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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跟前,刑警指着我给饭店老板(是不是老板有待证实,姑且这么称呼吧)说,这个女的前天在你这里吃了一次早饭,她说她的600元钱在这里损失了,有没有这回事?老板问我,是哪天?我说前天,他说是昨天吗?我说是前天,他问前天是哪一天?好像他把前天和前些天这两个概念混淆了,问了好几遍。我说前天就是前天,8月1日。他才说是前天啊。(我想他这么说是给那个抢我钱的收银员时间,让她逃走)然后他问我你丢了多少钱,我说我至少600元,而且不是丢的。如果仅仅是丢钱的话,刑警也不会跟上来啊。他说到底是多少,我说至少600元。他说他得知道到底多少,以便他问问是不是有人捡到这些钱。
我就走到收银台哪里给刑警演示当时的场景。恰好一个食客吃完饭,想付钱,没人收钱了,问怎么付钱。我也发现收银台那里是空的,应该是刚刚走掉的。那个正在被警察问话的饭店老板说,里面有人。刑警问饭店老板,那个收银员在不在,那个人说不在。刑警让我看看饭店里面当时从我钱包里抢钱的收银员在不在,我自己当时也不敢贸然走进去的,有人如果突然朝我脑袋拍个砖头下来,我就小命不保了。但那个很帅的刑警跟在我后面,我就有胆量了。走了进去。有几个人在吃饭,现在想来,应该好好看看这些人是不是饭店收银员。好像看到有个后门,我没有出去看,厨房里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在忙。但不是收银员。
我出来告诉他们说,没有。
我出来,饭店老板说,他打电话问了,是有这么回事。说是那天早上有个客人捡到600元,交给他们了。就拿出600元给了我。我给了刑警,让他验验真假。说是真的,就把钱给我了。
我想在这里争辩不是我丢的,而是他们偷抢的,于我的安全肯定不利,就把问题交给了警察。
刑警说要饭店老板等那个收银员回来后去一下刑警队,核实一下情况。
我看他一眼,他说他没有杀人放火,还能把他怎么样了?
饭店老板说要我把我刚刚拍的照片删掉,我不删。说我拍他饭店是犯法的,我说我就拍个街景远景,怎么犯法了呢?就不删。他一直追到警车跟前,我就把手机捧到他跟前,说,怎么,你还想把我手机摔了不成?
警察把车门关住,开车带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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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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