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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之际,因西安阴雨,也因我昨天武汉回来感觉疲惫,所以今天没有出门。上网看到有博友留言讨教,我就坐下来回复。也许这是作者虚拟的问题,但是我还是认真回复了一下。现在拿出来进一步分析一下,与大家交流,请指正。在此也顺便享朋友问好!中秋,不能无诗,附两首五绝:
(一)
月到仲秋圆,相思共仰天。
贪杯君解否?留恋已茫然。
(二)
月上中秋夜,风开天外云。
遥思情义在,把酒桂香临。
作者提出的问题如下: 赵老师: 您好!我在论文写作中有个疑惑,想向您咨询下。我通过实验得到一组实验数据,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发现两种不错的数据分析方法,这两种方法的应用环境不一样。现在的问题是:我是否可以用这一组数据,利用两种方法写两篇文章。如果不允许的话,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我的回复是:重点在那?是方法,还是数据?如果是方法,那么用同一组数据验证不同的方法,没有问题,仅需要注明数据的来源。如果重点是分析数据,那么用两种不同的已有的方法进行分析,那么至少是重复发表。
进一步分析:仔细阅读作者的问题,是通过实验得到的一组数据,那么,这一研究应该是一项试验性研究,是需找合适的方法来分析数据所表达的现象和规律。那么,很显然,研究的创新之处就应该是“试验数据”而不是“分析方法”!如果确实是这样,那么从论文的创新性要求的角度来讲,同样的数据用不同的方法来分析,显然具有“重复”的特征。
除非,不同的分析方法有不同的发现,或者说:用一种常规的方法分析,展现一些现象——初步的发现,随后再用另外一种“改进的或更好的”方法分析发现更多的现象。
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是“随着时间推移和认识的深入”而找到新的方法来对“同一种数据”展现新的现象,那么这也是“不道德的”!这样有追求论文篇数之嫌,而浪费有限的出版资源——包括审稿资源。
在此,我感觉不是一定要了解和熟悉学术出版伦理,或者是什么论文写作规范,而我们可以把握一个原则:作者不是片面追求论文数量而是追求科学价值!如果是回归到这个本质,或者说尽量从这个本质出发来判断,我感觉就不会违反或者严重违反科学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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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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