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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江苏某211高校当博导,由于是女同胞、无党派人士,加上系高级职称,每次学校教代会,都被光荣地推荐为会议列席代表。每次开完会,朋友都会在朋友圈吐槽:会议所有议程都是领导同志事先确定的,一切议题都是都是按照既定步骤走程序的,教代会既没有重大决策表决权,也没有不称职领导弹劾权,真不知道这个教代会有什么用处?
是的,我的很多朋友在高校任职,不少人参加过多次教代会,真的搞不清楚这种代表全体教师的群体在学校的教学科研、民主决策管理中到底能发挥多少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人代会,不具有对校级、院级领导人事任免权,也不能对学校有关工资制度、人事改革、职称评定、经费预算方案行使否决权。唯一的作用是听听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报告,熟悉一下学校基本概况,提一下领导同志不喜欢也不讨厌、但不会认真解决的小问题,最后的结局往往如新闻报道所称的那样: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的报告通过代表鼓掌的方式一致通过,学校的发展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既然,代表全体教师民意的教代会都发挥不了作用,那么是谁在治理高校呢?
仔细研读有关方针政策,发现国立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的校长负责制。为便于领导同志开展工作,实际工作中,往往采取校长书记联席会议的工作方式,于是,如梦方醒,原来是校长、书记在治理高校。那么,另一个问题就来了,既然是校长、书记在治理高校,他们对谁负责呢?对学校负责吧,好像不太对头。西部某高校,连续几任校长在211工程申报、新校园建立等诸多重大决策上连续失误,使学校发展步履维艰,好像这些校长也没有负责。对广大教师负责吧,更谈不上,绩效改革、办公资源分配,每一项改革似乎都对草根百姓不利,闹得民怨沸腾。那么到底对谁负责呢,可能是个空白。
按照产权的界定,产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收益4个部分。在现有的高校治理结构中,占有、使用没有异议,关键的谁处分、谁收益部分则存在着明显的产权缺失。按照国立大学领导职位设置方法,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人数通常在8-15人之间,而所处分的一个大学的财产动辄数亿元,收益可以用千万元计算。假设所有的校长、书记都是大公无私、公平公正的谦谦君子,以十多人的智商,又如何保证他们完成治理庞大高校的庞大任务呢?何况,按照西方社会学的研究成果,所谓的正人君子,在人口总数中是个小概率事件。中国高校的管理乱象,归根到底是治理结构的缺失,行政化只是一种表象。在治理结构不完善情况下,任何改革的结果都可能是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
作为全民所有制高校,为保证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作为代理人的校长,采取有关部门任命的方式,可以理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标志,通过党委书记的方式贯彻党的方针,也无可厚非。然而,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社会主义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构建产权清晰、责权利分明、公平公正的高等院校的治理结构,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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