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中午查看QQ空间,无意中发现同事昨天写的日志,知道了他被学生投诉的事情。该同事对教学认真负责,居然被投诉,这让我大感意外。不过仔细想想,也实属正常,因为前不久,我还被学生当面骂过(见博文TMD,你等着)。
这就不由得让我想起师生关系这个亘久不变的话题。现如今的师生关系已经发生质的变化,不是以前“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型,更不是“亲密无间,良师益友”型;而是顾客与卖家,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学生花钱上学,教师用自己的知识为学生服务。在自媒体流行的当下,新型师生关系中老师往往更处于弱势。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被道德绑架,就会被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的唾沫淹死,会给自己的工作与生活带来无尽的麻烦。此外,没有机制来确定教师的权利。以下的几个例子就可以说明问题。
第一,丢失卷子事件。正常的期末考试,个别同学的卷子出现“丢失”,然后教师按照缺考处理,学生只能重修。这时候出现问题了,教师说学生没有来考试肯定没有卷子,当然按照缺考处理。而学生咬定说自己来考试,卷子丢失是老师的过错,老师得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教师深知教学事故严重性,在考场定会数清卷子份数才离场,一般不会丢失学生试卷。虽然这次事件,最终证明是学生故意找茬,但教师要处理这件事情既费神又伤身。为了避免同样的事件重演,也为了保护自己,几乎所有的教师都要求考生在考场当场签字。
第二,平时分事件。去年一个同事上课多次点名的时候,学生没有答到,一学期下来累计旷课三次,所以该同学的平时分被同事扣了30分。在期末考试成绩公布时,该生就找到同事,质问同事他的平时分为什么这么低,直接导致他的绩点下降,影响其保研?同事告诉这个学生是因为其多次旷课,而该同学铁定说自己每节课都来,而且还找了几个同学来证明他没有旷课,要求给他改成绩,而改成绩在这所四非学校算教学事故。尽管上课教室有监控,要从第一节课查到最后一节课,这绝对是一件苦差事耗不起。同事最后冒着教学事故的风险,给他去改成绩,好在被教务处驳回,说平时成绩不能修改。关于平时分的事情,我也遇到过,正是因为平时分而被学生骂。为了避免同样的事件重演,所以在点名的时候都记录详细的日期,且规定凡是连续叫名字三次未达到,管你是否来上课,都按照旷课处理;当然对提交的作业也得做详细记录,虽然这无形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但可以保护自己。
第三,查成绩事件。同事去年就遇到几个同学要求查成绩,当时同事比较担心,以为成绩弄错了,赶紧自己自查一下,看是否有问题。查后一看成绩正确无误,试卷也批改也没有问题。查后同事发现一个共同的问题,这几个同学平时学生都不认真,而且考试都挂科。当然这几个同学来查成绩,最后只能铩羽而归。
以上几个事件中都有一个共性问题,师生之间缺失信任,甚至学生有点无理取闹。如果师生之间相互信任,上述的事件完全可以避免,教师也没有必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圣哲早已说过:“人无信无以立”,但却在象牙塔中,最单纯的师生关系中,信任却逐渐在流失,换来的却是确实冷冰冰规避风险的规章制度,这是一种无奈,更是一种悲哀。失去信任,师生关系只能渐行渐远。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7 22:2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