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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指涉(6)——数学基础的修补 精选

已有 11080 次阅读 2013-11-28 10:22 |个人分类:科普|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悖论, 集合论

经过几十年的考察,正当集合论被广为接受,成了数学的基础时,1903年罗素(Russell)和策墨罗(Zermelo)几乎同时发现了悖论。罗素悖论是:定义罗素集R为所有不包含自己作为元素的集合:R = { x | x x },然后问R是不是属于这个集合?麻烦的是,如果R R,即R是集合R的元素,依定义有R R;反之如果R R,按集合R的定义,R是集合R的元素,即R R。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矛盾。

为了让这个悖论更通俗易懂,罗素编了个“理发师悖论”:村里的理发师宣布,他给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问他给不给自己刮胡子?R为理发师给刮胡子人的集合,R的成员条件是自己不刮胡子的人,问理发师是否属于这个集合。这就把罗素悖论对应于理发师悖论。

罗素悖论是受1899年康托尔“宇宙集(universal set)”悖论的启发后设计的:设宇宙集U为包含所有集合的集合,问它的势是多少?由康托尔定理知道,集合U的幂集P(U)(即集合中所有子集构成的集合)的势比U的势大,|P(U)|>|U|。但是按定义,集合U包含所有的集合,P(U)的元素都是集合,它当然也包含了集合P(U)的所有元素,所以|U||P(U)|,这产生了矛盾。

康托尔悖论的技术含量不在这逻辑里,他的精华是在康托尔定理的证明中。这定理先假设定理的反命题成立,造成一个自我指涉的悖论来反证。其中的技巧被罗素借用来构造他的悖论。关于罗素悖论和康托尔定理的详细证明请参考看【1】。

集合论的悖论在数学界引起极大的震动,虽然谎言悖论早已知道,人们总是以为是语言歧义引起的,多说几句话就可以澄清了。数学要求极其精确严谨,基础理论中任何的不一致都将导致整个数学系统崩溃。作为数学基础的集合论出现了自相矛盾的现象,这该怎么办?

挑剔疵瑕或编个自圆其说的解释来绕过它?这是糊弄自己。判断是不是悖论,不是按照自己的想象,而是按照大家公认的逻辑和原则。本质的问题没解决,还会以其他的面目出现。

说这两个例子不合法?你必须说出它具体违反了什么规则,才能有效地排除类似的悖论。

禁止自我指涉?生活和数学中有无数的自我指涉,这打击面太宽。科学研究要找出一般的规律和通用的规则,不是仅仅为了解脱眼前的困境来因例设规。基础的修补要保留原来基础上的绝大多数成果,而不是重起炉灶。

康托尔的朴素集合论基于一个非常直观的思想:给定一个属性,等价于定义一个集合包含着具有这种属性的所有个体。这让集合成为非常基本,几乎是自明的概念,从而被广泛接受成为数学的基础。这个思想叫“无限制的抽象原理(unrestricted abstraction)”或者unrestricted comprehension principle,用形式逻辑的公式表示为:

u (u { x | φ(x) } ↔ φ(u)), for all formulae φ(x).

罗素悖论证明了“朴素集合论不相容定理(Inconsistency of Naive Set Theory)”:

任何理论包含有无限制的抽象原理,会产生自相矛盾。

塔斯基定理和它类比的说法是:形式化表达直观自然的真理,将导致自相矛盾。

不相容定理说明我们必须对集合定义加以限制,才能避免悖论。这两个悖论都因自我指涉,在集合和它元素间的包含关系上出现了矛盾。第一个补救方案由罗素和Whitehead作出,叫做“类型理论(type theory)”。他们认为函数的变量是限定在一定类型的,所以定义集合的公式φ(x)的变量也必须受到类型的限制。于是建造了一个类型的层次结构,每个数学对象都属于一个类型,数学对象的类型从底层一直明确定义上来,互不兼容。这样避免了自我指涉。这相似于塔斯基的语言层次结构。实际上塔斯基是受到类型理论的启发,建立起语言层次结构的。所以用类型理论定义的集合,也有塔斯基方案中过多限制,生硬不好用的缺点。

现代数学中最广为接受的是Zermelo-Fraenkel集合论(ZF)。它是个隐层次结构的解决方案,类似于Kripke的真理论,用构造的方法逐步定义集合,从而在集合间分出层次来。由于多数教科书只谈康托尔的朴素集合(naive set),对大多数只了解朴素集合和基本集合论(Basic Set Theory)的人,在悖论出现后,可能会不知所措。

朴素集合论是直观的,给予一个属性的描述,就能定义一个集合。集合的悖论否定了这种简单想法。公理化的集合论通过严格的方式给集合的构造一个约束,来避免这些悖论。ZF用严谨的形式逻辑语言来书写,又因公理化的定义方式,对此不熟悉的人比较难懂。这里用熟知的集合概念,简略剖析一下ZFC2】的公理和目的,给出一个直观的图像,让大家重拾信心知道趋避。ZF是由下面几个公理组成的。

