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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如工厂,更需要专业的安全指导
140928李健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26日下午发生,27日就迅速查明了原因,并公布7名官员将被追责: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小学所在盘龙区主管教育的副区长、盘龙区教育局长、小学所在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事发小学校长被停职检查。盘龙区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事发小学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被免职。这些官员或许通过职业生涯的不断努力才走到今天领导岗位,却因两个海绵垫子导致的踩踏事故下台或受处分,这是他们自己也不愿看到的。
今年7月份造成11人死亡(其中8名幼儿)的湖南湘潭校车落水事故,如同上面踩踏事故一样的处理方式,幼儿园园长被批捕,23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追责、问责总不是预防事故的办法,但往往事故处理以此而告终,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原因的原因探究得不深,于后人吸取事故教训并无帮助,更多的是怕追责而畏惧。没经历过事故的官员,天天如坐在火山口上,谁知道哪天、哪里会出事。
既然事故有担责风险,理应权责相当。但事实上无论官员或学校真正接受过专业的安全训练和指导了吗?海绵垫子会导致踩踏他们预先做了安全评估吗?角色决定他们并不是安全专家,除了他们自己的努力外,他们更需要专业、系统的安全指导,如此才能权责相当,否则全靠“自学”吗?
学校里的安全风险不亚于工厂,面临着交通、溺水、火灾、中毒、暴力犯罪、房屋坍塌、跌倒坠落、踩踏、触电、化学品、沉迷网络、集体活动意外、性侵害和自然灾害等众多类型的伤害风险,管理不好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可这些安全风险如果没经过事故预防培训或没有安全专业组织的指导,学校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将大打折扣!学校获取安全管理知识的渠道大多来源于教育部门在事故发生后的紧急通知或通报,并未形成一个系统、常态化的专业知识体系。
我国比较权威的负责学校安全的组织是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但它毕竟是行政部门,不是安全专业组织。再就是中国教育学会旗下的“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规模不大,影响力较小,其全国的团体会员只有区区40家。专业、权威的学校安全专业组织的缺失,不能不说要想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几乎为空谈。所以追责背后的这些问题更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反思。
美国学校安全的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学习。美国学校对校园安全事故的防范非常积极主动,得益于他们可通过专业从事“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来做安全咨询、安全评估和相关培训,如American School Safety、National School Safety and Security Services。
这些安全组织一般具有几十年学校安全管理经验,通过对申请服务的学校的调研、安全审计、评估,提供一套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来改善安全状况和完善应急计划的建议报告,其不只是强调学校提升安全硬件水平或增加人力配备。安全评估和建议会针对不同学校特点量身定制,而不是格式化的打包文件。评估确认已有安全措施、安全政策的合理性,向学校推荐新策略措施和风险管理工具以持续强化学校安全。他们不仅为学生提供安全培训、安全研讨会或安全访谈,还包括教师、管理者、职员、学生家长乃至所在社区成员,以求学校安全系统中的所有人因因素的安全水平都能得到均衡提高。提供的其它安全服务还包括学校安全事故数据分析、桌面应急演练、体育等设施安全检测、夜间安全观察、公共资源有关学校安全信息的分析以及定期发行出版物等等。这些做法,保证了其安全服务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可持续性,对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发挥了巨大作用。
美国学校安全管理的上述做法,一般在工厂安全管理中比较常见,但他们将其运用在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这一点,我国学校显然存在巨大差距,即使教育部推出的“平安校园”建设也处在一个较宏观、操作性不强的概念阶段,并没有专业的评价标准。而我国工厂搞安全标准化评审,还仍局限在安全生产范畴,并未含盖广义场所的安全,如学校安全、社区安全、公共服务设施安全等,如果能将这个思路用在广义场所安全方面,无疑会促进和提高全社会的整体安全业绩。
另外说说昆明踩踏事故的那个小学,是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和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湖南湘潭校车落水事故的那个幼儿园,多次被当地政府和教育局评为先进单位。不知道都是咋评出来的,评比前对他们都做了安全评估吗?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也是“先进”、也是“示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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