草包教授也有草包博导。绝不能说某一位教授的学术水平一定低于某一位博士生导师,或者一位博士生导师的学术水平一定高于教授,这种例子实在太多。因为当今博士生导师的遴选首先取决于该校的专业是否拥有博士点授予权,有了授予权还得有各种非学术因素的条件和机遇,否则这位教授的学术水平再高也不能获得博士生导师的职务。像武汉大学历史系美国史权威刘绪贻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近代史和法国史权威刘宗绪不是博导并非学术水平所致,而是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和当时的机遇对他们不利。
第三,在当今学术官僚化、教育产业化和高校大跃进的情况下,博士点授予权和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和“权”、“钱”紧密相连,存在着太多的非学术因素,在这些因素的干扰下,实际上不具备博士点授予权资格的单位有可能“打造”成博士点获得单位,不具备博士资格的教授也可能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同时为了确保博士点授予权,在教授职称缺位的情况下,当然也可能“突破”不是教授不能当博士生导师的传统模式,武汉大学是否属于这类情况不得而知,但是不排除有些单位为“争”博士点而出奇招。
第四,在国外,例如美国的高等学校凡是具有博士点授予权的研究型学术单位,无论是教授、副教授都有可能成为博士生导师,问题在于他是否能够胜任导师工作,如果博士学位论文对口即使是副教授也当仁不让地成为导师,如果不对口或者说没有能力指导,即使是教授也不能成为导师。按笔者之见这才是实事求是,不拘一格降人才。而在国内的情况则是即使专业不对口或者导师对于博士生的博士论文题目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就因为他是博导也一定还是博导,于是出现不懂装懂、出现常识性错误发现不了,甚至抄袭剽窃察觉不出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那种一个博士生导师居然“有能力”同时指导几十个博士生,同时一些有专长的非博导的教授和副教授不能当博导的中国特色现象,才是真正不正常的现象。在目前博士点和博士生培养当作一个产业来经营的情况下,博导和经济利益、学术利益、学校及部门利益紧密挂钩,官、权、学、“博”相结合,有可能形成一个真正妨碍学术繁荣的垄断性利益集团,这种情况将会损害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博士生业务水平的真正提高。
笔者呼吁打破只能从教授中才能遴选博导妨碍学术繁荣的传统程序,改革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制度,切实纠正博士生产业化培养和跃进式招收的负面影响,真正给国人展示博士生导师学术水平的良好信誉。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教育改革论坛/2004年9月13日转发;学术交流网/高等教育改革/2005年6月18日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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