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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要上新台阶:绩效与状态是关键

已有 15332 次阅读 2018-8-21 07:10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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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要上新台阶:绩效与状态是关键

李侠 李强

改革开放四十年,科技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与个体生活的改善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抛开微观层面的影响不谈,仅就宏观层面的共识而言,时至今日,全社会对于发展科技具有高度的共识,在利益与观念多元化日益显性化的今天,还没有哪项事业能够在全社会中达到如科技那样具有高度认同的情景。回到科技界自身的发展,反省这些年取得了哪些成就又存在哪些不足,对这些经验与教训的梳理与盘点恰恰是建构未来所急需的。

1、科技管理的困境:要状态还是要绩效

对于整体科技建制的评价,我们通常采用美国管理学家阿兰•斯密德的“状态-结构-绩效”(SSP)三元分析框架模型,其中,绩效是因变量,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结果,而状态与结构则是自变量。从这个意义上说,要达成一定的结果(绩效),需要从状态与结构两个维度入手进行改革。对于这个三元模型,还要做一点引申性的拓展,即作为变量的状态是半显性的,即可以感觉得到,但又无法完全表征;而绩效则是完全显性化的,可以看到,也是可以被准确表征。这种区别对于科技管理的制度化操作与对群体规训作用的影响长久而深远。

反观科技发展的四十年历史,中国科技管理的实践证实了如下三个预设:首先,以追求绩效作为管理的首要目标,对于管理者而言,激励作用最大;其次,政策受众对于特定激励模式是高度敏感的,从而为政策靶标的设置留出了具体的操作空间;第三,在结构改变的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变迁与演化的动力调控因素就落在了状态变量上,换言之,共同体状态好,整体的绩效随之提高,反之亦然。过度追求整体绩效,必然是以牺牲个体状态为代价的。科技体制的这种内在变量设置,塑造了整个中国科技界的偏好与评价标准。以当下的中国科技界为例,最能彰显绩效的指标就是论文与专利的产出量,所以造就了中国的论文与专利大国的形象与各类论文英雄的涌现。但是这种评价标准是扭曲的,毕竟科技的内涵里还包含众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这部分就被制度性评价标准忽视了。它造成的总体结果就是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导致那些虽然不是最前沿问题,但是对于现实的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研究的价值被严重低估,从宏观上看,这部分应用知识的产出在萎缩,导致现有科技成果无法有力支撑实际发展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学家舒马赫为倡导“小的是美好的”而提出的“中间技术”概念,对于当下的中国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在扭曲的评价标准导引下,由于过度追求绩效而造成的共同体状态的亚健康化会给未来的科技发展带来严重后果。

2、学术帽子、领域割据与道德愤怒

众所周知,要保持科技体制的长期绩效,需要对造成绩效的自变量进行实时调整,这里的自变量就两个大类,即科技体制的结构与状态:结构与制度安排有关,而状态则是科技共同体的行动意愿。关于结构的调整往往牵涉太多因素,变革起来难度比较大,即便如此也要克服阻力进行必要的调整,否则保证科技体制的长久绩效是不可能的。在理顺结构的改革上要避免两种认知误区:一种是推倒重来,另一种是得过且过的拖延战术。前者会造成科技体制的重大动荡,变革的阻力与改革成本都过高;后者维持现状,虽然看似成本低,但会延误宝贵的发展契机,并会出现退化轨迹的路径锁定现象,这是一种严重的负向路径依赖现象。一种合适的做法就是采取渐进式的“纽拉特之船”模式,即我们必须像水手那样,在辽阔的大海上边航行边修复自己的船只,而不是回到岸边的船坞,并用最好的材料重新组装它。科技体制的子结构众多,只要精准定位,局部结构改革还是可能的,而且成效显著,近年来的科技体制改革的成功案例大多属于此类。影响科技体制绩效的另一个因变量:状态问题。这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影响绩效的老问题。

