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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到CC和LL的相关文字,与俺的想法不谋而合,点个大赞!曹聪和刘立为科学网的科学社会学的普及工作做出了杰出贡献。否则大家都不知道科学社会学在干社么。曹聪教授可是正宗默顿学派的传人啊,估计曹兄内心对学界很失望,故而引出问题,让大家思考。刘立兄的“王与大王”说,甚为漂亮,并举出邢教授的案例佐证自己的观点。这个知识普及活动漂亮!LL的文字先贴过来,留作纪念!
LL在微信和CC博文处评论:
“科研竞赛”的一个精彩例子:
中科院被《科学》拒稿,让普林斯顿“先”发现了外尔费米子?
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57619
真正重大创新科研成果,不在乎发表杂志的档次,而在于抢先发表,获得发现的优先权。
publish or perish,发表为王,先发为大王。
生命科学家S1,高能物理学家邢LRJ,为了抢先发表,选择在国内英文期刊上发表,几天之内就正式发表了。此招高!
估计中国那几名科学家与优先权擦肩而过,内心一定很懊恼与沮丧,缺少任何知识都是要在生活中付出代价的。只能等待下次改变策略了!
俺这六年一直在给研究生开设《实践的科学社会学》,之所以一定要加上实践二字,也是为了突出实用性。当整个科学界都在奉行实用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当下,必须让学生们熟悉规则,这样才能跑得更快。有很多朋友批评俺,担心这是否会把学生带坏,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学生们都不傻,他们知道该怎样去做?
以前在课上曾举一个例子:假如你和某人几乎同时发现了攻克癌症的武林秘籍,怎么办?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等待发在牛刊还是抢先发在某个无名的小刊物!毫无疑问:坚决选择后者(通过多重独立发现规律,事后你的工作被承认)!要相信市场和时间,如果你真做出了好东西,不会被埋没的,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孟德尔的悲剧出现的概率会很小。建议科学家们不妨在闲暇时看看沃森老兄的《发现双螺旋的故事》,人家那个时候就在玩实践的科学社会学啊!
发表为王,先发为大王!对刘兄这句话很喜欢,幽默啊!至于“先发为王,后发为寇”,有时后发连这个寇都赶不上,被称为“贼”。寇和贼是有区别的!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新想法提出后,后继者都是王的女人!先聊到这些,赶紧处理手头上的事情!
2015-7-30于南方临屏涂鸦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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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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