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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熙中校注《红楼梦》大字版 提要

已有 3291 次阅读 2019-11-17 08:56 |个人分类:书目提要评论(07-11)|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提要

陈熙中校注《红楼梦》大字版 提要

 

黄安年辑 黄安年的博客/20191117发布(第23056篇)

 

 

书名:     《红楼梦》(上、中、下册 大字本)

著者:      曹雪芹

续者:      高鹗

校注:      陈熙中

插图作者:  孙温

出版社:   中国盲文出版社

发行:     中国盲文出版社

责任编辑: 包国红、李爽

封面设计: 康丹

印刷:     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经销:     新华书店

开本:     787X1092  1/16

彩插:     24

字数:     1018千字

版次:     20195月第一版, 20195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     238

ISBN    978-7-5002-7108-6/I 1513

 

感谢北京大学陈熙中教授惠赠并传来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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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校注本)前言

 

    曹雪芹创作的长篇小说《红楼梦》是中国文学艺术的瑰宝,也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座巍峨高峰。

《红楼梦》描写的中心故事是主人公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爱情和婚姻悲剧。小说在封建贵族大家庭贾府由盛至衰的背景下,真实地表现了这一爱情婚姻悲剧的产生和发展的丰富复杂的现实内容,深刻地揭示出造成悲剧的社会根源,同时也预示了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趋势。小说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除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外,还有王熙凤、贾母、晴雯、探春、史湘云、刘姥姥等几十个栩栩如生的人物,都各自具有鲜明的性格特征,成为不朽的艺术典型。鲁迅指出:“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之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红楼梦》在故事情节的结构安排上,也突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式结构。它以贾、林、薛的爱情婚姻纠葛为主要线索,同时又把其他各种矛盾的发展线索与之交织在一起,彼此贯通,形成一个宏大而完整的网状型的艺术结构。《红楼梦》正是以其无与伦比的思想高度和艺术魅力,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由于生活贫困,天才作家曹雪芹仅活了四十或五十岁左右(17241764;一说1715--1763)。他在逝世之前,基本上完成了《红楼梦》(初名《石头记》)的前八十回。据记载,八十回以后,他也写出了部分稿子,但不幸“迷失”了。八十回本《石头记》最初以抄本的形式流传于世。现存的八十回抄本仅有十多种,且多是残本。在少数几种较完整地保留下来的早期抄本中,与曹雪芹的原稿面貌最为接近的,是现藏北京大学图书馆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秋月定本)》(简称庚辰本),它是乾隆庚辰年(1760)脂砚斋整理本的的过录本。

1791年,程伟元和高鹗以木活字排印出版了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次年,他们又出了修订本。人们习惯上称1791年的本子为程甲本,1792年的本子为程乙本。据他们的序言所说,前八十回是是他们广集各种抄本校勘、订讹而成。至于后四十回,他们说是“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也就是说,后四十回只有一种本子,而且是历时多年才凑全的。这种说法的可信性令人怀疑。后四十回的思想倾向和语言风格等与前八十回有很大差距,艺术水平远逊于前八十回。所以一般认为,后四十回是一种续书,并非曹雪芹的原作。不过,后四十回根据前八十回的故事发展和作者的暗示,完成了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其他主要人物也都有了结局,使《红楼梦》成为一部有头有尾的完整作品,从而对迅速扩大《红楼梦》的流传和社会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虽然研究者对后四十回褒贬不一,但总的来说,广大读者对后四十回还是认可和欢迎的。后四十回的作者究竟是谁,学界迄无定论,过去整理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作者署名都是曹雪芹和高鹗两个人。

程甲本和程乙本出版后,迅速取代了八十回本《石头记》的抄本,以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般人根本不知道抄本的存在。从上世纪初开始,人们才陆续发现抄本的存在。抄本的重新发现,使人们清楚地看到,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中的前八十回与曹雪芹的原作有很多差异,表明高鹗和程伟元曾对前八十回做过大量改动,而这些改动大多属于误改和妄改。

能否让广大读者既能读到《红楼梦》前八十回曹雪芹的原作,又能读到后四十回续书的故事呢?红学家们已做过尝试。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俞平伯校订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此书以有正本即戚序本为底本,同时附录了后四十回。但由于此书只对前八十回作出详细的校记,而全书正文没有注释,因此对研究者固然有用,而对一般读者来说,并不是理想的读本。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又出版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红楼梦》,此书前八十回以庚辰本为底本,后四十回以程甲本为底本,全书有比较详细的注释。此书后来不断修订,是目前较为流行的《红楼梦》校注本。

我们现在校注的这部《红楼梦》,也是前八十回以庚辰本为底本,后四十回以程甲本为底本。可以说,无论是校勘,还是注释,都是在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当然也参考了其他的校本或注本)的基础上进行的。我们所做的校注工作,主要体现在:

一、对前八十回的正文,我们重新做了校勘,尽可能保持和恢复曹雪芹的原文面貌。例如,庚辰本第十五回“那节度使久见贾府之情,这点小事,岂有不允之理”,一般认为“见”是误字,校改为“欠”或“受”等。实则“见情”一词不误。《青楼梦》第二十五回:“倘香弟博得一衿,不但他见情,愚妹亦心感矣。”《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九回:“于舅太爷也很见他的情,面子上很赞他好。”均可证。又如第六十二回香菱对宝玉说:“我等着,你千定叫他亲自送来才好。”几乎所有的校本都把“千定”改作“千万”,而不知“千定”即千万、务必之意。明人《种玉记》第八出:“你踪迹千定要密些,休惹旁人讲是非。”《型世言》第二十六回:“我们明日老等你,千定要来。”亦均可证。这是保持庚辰本原文亦即曹雪芹原文的例子。还有一类是庚辰本也误抄的文字,则通过仔细比勘、考辨,恢复雪芹的原文。如第18回贾政所说“贵妃切勿以政夫妇残犁为念”中的“残犁”,第七十一回(赵姨娘)“且素日又与管事的女人们搬原(被人点改为’拉扯’),互相连络,好作首尾”中的“搬原”,我们在分析比较各本异文之后,分别校改为“残年”和“扳援”。

二、在注释方面,我们的原则是,对服饰、地名、官职等一般不注,因为服饰太复杂,即使出注,读者也未必能明白;小说中的地名、官职则多属于作者随意虚构,不能一一指实。我们把重点放在较难解的词语的注释上。如第十七回贾宝玉批评那些清客拟的对联时说:“此处并没有’兰麝’、’明月’、’州渚’之类,若要这样着迹说起来,就题二百联也不能完。”由于不懂“着迹”一词的意思,有的校本竟改作“不着迹”,不知“着迹”是贬义词,“不着迹”是褒义词。我们对“着迹”的解释是:“指诗文中的描写因袭套语或生硬造作。能做到’切题而不着迹’,方是佳作。”又如第三十七回薛宝钗说:“竟拟出几个题目来,都是两个字,一个虚字,一个实字,实字便用’菊’字,虚字就用通用门的。”薛宝钗在这里说的“虚字”、“实字”与今人理解的虚词、实词的意思不同,“通用门”则更为一般读者所不熟悉,所以我们都作了注解(详见该回注释)。

限于校注者的水平,本书的校订工作一定存在许多错误和不足之处,衷心欢迎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

 

照片38张拍自陈熙中校注《红楼梦》(上中下三册 大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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