外延公理(Axiom of extensionality)定义集合相等,是它们有着相同的元素。

正规公理(Axiom of regularity)禁止集合具有循环包含和无限包含链的情况。

空集公理(Axiom of null set)定义了空集的存在。

并集公理(Axiom of union)包含有几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构成一个集合。

幂集公理(Axiom of power set)集合的所有的子集,也构成一个集合。

无穷公理(Axiom of infinity)提供迭代公式来构造一个无穷集合,它对应于自然数集合。

替代公理(Axiom schema of replacement)集合A的映射像F(A)是个集合【3】。这对任何的映射(functional formulaF都有效,所以称为公理的模式。

 

上面几个公理支撑起ZF集合论。有些ZF的介绍还包含着分类公理和配对公理,但它们都可以从这里推出。对已有朴素集合论知识的人,上面公理的性质都很容易理解。由这些公理导出合法的ZF集合,比朴素集合多的限制只是正规公理和替代公理。正规公理说:非空的集合,必须至少有一个元素它不包含这集合里的其他元素。这样就杜绝了循环包含(如:xy & yz & zx)和无限包含(如:… x3 x2 x1 x0non-well-founded的情况。这意味着集合系统是个well-founded的阶层结构。替代公理用来从已有的集合产生新的集合。

替代公理和空集公理可以导出著名的“分类公理(Axiom schema of separation)”,它原是在Z里设计为限制“无限制的抽象原理”的核心公理。它类似于替代公理,只不过把这个映射变成是对已知集合A中元素的约束φ(x),以此来构造(A的子)集合{ x A | φ(x) } 。从而可用类似朴素集合论的方法来定义集合,只要把它局限在已有的集合里,就不必担心会发生悖论。已知的集合包括数学上常见的各种集合。这时无限制的抽象原理在ZF下改变为局限抽象原理:

u(u { xA | φ(x) } ↔ φ(u)), for all formulae φ(x) on set A.

有朴素集合论的概念的人,运用分类公理足以定义普通数学应用所需要的集合。只有对数学基础的研究,需要特定公理化集合论特征的集合时才用到替代公理及其他。

替代公理和分类公理必须从已知的集合中生成新的集合。那些初始的集合是从哪里来的?它们是类似于Kripke方案那样逐层构造的。从空集开始迭代地用并集和幂集公理,建立起越来越大的集合系统。空集是最底层,集合的幂集高一个层次,只有高层集合对低一层的集合,存有集合与元素的包含关系。无穷公理说明它们可以高到无穷,并构造了自然数集。并集和替代公理构造的集合填充了每一层,外延公理说明了集合相等的条件。正规公理阻止了低阶集合包含高阶集合的可能,让每个集合呆在这累积层次结构的某一层。这杜绝了罗素集和宇宙集的生成,也就避免了悖论。虽然我们无法确信ZF将来不会再有悖论,但这个隐层次结构已经避免了已知的集合悖论。

ZF公理里加一个选择公理(AC),便是ZFC。这个AC如同平面几何里的第五公设一样,有了它,就可以用来非构造性地证明许多数学定理,使得现有的数学丰富精彩。没有它则按构造主义主张,只承认能被构造出来的事实才存在。这很可靠,但没有想象力的世界很单调。

选择公理(Axiom of choice)说:在集合的一组互不相交的非空子集里,存在着一个方法能够从每一个子集挑出一个元素来。这个选择公理与Zorn引理,Tukey引理和Zermelo定理互相等价,其中最有应用的是Zermelo定理:任何集合都可以良序化。

隐层次结构的另一种补救方案是Quine1937)的新基础(New Foundations)集合论(NF),它认为ZF排除过多不至于产生悖论的集合。【4Quine把无限制的抽象原理改为分层抽象原理(NF comprehension):

u(u { x | φ(x) } ↔ φ(u)), for all stratified formulae φ(x).

公式φ(x)是分层的(stratified formulae)指存在着一个从公式φ的变量到自然数的映射σ符合这样的关系:对于φ的子公式u v,则有σ(v) = σ(u)+1,对 u = v 则有 σ(v) = σ(u). 显然罗素悖论中公式x x是不满足分层的,这也避免了罗素悖论。

现行的几种集合论补救方案都通过限制某些集合的生成,成功地避免的悖论,付出的代价是集合不再像过去那样无所不包,也不再像过去那样简明直观。朴素的集合论就像物理和化学的原子论一样,单纯质朴。集合的悖论如同打破原子不可分的发现一样,颠覆了这个思想。现在形式公理化的描述,像用复杂的基本粒子理论来构造原来单纯的原子。集合论曾以简单直观被视为数学的基础,现在要了解这个基础超越了大多数人的数学训练。这是科学发展的宿命,研究越深入麻烦也越多。

(待续)

 

【参考资料】

【1】科学网博文,理解数学——逻辑(2http://blog.sciencenet.cn/blog-826653-709084.html【2】WikipediaZermelo–Fraenkel set theory http://en.wikipedia.org/wiki/Zermelo%E2%80%93Fraenkel_set_theory

【3】Wikipedia Axiom schema of replacement   http://en.wikipedia.org/wiki/Axiom_schema_of_replacement#Axiom_schema_of_collection

【4】SEPQuine's New Foundations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quine-nf/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826653-745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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