状态就是生产力,持久的状态就是持久的生产力。国家间的科技竞争就是其内部共同体成员状态的竞争。中国科技体制30余年的改革实践早已证明:中国的科技共同体对于激励是高度敏感的,这就意味着激励机制是当下最常用的政策靶标。问题是对于个体行为而言,激励机制存在着倒U字形的拉弗曲线的效应,即随着激励强度的增加,共同体的绩效开始显著提升,但是一旦激励强度达到一定程度,个体的绩效开始显著降低,并表现出对激励的不敏感现象,随之共同体的总体绩效也随之开始显著下降。由于存在激励的边际收益递减现象,这就有可能出现激励失灵,为了避免激励失灵,我们需要采取两种措施:其一,把激励强度设定在一定范围内;其二,使激励政策的设定符合公平原则。公平是维持激励效应持续时间的最有效的低成本措施。越公平导致激励效应的持续时间越久,反之亦然。缺少公平,任何激励措施都将出现政策效率损失。

为了展示激励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动物学家弗兰斯•德瓦尔与萨拉•布罗斯南在2003年9月份出版的《Nature》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著名文章:猴子拒绝不公平的报酬(Monkeys reject unequal pay),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用一对僧帽猴做了一系列实验:实验者给猴子们安排了一些小任务,完成得好就给它们喜欢吃的黄瓜。两只猴子都非常乐意执行这些任务。后来,实验者奖给其中一只猴子它们更爱吃的葡萄,这时,得到黄瓜的猴子不干了,它把黄瓜仍回给实验者,再也不想搬石头了。有意思的是,猴子把怒气撒在引发不公的实验者身上,而不是另外一只受益的猴子身上。哲学家苏珊•奈曼把这个现象称为“道德愤怒”。这个实验证明了:公平丧失,激励失灵。

帽子现象的出现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的结果,最初设立帽子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整个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无力推行全面激励;其次,如何利用有限的投入在科技共同体内部起到最大的激励作用。帽子的设立既可以掩盖投入不足的现实,又可以通过局部激活,盘活整个科技共同体。其实,帽子的出现只是众多激励工具测试中敏感性最高、而又被受众高度认可的成功选项而已。如果歧视性的制度安排在科技共同体内部形成不公平的刻板印象,由此引发群体道德愤怒的蔓延,将不可避免地造成整个社会利益的损失。

对于当下的中国来说,帽子现象的危害还不是最大的,毕竟它还处于激励的正向功能区间。真正影响科技共同体状态的却是隐而不显的学术圈子,我们把这种圈子文化称作领域割据化,一些学术权威以学缘的亲疏与个人偏好垄断某一些学术领域,造成一种封闭的学术圈子,如果你不是圈子内的人,再优秀也不带你玩,并以此决定资源与价值的配置,这才是真正危害中国学术界状态的暗黑力量。圈子造成资源的过度集中与效率损失,以及思想与观念的僵化,这既是造成科技发展路径陷入退化轨迹,也是产生科技共同体道德愤怒的重要原因。

道德愤怒的蔓延,将极大地影响科技共同体的状态与目标的设定,因此,消除或降低群体的道德愤怒就是提升状态的最好办法。法律规范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其与外部制裁的威胁紧密联系在一起,而道德规范在任何实质性的意义上都不与外部制裁联系在一起,导致道德制裁几乎毫无约束力。学术割据集团在利益网络的覆盖下,学术中心与学术边缘的权力地图随之确定。

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愤怒只能通过制度安排来消解,通过制定公平的政策,加大科技投入,扩大受益人群,防止片面地采用过度激励措施,这样才能让科技共同体的状态维持在一个具有活力的范围内,以此保证科技界的绩效处于可持续的状态。

【博主跋】这篇小文章写于几个月前,现发表在《中国青年报》2018-8-20的A2版,思想者栏目,与聂老师合作很愉快,是为记!

2018-8-21于南方临屏涂鸦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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